☆﹀╮=========================================================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 书名:要么留要么囚 作者:文荒小女子 sc(双处),he(happy end),一对一 作者:文荒小女子 女主路痴逗比二货女汉子 男主呆萌温柔忠犬黑化——>各种囚禁偏执蛇精病 文案: 长歌一不小心迷路了,穿越到大山里面,被好心的独居美男子收留,没想到是个男多女少的世界。渐渐的,发现了这个男子不为人知的…… eg: [之前] ——姑娘多吃点,小心饿了。 ——谢谢。 ——姑娘多喝点,小心渴了。 ——谢谢。 ——姑娘多脱点,小心热了。 ——…… [之后] ——还有,那个谁,干嘛一副饿狼见羊的样子看着我? ——嗯哼~想跑?你说我是打断你的腿还是锁起来比较好呢? ——都不好,我再也不跑了,真的。 ——呵呵……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因缘邂逅 甜文 天作之合 搜索关键字:主角:长歌,温珩煦 ┃ 配角:配角都是为了帮助男主黑化占有女主的 ┃ 其它:温柔偏执忠犬~双处~黑化囚禁非处不嫁cn控   ☆、第 1 章   这到底是哪儿啊?   长歌走了好久,腿都酸痛难忍了,还是在原地。   她长叹一声,索性在那棵树下坐了下来。   又渴又累,她取出背包里的水杯喝了一小口,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走出去所以不敢多喝。   这诡异的破地方!   她一个人跑去报团旅游,结果水喝多了又木有厕所只好离开大部队找个隐密的地方解决“人生大事”,哪知道随地小便也有报应吖,她已经在这个桃花林里转悠了大白天了!难道是传说中的鬼打墙?不是吧,她可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   长歌看金乌西垂落英纷飞,美则美矣,只可惜她无心欣赏,再想着远在家乡的父母还不知道她一个人迷路在此……思及种种,不由得潸然泪下。   “上天啊,要是能够有人带我走出去,我立刻以身相许——啊呸,变成唯心主义者!形而上学我都愿意……”   许是上天真的听到了她的呼唤,当她“长太息以掩涕兮”的时候,一阵环佩叮当,而后声如流水:“姑娘怎么坐在这儿?”   那人分花拂柳犹如乘风而来,面如冠玉,青丝成扎,落日的余晖洒在玉立长身似是镌刻上了一圈光环,一袭白衣胜雪,腰间佩玉左手执箫。   这时一阵暮风来,桃枝摇摇晃晃,花瓣飞扬,洋洋洒洒地落到了那人身上,那人站定在她面前,修长的玉指翩跹,拂落了一地残红……长歌不觉看的痴了。   “姑丶姑娘——”他看着她直愣愣地看着他,白皙的脸染了些许涩红。   “啊?哦——”长歌反应过来了,真是丢脸,居然看一个外男看痴了,就像没见过男子似的。她拍拍自己滚烫的脸颊起身行了个不大对的礼。   那人也是愣了,回了个礼,貌似在她身上脸上逡巡了片刻,便道:“姑娘,怎生一个人坐在此地?”还穿着奇装异服。   “回公子,小女子一个人和家人走散,迷路了,敢问此处是哪里?公子可否指个路。”看他的样子也不像坏人嘛,哪有这么好看的坏蛋呢?就算是坏人也心甘情愿被骗。嗯,就是酱紫(请默念这是个看脸的世界谢谢)。   “这里是留囚山,那请姑娘随我来,莫跟丢了。”他说完,扯出一个清清浅浅的笑,往左边一闪,右手做出个请。   长歌又痴了一回,醒过来后跟在他后面,垂首不语。没有瞥见那人在刹那露出的意味深长的笑容。   兜兜转转了一大会儿,眼见着暮色四合,终于走出来了。   本来可以再早些出来,只是她一路上发着呆,偷偷觑了前面颀长的背影几回,每每落了后都得见那人回头来看他,生怕她丢了,她见他等她,又得以装作不经意瞥一眼他的仙姿玉容,巴不得故意跟不上,是以几次下来越走越慢,直至夕阳西下。   前面是一丛院落,竹篱绕舍,那人径直上前推开了门,转身对她说:“姑娘,天色已晚,这是鄙人寒舍,不若在此歇息一宿,明日再做打算。”   长歌心知别无他法,也只好同意了:“多谢公子,多有叨扰。”   那人见她应了,又是一笑,长歌脑海里只觉得如沐春风。   两人相继进了院里,那人她带到一间敞亮的房里,致歉:“实在抱歉,家宅不大,只能姑娘暂屈书房。”   她连忙摆手:“无妨无妨。”   他点点头,转身便走了去,带上门之前,他心下一动,略带羞涩地问:“敢问姑娘芳名?”   “姓长名歌。”   “嗯,长姑娘。”   “不用不用,就叫我长歌就好。”   “那恭敬不如从命。”   “未曾得知公子尊姓大名?”   “客气,在下温珩煦,字钰君。”   “好名字!果然谦谦君子人如其名。”   “长歌姑娘过奖。”   “哪有,我只是实话实说嘛!”   “姑娘哪里人士听口音应该是北都……”   “我?这是哪里呀?”   “留囚山。”   “我是说哪个城市那个国家。”   “熙朝宁国枫笙城。姑娘穿着如此奇怪不是本国人吧?”   “啊?”被当做外国人了呜呜呜,“我丶我失忆了!”长歌两眼一闭一脸你不要问我的样子。   温珩煦摇摇头,和个女子较什么真,又不知想多了什么,轻笑着:“姑娘休息休息,在下先行告退。”   听到了关门声长歌才睁开了眼睛,打量着书房里面的布置,一桌一椅一柜一架一竹床而已,简约自然,透着股书墨清香。   她坐在了椅子上,寻思起来,回味着刚刚的经历,天啊,她也太淡定了,居然木有因为迷路而莫名其妙的穿越而抓狂。反而回想起被她盯着盯着就白里泛红的那张俊容,不知道白嫩嫩地咬起来会是什么感觉什么模样……哎呀呀,不能想了,一副痴汉样子,还是个女孩子嘛?老人家常说女孩子要矜持,矜持你懂不懂~   长歌觉得有些无聊,既来之则安之,又不好意思随便翻看别人的东西,对那些书籍又有些好奇,干脆去问问温公子能不能给她看看书,她想知道这个世界通用什么字,会不会把她变成文盲一个。   索性站起身来,在那书架前瞄一瞄,都是线装书,也不知道写的啥,这位公子好生奇怪,独居在这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也不知道做啥的 。   温珩煦在那儿捣鼓了半天,怎么都觉得手下活儿做的不满意,一向淡定的他也有些不淡定了,今儿遇着了长歌叫他怎么淡定!而且长歌屡次因看他而出神又怎么能忽视呢。她能够拖拖拉拉也是有他的纵容。他有些颤抖的手出卖了他平静外表下不安的掩饰。心里盘算着下一步如何如何以后如何如何……想着想着,朝书房方向望去,勾起了嘴角。   长歌莫名感到有些烦躁,推开了窗,晚风吹了进来,外面黑乎乎的,她的手抹了一把窗台,干干净净没有半点灰尘,索性趴在窗台上抬头看天。   漆黑如墨的夜空中,繁星闪烁,现代早已看不见如此澄澈清明的景象了,恍然想起小时候那首儿歌,星星是盲孩子的眼睛,代替他们看着这个世界。想着想着,她露出了淡淡的笑,突然就不那么感伤了,莫辜负了如此良辰美景啊!   “长歌姑娘。”他来找她的时候看见她一脸忧伤走进了又露出那种很温暖像发光的笑容来,看着让他的心都要融化了。古人嘛,夜视力都不错啦。   “呃,温公子——”她听着声音估摸着只会是他,她开了门,看见了他。啊,多么悦耳动听的声音,多么赏心悦目的容颜!   “长歌姑娘,应该饿了吧?”   “嗯。”她下意识的回答,“啊不,我是说还好。”哎呀,美色当前秀色可餐吖。   “不若一起用些粥品,免得夜长难眠。”   是啊,饿肚子半夜会睡不着的。   她也不推脱,说了句有劳就一起去吃晚饭了。   “几点了?”   “呃,我是说什么时辰了?”哎呀真麻烦,还要半白半言,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   “约摸酉时。”   泥煤,酉时是几点啊?!劳资不知道啊!看天色应该有七八点了吧?感觉不冷,不像冬天,还有,古人不是过午不食嘛?这不科学丶我要投诉!   “虽说不冷,还是早些吃,免得放凉了。”   ORZ,这粥看起来好好喝啊,尝了一口:“公子好手艺——”   温珩煦拿碗的手一滞,她瞥见了,突然想起来古人不是说“君子远庖厨”吗,万一这里也是这样,这粥不是他做的咋办呢?还有,“男女七岁不同席”,他俩现在相对而坐是要楚汉汉界来一盘嘛?   “我是说——公子好品位。”不知道改口还来不来得及,囧,在温男神面前丢脸了肿么办,跪求!在线等,急!   “哦?”他笑了,“何以见得?”   惨了!   随便夸人要不得,这会助长浮夸风跃进风共产风——什么鬼?!   一顿粥吃得不紧不慢,是她在这个世界的第一顿粥,味道不错,可惜没有咸菜没有糖,只是白粥,喝了一碗没饱又不大好意思去盛。两个人静静喝粥,无比和谐。   温珩煦放下了碗,舔了舔嘴角将流未流的粥水,眼神装作不经意地飘过去,在瞥见她嘴边沾着的一粒米时,眼睛一亮。   他起身,递过去一块叠的整整齐齐的帕子,那白皙修长的手指,骨节分明,帕子也是块好料。   长歌不敢看他,有些尴尬,他对她说:“来,擦一擦。”把手又抬高了些。   她大大咧咧用手一抹,笑道:“不用了,谢谢。”   他有些失望,放下了手,把帕子又收了起来。   她忙要收拾碗筷,他推不过便随他去了。   她拾掇这两只碗两双筷,跟着他去院里厨房外洗净。天气不冷,水也不冰,碗也不油,手泡着还挺舒服 。   事毕放至碗橱,厨房泥巴地,和现代农村传统烟囱锅灶厨房没什么区别,厨房旁边就是柴房或者说柴棚,堆着一堆柴禾。   问了他用水处,回房拿出了旅游自备的洗漱用具,想着不知道何时可以回去能够省着点就省着点,挤了一点点牙膏刷了起来,直接用冷水漱漱口,抹了把脸其他的就算了。   和温公子道了晚安便回房就寝了,明明困得很却总是睡不着。   她在床上翻来覆去,索性坐在床上看着黑黢黢的屋内和黑漆漆的窗外。   古人生活真艰苦,点都没有,没电视没电脑没手机……她敢说这样下去绝对能够戒掉手机依赖症。   连煤油都没有,蜡烛也没看见,油灯她不会点,还有,这些东西挺贵的吧?她也不好意思用啊。   叹了口气,躺了下来,夜晚安安静静地,听着虫鸣鸟啼心里面也平静了许多。   看来不算晚,鸟儿也有没睡觉的呢!   咦?那里是不是有个人?她仿佛看见窗外有个黑影,啊,应该是看错了,想她一个近视眼——对了,有点害怕吖,要不要关了窗再睡,古代没有防盗门防盗窗也没有监控,好害怕啊!   这时候,外面起风了,她想起来关门又没有勇气,干脆把自己裹在薄被里,头也蒙住了。   闻着被子上淡淡的墨香夹在着一股莫名的药草味还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清香,她的心慢慢平复了,开始胡思乱想了起来。   (这被子肯定不是新的=这被子是温珩煦的)+(我盖着这被子=我被被子抱着)=我被温珩煦(的被子)抱着……   啊,想起来就好幸福怎么办?   寂静暗夜里,突然一声轻响。   “谁?”原谅她只是条件反射——之前吓的很竟然敢出声。   ☆、第 2 章   “是我,长歌姑娘。”   “原来是温公子。”吓shi宝宝了。   “外面风大,看姑娘没窗以为姑娘睡着了,有所惊扰,实在抱歉。”   “无妨无妨,有劳了。”   “客气,姑娘好生休息吧。”   “公子也是。”   一夜无话。   次日。   昨天没觉得,今天才发现。   好热啊!   明明是冬天,迷路之后竟然误入一片桃花开,这不科学(╯‵□′)╯︵┻━┻!   今天太阳一出来,她现在才觉得身上穿着这件臃肿的黑色羽绒服——如置火炉啊~热热热热热!   她把外衣脱了,里面的毛衣直接外穿,哎呀,还是热,黑色的保暖内衣外穿什么的好!羞!耻!   怎么办呢?干脆找温公子吧,温公子这么好的人肯定不会拒绝的~好,就这么愉快的决定了。   温珩煦刚刚忙好了早饭【文荒小女子:中国好男儿啊!全民好相公!~\\(≧▽≦)/~啦啦啦】,正要喊她用餐。   只见她穿着一间黑色的紧身衣服,勾勒出来的线条如此美好以至于他竟然羞耻地……咳咳!   昨天天色已晚加之穿了一件奇怪的大衣,他看不出来她的浑圆高耸、不盈一握……只觉得肤如凝脂眉若远山眼泛秋水口含朱丹……   “那个——温公子,请问你有没有这里的衣服借我穿穿,你看我这么穿似乎不大妥当。”   他点头,是的,他还要带她去买衣服呢,这么穿被别人看了去他可不要。   他起身去房里找了一件还没有穿过的衣服。   她穿上了,像个唱戏的,袖子太长了,勉强把运动鞋藏在了衣下。有些像汉服。   长歌哭笑不得地挽着袖子,裤子就不用换了吧,多不好意思吖,人家再男神也是个男生啊!   这件并不是长衫,只是她没有他高自然穿成了长衫。   他又寻了顶帽子遮住了她的半长不短的黑直发。   又瞥见那鼓鼓囊囊的地方不那么明显了,他才满意了。   他看在眼里,如此便可放心带她出山去了,甚好甚好。   长歌再次坐在桌子前吃早饭,仍然有些不安,白吃白喝不大好唉,可是她还不清楚这个地方的情况又不敢贸然行动,温公子颜值高看着就挺安心的。   她喝着粥不粥饭不饭的早饭,米很多,水也不少,这是熬粥米放多了还是煮饭水放多了呢?   没有咸菜,好想自己制作,还有,白粥什么的太单调了!   饭罢,收拾好了一切。   长歌想找些事情做,自告奋勇负责了洒扫工作,温珩煦也乐得不做。   温珩煦执着本书做掩饰在院里葡萄架下偷偷看着她。   长歌不知道自己该怎么办。   一般穿越女不就这么三个目标吗?   第一,回家。   第二,勾搭美男。   第三,勾搭美男回家。   ……   她好想笑,反正放寒假出来旅游,她就当异世旅游了,眼前这么一个上得了厅堂下得了厨房的绝无仅有、美绝人寰、空前绝后、德馨色绝的绝世大美男——不若拐带回家!   嘿嘿嘿嘿……   忙活了会儿,她做完了手头工作,见他放下了书,上前道:“小女子在此多有叨扰。心里实在不安……”   她是要走了吗,呵,没那么容易。   “无妨,长歌姑娘太客气了,你一个孤女子,出门在外多有不便,况且外面与你家乡有异,不如暂且在这里多留些时日……”然后爱上他,再也不要离开他,呵呵。   “真的可以吗?”星星眼☆ε☆。她正愁无处可去。   “当然。”怎么和他想的不一样了。   “那就打扰了。”   “不打扰。”希望她可以打扰他一辈子……   “只是,小女子不是这个地方的人。”开诚布公吧!“而且身无分文。”没办法付你房租哦。   “没事。”养的起哦。   “但是有些许东西想典当掉顺便买些换洗衣物,不知道温公子可不可以带我去当铺。”   “哦,这倒是在下的失误了。”二十一年从没近距离接触过那些女子没有想到这一点吖。女孩子应该怎么照顾怎么养啊?   “怎么说?”   “一个人生活惯了,倒是忘记了许多……”   一个人?男神果然是单身,卖萌打滚求包养~   他思量了片刻,道:“不若这样,今天怕是来不及了,就准备准备,明日早些时辰我带你下山采买,典当东西可不是好当的。”呵呵,她的东西只能是他的,她的人都将只是他的!   “嗯,好。”   “还有,长歌姑娘的路引户籍呢?”   “什么?”她没有,她有身份证学生证还有为了旅游免门票特意考的导游证行不行。   “那么明日一同去府衙办了户籍为是。”   “也好,那就麻烦了。”   “不必多礼。”还是放心不下他吗?刻意拉开距离么。   他真是个大好人啊!活雷锋、红领巾、感动中国哗啦啦~   长歌很高兴,明天就可以下山了。这里的山也不知道有没有虎狼熊豺什么的,看他清瘦的样子不像武林高手,但是古人但凡出门在外都是会些拳脚功夫的不是吗。她没有户籍也是个麻烦事儿,看样子他有办法,又欠下一桩事儿,换不了人情不若以身相许吧哈哈哈……   且自安心住下便是。   温珩煦想着女子娇嫩自不比粗犷爷们,该好好招待一番,如此便让她不要乱跑,锁好门,提着弓箭背上箭囊出门向山深处去了。   长歌听得他的吩咐自是不敢轻举妄动,她可不想那些自作聪明、自以为是、自作主张的穿越女那样到处乱跑最后还要男主来救,她看得出他是好人没有恶意,反正自己也就这身奇装异服和一个背包以及里面的东西值钱,她巴不得他像那些新闻报道上那样把她先xx再oo……嘶——想想都口水直流三千尺吖~ˉ﹃ˉ   她不是一个矫情的人,想什么就是什么呗,哪有那么多弯弯道道,但是基本的礼仪传统、道德廉耻她还是有的。咱可是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强x良家民男什么的做不到啊~   临近中午他才从山里回来了。   长歌饿的头昏眼花,早上本来就没吃饱,现在还是舍不得动包里的“干粮”——面包饼干巧克力。   她哭笑不得,自己虽然知道米缸在哪里,可是不会淘米不会烧火不会做饭的妹子你伤不起。   好吧,穿越把她整成个废柴了!   温珩煦回来的时候就看见这样的场景,一个两眼放光的妹子从屋里冲出来,“热情”地接过他手里的野菜野果。在看见手里提着的野味时候问东问西。   这让他有一种在家等着的妻子在看见丈夫回来的时候嘘寒问暖的错觉。   这样的日子,也不错,比风云诡谲勾心斗角的生活好多了。苦点累点算什么。   长歌很惊讶,竟然是出去打猎采集了吗?怎么不带她呢?她最喜欢运动了!马克思主义告诉我们世界是物质的,物质是运动的,运动是永恒的!所以,她爱运动!   他纤尘不染的样子不像是打猎,一脸的云淡风轻,倒像是去闲庭信步,随意地捡到了这些物什。      ☆、第 3 章   不遣人知的那些【一】   温珩煦一个人住在这山上许久了,他喜欢这里,这里没有俗世的纷纷扰扰。   他昨天夜观天象,算得一卦,知是红鸾星动好事将近。   在这个男多女少的世界,美男如云,他自恃品貌出众,格高韵远,那些粗俗不堪抑或水性杨花的女子还入不了他的眼……   心里盘算着,一宿不曾合眼。   次日破晓,他便迫不及待地准备去了。   及至日头偏仄,他仿佛看见桃花林里那儿影影绰绰,似有人在。   心下一动,款款而来。   果不其然,一女子身着奇装异服颓然休憩于桃树之下,神情似凄凄。   好机会!   他走上前去,在看清她的刹那,心仿佛被什么东西撞击着,二十一年来从未有过的心动不可抑制……   留下她、囚禁她、独占她……   他浅浅地笑了:“姑娘怎生一个人坐在此地?”   她痴了,看他看痴了。   他得意极了,他想要的命定的人也喜欢他呢!   带她走出去,他看出来了她的故意磨蹭。   心里笑开了花,面上无半分动静。   终于,夜幕降临。   她答应了,留下来了,就在他的书房里……   他的房间就在书房隔壁。   透过书架后的那个机关,他看到了她,她想看书,他知道他看上的女子非同一般,岂是当世那些目不识丁的女子可比?   他不舍地离开了机关,去厨房熬粥,她肯定饿了。   她很客气,客气而疏离。   这不好,不好,为什么跟他客气【文荒小女子:你们是陌生人啊你这个自来熟~】?   她喝了,很满足的表情,看的他都饱了。只是她喝不多,只一碗。是不好喝吗?不,不会的。   他知道她在偷看他,他也是,只不过她发现不了罢了。   故作勾引地舔舔嘴角,满意她又一次的痴呆。   咦?那是一粒米?……好机会!   他递上去手帕,她不接受。   失望,万分失望。   竟然有一股莫名的失控感和无力感。   看来,下次熬粥还是多放些米,这样子沾上米粒的可能性更大。   她要刷碗,他不舍得,却推不过,他不想她不开心。既然她喜欢那就随她去。   她在打量厨房,没有什么特别的表情,似是挺熟悉的。   她洗漱完就寝去了,洗漱用具果然别致,不愧是他命定的异世之人。   她没有睡着,他也是。   看着她,抱不了,摸不着……他很不甘心呢。   在黑暗中看着她,静静感受着她的呼吸,时快时慢。   她起来了吗?   没有下床。   哦,外面起风了,开着窗睡觉容易受凉。   他去关窗,悄悄的,却故意发出轻微的声音。   “谁?”   吓着她了吗?该死……   她又在对他说谢谢。   他不要她的谢谢他要的是她的一切!   还不能,过犹不及,这会吓跑她的。   温珩煦、温钰君,你何时变成如此心急慌张了?   他回到了厨房,寻着她刷过的她刚刚用的那只碗,像情人般摩挲着,轻嗅那残留着她若有似无的味道【文荒小女子:(⊙o⊙)哇,长歌你看你碗没刷干净呢~】……   他要让她心甘情愿留下来,不急不急。      ☆、第 4 章   两个人一起择菜,然后温珩煦去淘米,熟练地把蒸饭的甑子放上蒸架子,自行去烧锅。   灶里燃着熊熊大火,烟囱冒起袅袅炊烟,厨房也有些呛人。他坐在灶洞口一副泰山崩于前而不变色的模样。   火控制好了,饭放着那儿蒸,温珩煦要炒菜了,又寻着个砂锅炖汤。   长歌自告奋勇要去烧火,摸着个竹管一吹。   火苗蹭蹭蹭地冒了上来。   “咳咳咳。”呛得她直咳嗽。   “我来吧。”他心疼了,看她呛得眼泪直流,心里就像刀子剜似的疼。   长歌也不故作坚强,也是实在受不住。真难为面上他如此轻松,一个人这样,怕是受了不少苦吧。   两个人互相心疼对方,温珩煦掌勺,长歌打下手,一顿饭就这么做好了。   待碗筷摆放好,汤和菜都端上桌,她倒也没觉得饿了。   做饭如此辛苦,想想父母以前做饭她嫌寡淡无味……真是不应该啊!现在想吃父母做的饭菜也是难上加难了。   心里越发庆幸遇到的是温珩煦,温润如玉、谦谦君子……真是不幸中的万幸。   温珩煦觉得这姑娘真是乖巧懂事,想他以前见到的好友的妹子、妻妾【文荒小女子:后文会有解释,这里是个铺垫哦~】,无一不是骄纵任性、我行我素。   他的长歌就是好。   长歌感觉自己很没用,啥也不会,就干站在锅灶旁边打打下手,看着他忙上忙下忙进忙出。   好在两个人都入座了,到也不觉得尴尬,明明昨天才才遇见,今儿个倒像是相敬如宾的老夫老妻——哦,不能在想下去了,再想饭菜就凉了呢。   饭前喝汤是她为了减肥养成的习惯,没想到温珩煦也有这个习惯还给她盛了一大海碗,汤里面显眼的放着两只鸡腿,看看人家给她盛的多好啊。都给了她,他不吃吗?看看他碗里的,哦,他喜欢鸡爪子,不喜欢吃鸡腿吧?   她也不推脱,推也推不掉问他可有醋,他说有,起身去厨房拿了。   啊,多么好的一美男啊,是她一个人的该多好,唉,想想就行了。   随缘吧。   长歌喝完了热气腾腾的汤,舀了勺醋,蘸着醋吃鸡腿。   天知道她是多么想左手一只右手一只这么拿着吃啊!可是,保持在男神面前的形象很重要。   鸡汤有一股药味儿,但是很好喝。   吃完鸡腿她已经□□分饱了。   作为客气给他夹了一筷子野芹。   温珩煦一惊,嘴角勾起,回了个如和煦春风般的笑。   长歌吃不下饭了。   她早就饱了,只是看他还在吃,自己放下碗筷不大好。   她随意夹了几根菜叶,一口一口慢慢嚼着。   他见她吃得慢了,放下手里的碗筷:“要盛饭吗?”   “……我自己来。”长歌本来不想吃,只是忽略不了他一脸殷勤。   他是想帮她盛饭,却不成想她直接要自己来,有点失望的他,一脸不虞。   长歌盛了一点点饭,看到他的表情以为哪里惹他生气了,讨好似的问:“温公子要盛饭吗?我来吧。”   “好。”   她本来只想客气客气,没想到他不跟她客气呢。   温珩煦很是愉快地把碗递过去。   长歌接过碗转身去厨房盛饭。   盛了满满一大碗饭回来时,想起来刚刚看见他干干净净的碗底静静躺着一根很是“眼熟”的野芹【文荒小女子:每没错,就是你夹的那根~】,略带忐忑地问:“温公子是不是不喜欢吃野芹?”   “不。”他突然想起来刚刚她用沾了她的口水的筷子夹的野芹他还没有舍得吃,他打算留着来着,“我习惯,好吃的东西,最后吃。”   “哦?我也是吖。”男神和她一样吖!“那么这些野芹就交给你了!”她刚好吃不下了,又不想浪费。   “……嗯。”他扫了一眼没怎么动的炒野芹,就当是锻炼了_   一起收拾妥当,温珩煦开始准备行当,明天要起早,估计依她正常的早晨要走两个时辰才能下山,寻得见车还得坐一个半时辰入城……心里盘算着,再准备些银两干粮,至于水囊还是备着吧,万一她渴了呢……   长歌得了温珩煦的首肯,在书架上找各种各样的书看。   越看越是心惊,劳资真的要成为半个文盲了!这里的书她见所未见,竖排繁体,更可怕的是各种字体啊!什么楷书行书草书……都有!   她突然想看看他的字,找了找没发现特别的,也不好意思在人家书房到处翻箱倒柜。   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要有人家也藏好了吧?唉,干嘛想的这么复杂,温公子如此谦谦君子,她感觉自己真是小说看多了太过于谨慎了,以至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   摇摇头,她走了出去。   “长歌姑娘,有东西要收拾吗?”温珩煦迎了上来,“明天要寅时起,晚上早些歇息。”   “温公子,明天早上能不能喊我一声?”她有些羞于启齿,“我怕我起不来。”   “好。”他从不拒绝她。   长歌在做梦,她梦见那天的桃花漫天,如血残阳,那人腾云驾雾,嫣然一笑,对她说:“长歌,嫁给我。”然后,她欲迎还拒欲拒还迎正要触碰到了彼此——   “长歌姑娘!长歌姑娘——”   “……嗯?”她惊醒了,原来只是一场梦啊,很遗憾啊,早知道在梦里看到他的刹那直接扑上去就好了……呜呜呜,不甘心吖。   “哦,谢谢温珩煦——温公子。”   “嗯,起来吧。”这回答,有一种给跪——平身的赶脚。   长歌把毛衣和羽绒服丢在书房里,只在保暖内衣外面套了温珩煦的那件衣服,取了帽子带上。   只觉得衣袖太长总是碍手碍脚的,找他要了针线粗略地把长了的衣袖缝补起来,随便缝几下,也方便拆。   温珩煦等她收拾停当,对她说:“出门在外多有不便,你不如抹些药粉缠些布,扮作男子也放心些。”   长歌细细想了,索性天尚未亮:“还来得及吗?”   “可以。”   “那该怎么掩饰呢?”   “跟我来。”   温珩煦提着灯去书房右边的房里取了个药盒,又带她去了书房左边的房间。书房左边是他的卧室啊!   里面黑洞洞的,他寻了蜡烛点上,让她坐在桌前,有面铜镜,影影绰绰的。他说了句“得罪”,便在她脸上抹了会儿。她一直闭着眼,只等他说“好了”,才急着看看。看不清楚,她便掏出包里的小镜子,照了照。   白皙精美的脸蛋变得平凡无奇,有些偏阳刚。   温珩煦看见如此清晰的镜子有些惊讶,对她说:“可以借我看看吗。”   “当然可以。”   “多谢。”他看着那块青花瓷双面镜,里面照着的人儿如画中仙。   如此清晰,如此精妙……她不是生活在仙界吧?   长歌见他似是喜欢,想这现代清晰无比的镜子对于古人理应是稀罕物,铜镜什么的能够照得清楚吗。   他将递回。   “这镜子就送给温公子了吧!”她如是说。   “这镜子是稀罕物,你好生收着。”   “这送给你,我还有呢!”她包里还有,这些古风镜子是她看着喜欢在这次旅游时买的。   “如此,那便却之不恭了。”   “那我们出发吧!”   “等一下。”他有些羞于启齿,“还请长歌姑娘裹、裹一下、吧。”   “嗯!哪里?”   “就是女扮男装必需的——”难以启齿啊难以启齿。   “喉结?”她看着他上下滚动的喉结问道。   “不是、就是……”她能够感觉到他的脸都红透了。   是什么让他如此——“啊!我知道了,是——”胸,裹胸啊。   长歌知道,自己比一般女子“负担沉重”,营养过剩发育过早以至于十九岁的她胸部相当可观。   她才反应过来,有些羞愧,夺门而出,回到书房,把保暖内衣脱了,穿上那件松垮垮鼓囊囊的毛线衣,秒变一马平川!   长歌把背包用温珩煦给的包袱裹起来,跟在温珩煦的后面亦步亦趋。温珩煦也背了个包袱,行步间环佩叮当,还在腰际缠了个长鞭。   又穿过那一片桃花林,她还是感觉摸不着头脑,感叹道:“温公子真是厉害,这地方绕的我都昏了。”   “这林子是我种的,自然认得路。”他笑笑,不以为意。   难道他会奇门遁甲?莫非是某个不世出的高人?看他飘逸出尘似要羽化登仙,或许这是个修□□?也许是仙侠?……   长歌越想越兴奋,已经开始YY她美好的未来生活,完全忘记了早起困顿之苦。   走了好久好久,晨曦破晓,天色渐明。   “累吗?”他回头问。   “有点。”都走了这么久了,不累才怪,她的包袱还在他身上——她背不动了。   “那就抄近道了,如何?”   “好啊。”她完全信任他,他满意地笑了。   他不往下走,反而往上行了数十步,走到一处悬崖前。   崖前开着朵朵山花,簇拥着,在晨光沐浴下,好不灿烂。   崖下是郁郁葱葱的花丛,不远处有着淙淙的流水,还有早起的小动物趴着喝水。   她有些疑惑,这么高的地方看着怪让人胆战心惊的。   他看了看,笑着回头,伸出手说:“来,我抱着你下去。”   (⊙o⊙)公子说什么,早上风太大,听不见!   “不方便吗?”他像是才回过神来,收回了手,手指蜷缩在掌心,垂首不安地问,“是在下逾矩了。”   阳光照射在他半边如玉面庞上,近的看得清他细碎的绒毛。半掩的睫毛低垂,落下小块扇形阴影。嘴角轻抿,看上去就像一个被拒绝了的二次元中二少年……   啊,好萌,温润如玉的谦谦君子也有如此萌萌哒的样子。“没有,是我刚刚没准备好。”   他抬头望着她,看见她的笑,露出了清澈的笑容。   如果说他的笑容是一汪清泉,问她有多清,那就是清澈见底。   好美啊……   等长歌反应过来已经在他的怀里。   人生中第一个公主抱没有了。   他紧了紧包袱,将她抱在怀里,纵身从悬崖之上跳了下去……   她没想到自己也有机会体验小说和电视剧中才有的跳崖。还是在温珩煦的怀里。   好凉快啊!   你问她被抱着跳崖的感觉?   凉快呗!还有,他身上好香,说不出来的清香,总之闻着就是舒服。   很快,到了崖底,温珩煦在离地丈许迅速抽出长鞭,扯住了数根青藤稳稳落地。      ☆、第 5 章   落了地之后,温珩煦放开了长歌。   她感觉心里空落落的。   继续前行,行了几里路,远远闻着烧秸秆起灶的味儿,瞧着那远处的雾霭烟岚,就心知到了一个村落了。   “去村里。”   两个人进了村。   迎面遇着不少村人,客客气气地打招呼还有不少邀请去吃早饭的。   温珩煦一一应答,端的是温润如玉。   “温神医!”无一不是如此称呼,“原来你还是大夫啊。”   “略知一二。”都神医了还略知一二,男神你到底有多少逆天配置啊,你这样子作者知道吗?你这娃绝壁是男主。   村里一派和谐安详,并没有种田文里家长里短鸡飞狗跳,也是,广大劳动人民勤俭节约忙于生计,哪有什么时间各种斗啊?   温珩煦在村里遇见个进城的车把式,搭了他的牛车坐在上面匆匆补充完能量就开始闭目养神了。   这时候,长歌才觉得困顿不堪。   迷迷糊糊昏昏沉沉的长歌坐在牛车上摇摇摆摆晃晃荡荡。   牛尾巴甩来甩去,拴着的铃铛叮叮当当地响。   牛车晃晃荡荡摇摇摆摆载着昏昏沉沉迷迷糊糊的长歌往进城方向去了。   【他的私心】   温珩煦知道晃荡中的长歌已经睡着了。   他不知道自己带他下山的决定是对还是错,他拒绝不了她。   她想看书,他允了,之前特地收拾了一番书房,把所有可能涉及到这个世界信息的书籍全部销毁——就连一本医书上提到一点这个世界女子稀少的那一页也被他撕下来烧了。   这个世界寻常人家的女子是不必要习字读书的,只有所谓的名门闺秀为了满足特殊需要才会略知皮毛。她倒像挺懂的,看着那本他故意买来的最通俗易懂的男性向YY一夫一妻的白话小说很是得味呢。那本书她还没有看完,看来他这次可以多买一点类似的男性向一夫一妻YY小说——他之前还对此类书籍不屑一顾,是好友来访带过来的。   今天在村里,他很害怕,怕她看出来,劳作的都是男子,妇人稀少且娇弱,平日里不大抛头露面。   这个世界男多女少可是,却仍然男尊女卑,女子可以被当成私有物品占有,一般人等不可独享……   幸好,她聪明却不精明,没有发现蛛丝马迹。   他私心不想与人共享他,不然也不会动用禁术去寻她……他到底还是不够自信,怕留不住她的心她的人。   所以这一次是个好机会,他会毫无条件【甚至没节操没下限】地纵容她,只要她喜欢就好……   他看着她的睡颜,就像每天深夜里他静静蹲【文荒小女子:这个字好萌】在她床头静静地看着她那样看着她……就好像怎么也看不够。   他急着带她离开村里,急急寻了老车把式,嗯,够老她肯定看不上,赶往枫笙城【文荒小女子:改个地名,这是我一贯用的,写或未写的很多故事都发生在这个城镇。】。   不知怎么了,长歌突然就醒了。   她揉揉眼睛,这是——在牛车上睡着了吗?   她大囧,一般穿越小说女主不都是坐乘马车吗?她一下山就坐牛车,古代牛要耕田所以牛车还是比较稀罕的,这是要表现她很牛叉的节奏吗!   长歌看向挤在车上一角的温珩煦,心里既感激又羞愧,感激他无微不至的照顾,羞愧她无处遁形的霸占。   她已经不能用好人来形容他了,如果不是他既美且多才而她一无所有一无是处,他的行为不得不她怀疑他是不是爱上她了,天呐,她什么时候变得如此自恋?好像是遇见他之后吧。   两人相视一笑,温珩煦开口道:“快到了。你看,那就是城门。”   她的目光看向他手指之处,他的目光追随着她。   厚重的城门大开,晨雾散尽,两个篆刻的大字“枫笙”竟然是简体,从左往右读。   她猜测这个世界肯定不止她一个穿越者,这个城镇也不知道是什么故事,那个女子或者男子到底经历了什么……一切都已过去,一切又无从得知。   温珩煦看她盯着那两个字深思着,想到流传千古妇孺皆知的枫笙故事,还是决定不告诉她了,他真的不想说。   千万不要问他啊!他总是无法拒绝她!   还好,她始终一言不发。   除非有命令,不然是不会挨个检查的。守城门的老兵倒是懒散得很,倚着城门打瞌睡。就混着等换班。   进了城,老车把式就在一棵古树下停了牛车,温珩煦跳下车扶着她下来,她道了谢没推脱。他摸出铜板和老车把式推来推去才付了车钱,带着她往城里去了。   进门道路很宽,较为平整,石子铺路,细看之下还有细沙。   虽无阡陌松软却比山路好走多了,也亏得她穿运动鞋才走得轻松,她看他一双布鞋也一派从容,心里由衷地赞叹不已。   往里面走,那儿有一座桥,桥下宽宽的河道还有船只来往,桥头摆着个摊子,有人穿着个制服模样衣服懒洋洋地坐在那儿,摊子上挂个牌,上面写着啥字,她不认识,实在是太潦草了。   温珩煦让她稍等,他走到桥头,停在摊前摸出铜钱对那摊前官人道:“在下带这位友人过去。”   那官差见了他,正襟危坐,赶忙起身作揖,他点头,那人让他收回铜钱,他执意不肯,非要那人收下。那人这才作罢。   长歌在旁边看着,敢情这是收过桥费呢!   温珩煦回头对她笑笑,招招手示意她过来。   她眼巴巴地凑过去,温珩煦却带着她过桥了。   刚下桥,长歌听到骂骂咧咧的声音:“老东西……交不起……滚!”   她好奇地回头,脚下没注意,撞上了前面走的一位公子哥儿。   “哎呦喂~你个不长眼儿的——啊,温、温、温——对不起,小人有眼无珠。”急急忙忙跑下桥没了影儿。   长歌愣了,她不过是回头想看看桥头那边怎么了,不成想撞上了一个油头粉面的男子。哎呀,那粉搽的,恐怕有几尺厚呢!   那人正想破口大骂,被温珩煦瞪了,他们这种人啊,欺软怕硬,机灵着呢。结果呢,还不是吓跑了。   被撞的反而向撞人的道歉,嘻嘻。多亏有温珩煦了!   温珩煦想捧掌心里呵护的人儿,就是杀人放火他都要陪着,怎么舍得让她挨骂。不管谁对谁错,他的长歌,永远都是对的。   他竟然没有一点自己很偏执的自觉呢。   长歌对他笑笑,感谢他的庇佑,现在欠他的越来越多,还不起就一直这么欠着吧!   两个人一前一后继续往前走。   这时候,一个老人家,拖着个板车,车轮卡在了坑里,死活拉不过去。来来往往的人络绎不绝,就是没有人搭一把手。长歌看不下去了,走到车后,在她要推一把的时候,一只光洁白净的手推了一下,那车骨碌碌地转开了,老人家回头笑地像雏菊开,皱纹深深。拖着车走远了。   “哟,秦大侠又在行侠仗义啊?”有个尖酸刻薄的声音。   她想:随手之劳也不求什么报答,只是心里想了就那么做了。   要是什么都要回报,那么环卫工人那么辛苦可谓是功德无量了。   她听到那声讽刺,便知道刚刚那人不是温珩煦,转头看看。   这是一个星眉朗目的硬汉子。   旁边讽刺的那个人一看就是那种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炮灰一只,直接忽略。   对了,温珩煦呢?   秦侠客今日巡集,不过随手助人,又被这钱首富家的小儿子看见了,冷嘲热讽。钱小儿带着帮人整天混吃混喝,不足一提,旁边这男娃倒像个好的。   “秦兄!”正是循声而返的温珩煦。   “原来是温贤弟,幸会。”   “好久不见”。两个人blablabla扯了半天,温珩煦才算是把这“秦大侠”给忽悠走了,见他远了,心下一松,这才招呼冷落一旁许久的长歌。   长歌也不好意思,什么都没说,跟着他继续走。   “刚才那人是枫笙府衙的捕头,为人侠义,是义结金兰的兄弟之一……是个有才的……”温珩煦絮絮叨叨地说着。   “刚刚听说他也来了……怎么一个两个的,这会儿都往这儿跑……还有上回那书……”他又自言自语了起来。   长歌无语,自顾自地环视周围。   赶集的人挺多的,有人已经交易完了,挑着担子往城门走。更多的是路两旁摆箩筐。长歌一边走一边左看看右看看。温珩煦见她很是好奇也放慢了脚步。   旁边一个人挑着担子晃晃荡荡的,似乎是来的迟了,看了看,踌躇得很,寻着个边角位置席地坐了。   “咦?那人只挑半框蔬菜呢!”长歌眼神好,瞥见了。   “许是只有一筐,应要平着挑,怕累着肩膀,分做两筐了。”   她点点头,看了看筐里都是些什么菜。   那些人就那么坐着,顶多垫着个鞋子,虽说暮春时节不至于太冷,也是沾了满屁股灰尘。   两个人走过一个青石板铺就的巷子。   那儿聚集了一群人。   长歌也是爱凑热闹的娃,温珩煦回头跟她说:“抓紧我的衣襟,莫要跟丢了。”   她点点头,两个人就这么朝人群走过去。   拥挤的那群人瞥了眼他腰间的佩玉,纷纷让开了道。温珩煦轻轻松松地携着长歌到了人群前,看的很清楚。   长歌还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只是感觉周围有人瞥着了他的玉佩,想示意他藏起来,这儿人多手杂着呢。   中间是一个高于地面的木台子,站着的精瘦汉子见周围会聚的人够多了,示意旁边几个高大威猛的汉子可以开始了。   又上来两个瘦矮个,敲锣大喊:“瞧一瞧看一看啦,今天的新货上市了,来呃——”   温珩煦本来不大想给她看这些,但是又想吓一吓她,还让她更安心些。虽然目前来看她没有任何逃跑举动。   人家不是不想走,是无处可去啊。户籍都没有,跑个毛线啊。   货物拖出来了,竟然是几个面黄肌瘦的孩童!   脖子上套着重重的枷锁,半死不活地 。   长歌震惊了!她以为只会是珍稀动物什么的,这回真珍稀呵……   她不想看下去了,也不看那些人抽着鞭子呵斥着什么。   她没有能力,她想像小说中那样圣母玛丽苏一回,可是她不能,她寄人篱下、自身难保,她有什么能力救别人于水火之中呢?   “穷则独善其身。”   既然于心不忍却无能为力,那便走吧。   她的心情很不好。   温珩煦有点后悔,后悔让她看到了这些阴影,她笑起来那么灿烂,本该活在阳光下。有他在,谁敢欺辱她呢!   这就是赶集吗?这就是集市吗?长歌驻足,看着来来往往、熙熙攘攘、推推搡搡,商贩的吆喝声、孩童的哭喊声、官吏的叫骂声……不绝于耳。   她不想再走了,好累,心好累。   她的未来在哪里呢?未来也许永远不会来。   他感觉到了她的失落和不安。   他绝不允许她有哪怕一点点的不开心……   “刚才那些孩子我全买了你觉得怎么样。”   “真的吗。”她有些惊讶,“可是,这样治标不治本啊?”   “那你想如何。”   如何?她不知道,她只是一个异世而来的人,连身份都没有,能够怎么样。再说了,这个贩卖人口的问题由来已久恐怕棘手得很。温珩煦就算是皇帝老儿恐怕也无从下手。   她决定逗逗他,凑到他耳边轻道:“让共产主义统治全天下!”   什么!共产主义?什么鬼?她要那个鬼哦不那个人统治天下?她是想造反吗?……   “饿了么?”他这么问让她突然想起来那个恶意的外卖广告。   “饿了。”   “跟我走。”   他们回避了那个话题,抛却不愉快,愉快地决定了,决定好好吃一顿。   七拐八弯地近了一家冷冷清清的店。   “老板,来两碗阳春面两碗豆腐脑。”温珩煦看了看挂着的木牌。   “我要甜的。”   “什么?”   “我是说,豆腐脑要放糖。”   “甜的怎么吃。明明放辣比较好吃。”温珩煦反驳。   “哪有?我就要甜的。”无甜不欢的长歌。   “好吧,都依你。”无可奈何的珩煦。   上了一碗豆浆。   “咦?我们没有点啊。”长歌嚷了起来。   “那是送的,上次啊,我家囡儿多亏了有温神医啊……”憨厚的老板感激道。   一个女儿,在这个世界,对于平头老百姓来说,是挺值钱的,更何况,他们更舍不得血缘亲情。   “哪里,分内之事而已。”   长歌没有问,只是笑笑,定是他做了什么好事了。嗯,豆浆真甜!   “赶路辛苦,吃些清淡的,晚上寻个客栈歇息,明儿一早再带你采买物什什么的,待户籍办好,在枫笙过这么几日便是。”   “嗯,好。”一切都听他的。   没有悦来客栈也没有天字一号房,也没有狗血地只剩下一间房剧情。枫笙客栈是枫笙城里最大的客栈,相邻的两间房,取了房牌各自去了。   这晚上,她做了一个梦。      ☆、第 6 章   【现代黑化小剧场(一)】   [1]我做了个梦,梦见我回到了现代,还是一个十五岁的高中生。   在梦里我各种牛逼各种霸气侧漏——直至某一天,班级来了个转校生。   班主任进来的时候,班级吵吵闹闹的,大家背书的背书,唱歌的唱歌,讲话的讲话……班主任顶着地中海头,敲了敲讲桌:“大家静一静啊静一静!”   大家果然安静了,鸦雀无声。   班主任咳嗽一声道:“班级来了位新同学——”   大家很自觉地哗啦啦地鼓起了掌。   “我还没说完呢。他就是——温珩煦,上来自我介绍一下。”   坐在墙角穿着白衬衫的少年垂着头,一言不发。   “地中海”有些尴尬。   我在看向他的刹那有一种感觉,感觉我认识他。   “老师。”作为班长兼职学习委员的我举起手来,“让我来帮他自我介绍吧!”   老师竟然同意了,这绝对是梦因为这不科学!   “温就是温润如玉,珩就是谦谦君子,煦就是春风如煦。”   班级爆发出雷鸣般的掌声,老师同学一致认为我解释的太好了,高考命题组组长恰好路过,惊为天人,特批免试,从此我踏上了,逆袭白富美,迎娶高富帅,走上人生巅峰之路……哦,不好意思,扯远了,这是不可能的。   言归正传,他默认了,在我解释完之后,透过他长长的刘海就那么用黑黝黝的眼睛直勾勾地看着我,活该我请他吃饭似的,事实上我也这样做了。   因为这里有个【凑字数】作者非要我嫖中二(病)未愈蛇精(病)已患的男主,一百块钱都不给我还要骗我说男主是萌萌哒白嫩嫩的正太忠犬一只……   二十一的温珩煦真的是温润如玉谦谦君子,可是十五岁的他——如此欠抽!   自从我自作主张解释了他名字之后他就“赖”上我了。   每次我在食堂吃饭的时候,他都坐在我对面,直勾勾地盯着我,直到我问一句:“你要吃吗?”他才笑开了花,点点头,张嘴要我喂……喂你妹啊!   喂,你妹?   每次和他一起出门都要这么被问。   他实在是太白净了,我以为自己已经很白了,好吧,他赢了,他最白了,比我的裙子还白!【喂,你明明穿的是黑裙子……】   妈妈知道他,自从有了温珩煦,全校第一的光环就从我的头上转移给他了,该死的,做个梦都不放过我!   以后的日子里,我和温珩煦形影不离,我拆车他拼装,我吃肉他喝汤,我闹事他收场……   “瞧,我对你多好!不仅仅锻炼你的动手能力还把长胖的危险留给了自己,而且还培养了你的应急思维……”   “嗯,长歌对我最好了~”   为什么每一次被他水汪汪的大眼睛瞪着都有一种大灰兔骗小白狼的罪恶感乛乛   [2]转眼之间,我们都上了同一所大学。   按理说,毕业工作然后消失不见。   可是,我怎么甩也甩不掉他?!   只要换个手机号码打来的第一个电话都是“喂,长歌,我是珩煦……”   换个地方敲门的第一个人还是温珩煦……   就连抽奖中的奖品无非是“温”暖的小太阳系列暖手宝、“珩”钰坊产品、“煦”日东升的唱片……   无论我和谁聊天,最后一句都是“你觉得温珩煦怎么样?”   所有人的演讲都有一句假设“如果长歌喜欢温珩煦,那么……”   ……   ORZ,要疯了,这真是个疯狂的梦境,难道全世界的人都被他收买了吗?   [3] “叮咚。”   “滚!”长歌大吼一声。   “……快递……”   “呃——”她以为是温珩煦,原谅她条件反射了,“对不起,认错了。”   快递小哥颤颤巍巍地接过签收单,脸色苍白,刺溜一声就跑得没影了。   妈呀,送快递好可怕~麻麻我要好好读书~   长歌拿回快递,正在拆封,她突然想到了一个严重的问题——她什么时候买快递了啊?   “叮咚——”   她毫不犹豫开门,以为快递小哥发现送错了回来了,结果发现——“滚!!!”   这会真的是温珩煦了。   白衬衫的温珩煦,很伤心。   她决定回家一趟了。   过年了。   她爸爸妈妈打电话过来了,blabla无非是说温珩煦怎么这么好……   她不想听,她觉得所有的人都有病,得治。   她不想听作者君的摆布去嫖什么忠犬温珩煦。   哪只眼睛看到他忠犬了啊?明明就是一匹狼,从高中她就看穿了他的本质了,哼哼。   不说了,到家了。   她看见温珩煦竟然在和爸妈和和美美地聊天,然后……他过来了……一只很漂亮的表,不是我去年捡的那只……好困啊……   [4]我醒来的时候,躺在床上,能够感觉到被子底下的我□□。   我没有惊慌,只是努力回想昨天发生了什么——哦对,我到家了,然后呢?好像睡着了,嗯对,为什么睡着了,在此之前我遇见了谁——除了温珩煦,哦,高中隔壁班的班长,年级第三的那个家伙,总是对我和温珩煦的位置虎视眈眈。   对了,温珩煦是谁?   好像不记得了,啊,头好晕,再睡会儿。   我又醒了,发现自己光溜溜地躺在他怀里。   他说他是温珩煦,是我的丈夫,我让他把结婚证拿给我看——是啊,照片上傻笑着的两个人……完全没有ps的痕迹,是真的呢!   我们一起出门往往都听到“哎呀,那不是温先生和温夫人么?”“感情真好。”“天造地设的一对儿呢。”   ……   真的吗?   “我为什么不记得了呢……”   “那是因为歌儿失忆了啊。”   “哦?是么……”   “我们真的很相爱么?”   “是的,世界上不会有人比我更爱你……”他笑了,   有一天,我突然想起来了,他对我所做的一切……   “你滚,我再也不要——看见你——”   再也不要,看见,他么……   他走了,这回是真的走了……   总是习惯性地准备两份,一个人静静地吃着吃着就哭了……他真的不再回来了吗?就这么消失不见了么……她想收回怎么办……   “刺啦——”刺耳的刹车声,就连开车也不可抑制地思念他了么……   [5]她竟然对着别人笑了,还是那个只考了第三的笨蛋!   叫张三是吗?呵呵,明天就让他改名叫李四!不行,今天就要,还是叫王二麻子比较好。   非要逼我用非常手段么?那好,你等着,我不会放过你的……   我动用了“催眠”,她会渐渐忘记与我无关的一切,只记得我爱她,她爱我……从此她的世界里只有我。   可是,我的法力越来越弱,是谁在从中作梗?   她想起来了,这么多天她还是没有爱上我么?不行了,我必须暂时离开,为的是更强大,才能守护好她……   [6]我再一次醒来是在病床上。   父母焦急的眼神……我没有意识到自己不自觉地在找他……不见了么,就像他突然出现,走进了我的生活,突然又消失了么?   ……   那个人,好眼熟啊……   [7]他回来了,她想起来了,他们从此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了……   THE END.   ……才怪呢!   忠犬还没有彻底黑化,再玩手机不看他就剁手算不算?   哈哈,逗你们的。   你懂的什么的还是留到正文好了……      ☆、第 7 章   这一边长歌睡得很熟,那一厢的温珩煦辗转反侧、夜不能寐。   他思索着:客栈人多眼杂,而且枫笙城又来不少人……他带人进城想必他们早就得知了。   他才动用禁术,功力尚未恢复,如果暴露了她的女儿身恐怕难以确保全身而退……他不能把她置于危险之地,哪怕一丝危险的可能也不行。   是以,他不能偷偷潜入她的房间,继续“蹲守”了……该死的!他私心里不想带她出来,他只想她乖乖待在山里,每天看着他、对他笑就行了。   不行,他绝不能忍,她怎么能够逃离他的掌控。飞快地回忆着脑海里那些秘诀甚至禁术……忽的一笑,坐起身来,没有余力设结界了,就直接盘腿掐诀,入定了……   隔壁的长歌沉浸在梦里,浑然不知有人为她到了如此的地步,若知道了,怕做梦也会笑醒。   夜晚的枫笙城很美,笼罩在月光下,大地一片岑寂,就连不知名的虫儿也随着沉醉的花儿睡去了。   巡逻的更夫也惫懒了,正是更深人静好梦时。   郁淮扬忍着重伤,足尖轻点,飞上了屋檐,看那间屋子窗户开着就往里一窜。   里面的人似乎睡着了。这屋里空气不错,还若有似无夹杂着一股幽香,那味道随风缱绻着,缭绕鼻尖,是那么地缠绵悱恻,他恍然间回忆起了当年偷窥到绒安的场景,不自觉向床上的人挪去。   牵扯到伤口带来的阵阵痛楚提醒着他不能松懈,多少次刀口舔血他都走过来了。   床上人儿发出无意识的一声低喃。   他像踩着了尾巴地猫,忍着疼痛,就地一滚,躲到床下去了。   越靠近,那股幽香就越是撩人。   这个世界习武的男子鼻子都是狗样的!   走的匆忙,加之习惯闻着她的味道,温珩煦倒忘了这一点,没替她盖去。   她因着梦里动了情,散发着幽香还浑然不自知。   之前那回公主抱,她染了点他的清香,这会儿早就散了。   郁淮扬知道自己迷糊了,这躺着的定是位高贵的美人,凭他的判断,还是个世间少有的。只是怎么会出现在枫笙城里?他走南闯北,也不曾在宁京抑或北都知晓这么个人儿。这要捅了出去,恐怕要大乱了。   当年那会子的传说不也是在枫笙城么。   他这会儿躲到枫笙也不知是对还是错。   郁淮扬很纠结。他是继续躲在床底还是出去呢?躲着心里舒服身体不舒服,出去身体舒服心里不舒服……   他不用纠结了,因为外面来了一批官差在查房。   他出不了客栈,这时候出去很难不被发现,若放平时他哪会在意,偏他身负重伤,一个行差池错就有可能葬身此地。   长歌还在做梦,梦里她在病床上醒来,她很纠结,她明明知道是梦却不愿意醒来,喜欢又不敢说爱……很好,她很快就不用纠结了。   不少人都惊醒了,点着灯,客栈里越来越亮。   温珩煦敲了敲她的门,他知道贸然进去是不好的。   该死的,他才重新控梦,正打算揩些油——一群杂碎!坏了他和她的好梦。   恐怕又要很长时间不得施法了。   长歌听到敲门声,鼓起勇气问:“谁?”   “是我,长歌。”(为了方便在外他去掉了姑娘的称呼,也显得更亲昵。)“外面有些事儿,方便进来么?”   “等一下。”她为了以防万一没有脱衣服,把被子一掀,起身趿拉着鞋子就去开门。   郁淮扬感觉到了门外的人是个高手,他和不少高手交手过,门外人的气息他很陌生,他感觉这个人,深不可测。   长歌开了门,见温珩煦静静站着,问道:“怎么了?快进来吧。”   温珩煦随她往里走,逋一进门,就嗅着了一丝若有似无的血腥味被满屋里她的香味掩盖了。   她不会用灯,就摸黑要去倒茶。   他察觉出她的意图,怕她摔着又急于过来遮掩气息,就说:“你别动。”   她果真乖乖不动了,他就开始脱衣服。   长歌刚刚才从那个暧昧的梦里醒来,见他这般举动,心下大惊,退后一步。   温珩煦见她也不是那么不警觉,有喜有忧,就解释道:“待会儿怕是要有官差查上来了。掩味的药粉我没带着,你委屈一下,我们把衣服换一换。”   他只脱了那件白衫,递给她。白衫上果然一股他的特有的味道。   长歌点点头,手上便要脱衣服。   他背过身去。   她脱了外衫又将那白衣穿上,便说了声好了。   他回过身来,她问:“那这衣服——”   “我来穿。”说罢,不由分说地套上了,“待会儿不要做声,凡事有我。”   “嗯,果然是你的衣服,你穿上才分外熨帖。”她心下也是一暖。   长歌看着他短了不少的袖子,就上前扯扯那缝的歪七扭八的线。   温珩煦知意,手指翩飞间,袖子放了下来,两根线静静卧于手心,他不动声色地将那两根线收了起来。   这时候,门被拍的砰砰作响。“出来开门!官府查房!”   温珩煦给了她一个眼神,让她安心,又回头叮嘱“把鞋穿好”,这才去开门。   门一打开,打头阵的秦侠客便和温珩煦对上了。   “温贤弟!”秦侠客眼尖地认出来换了身衣服的温珩煦抱了个拳。   “秦兄。”温珩煦回礼。   后面的官差看是个相互认识的,面面相觑默不作声。那个为首的衙役就想卖个人情:“既然是秦捕头兄弟,那弟兄们就搜下一家了。”   “哎——不必,秦兄快请进。免得查漏了贼人,在下也怕有什么隐患呢。”   “如此,那弟兄们便进来了。”   “请。”温珩煦往里一让,官差们呼啦啦地都涌了进来。   “哟,这里面还有个人。”他们发现了长歌。   见着是个面目黧黑身材臃肿的男孩子就没多理会。   秦侠客也没多问,温珩煦也乐得不说,其他人也都是道上混的,有几分眼色。   一番查找并无不妥,道了句叨扰,秦侠客就带人走了。   房间里又安静了下来。   一直站着的长歌见人都走了也就放下了心。   温珩煦看着大开的窗户,想着那味道想必是从窗户飘进来的。也没再纠结。   嘱咐了长歌几句让她好好休息就离开了。   长歌也觉得没睡足,回床补眠去了。   甫一躺下,不知怎地,就想起来昨晚那个莫名其妙的梦来。   她想:真是痴人说梦了,温公子那样的人又怎么会喜欢我呢?   她身上裹着的还是他日日穿着的白衫,嗅着好闻的味儿,又回味着那天的公主抱……脸上不由得滚烫了起来她想着自己怎生如此痴汉!   如此胡思乱想着也渐渐入睡了。   郁淮扬早就从床底遁出,一直贴在窗户外面,也顾不上伤不伤及根本了,运起独门匿息功夫,生怕人往这儿来查看。   他听着屋里两个人的对话,暗自心惊。果然藏的是个女人!还是个声娇丰腴的美人儿!这个男人有几分手段和心机,这女子竟然乖乖听话,也不知是不是用了什么苗疆蛊术。   反正献上这个女人也抵不了事,他这次大难不死就以后再回来看看,这个人能把她藏到几时……   长歌一觉睡过了饭点,有些恹恹地。   温珩煦感觉到她睡得很熟,没有舍得喊她。   两个人下来的时候,都午时了。   温珩煦带着她上街,对她说:“人多的地方别说话,免得被人听出来。”   她也很少做声,说话也一直是注意压低嗓音。   因为本朝嗲声嗲气的“人妖”有不少,所以他一直没有给她喝药剂,是以出门也没带。   不过,温珩煦记得老友那儿还有一瓶“拟声”。   他配置的药,男声变女,女声变男,还听不出来差错。   别人也有类似的卖,他不放心,他的药,寻常人等千金难求。   经历了昨晚的事件,温珩煦深觉住客栈不靠谱,他也接纳了老友的意见,早上托人帮他在枫笙城盘了处房产。   现在正在布置,不出两日,就可以入住了。   他先带她去吃午饭,客栈里的东西都只是凑合,哪能给她吃。   吃饱喝足后,温珩煦对她说:“待会先去买衣服,下午再去办户籍,下午人少。”   他也要去置办些东西了,银钱带的够了就想花掉。   长歌也不懂这些,只是点头,她相信他不会害她的。   温珩煦直接带她去成衣店。   店主不在,伙计送货去了,留着一个有些耳聋的老头儿看店。   温珩煦一看,正合他意。   进店便让长歌自己挑选。   长歌看着许许多多的衣服有些晕,还有,怎么都是男装,她想她现在是在女扮男装呢,也挺新鲜的不是么。   她指着一件比较简单的衣服示意要那件。   “是这位小客官要买衣服啊?恐怕太大了。”   “那多大比较合适呢?”温珩煦问。   “这个差不多。”那老人家拿着一件花纹繁复的衣服说。   她摇摇头,太招摇了,她得低调。   他觉得衣服挺好看就是现在不能穿,先买下来以后穿吧,还有刚才那件。   “这两件都要。”   她把他拉到一边小声说:“这两件不合适啊,随便买一件便宜点的就行了。”便宜点她以后好还钱啊。   “要不,这样吧。”他想了想,“先买着穿,再给你做衣服。做的衣服穿着也服帖些,反正成衣店里的也都是做的。”   长歌也同意了。   长歌来这里三天了吧?   她三天没有解决人生大事了。   许是油水少了,吃得不多。   今天中午吃了顿好的,她现在想找个地方解决一下。   在留囚山上,厕所?还不如随地解决呢!反正她小解也就随便找个花丛一蹲,须臾了事。   她想所谓的厕所,在古代,恐怕就是一口缸吧?顶多加块板,不,古代木板也稀罕呢。   她真心不明白,那些穿越女主怎么会为了个男人抛父弃母,心甘情愿待在这样一个科技落后生产落后除了空气好水好很多都不好的古代呢?这生活太特么原始了,想上厕所找块纸都没有。   温珩煦见长歌走的慢了还在叹气,停下来问:“累了吗?”   她摇摇头:“走吧,去办户籍。”   他心想,她就这么急着办户籍,是想快点离开么?不,他绝不允许……于是,他便下定决心做一件二十一年来第一件不甚光明的事。   两个人走走停停也到了枫笙府衙后门。   穿过后门 ,温珩煦熟门熟路地带着她走着。   许是下午,偌大个府衙了半天看不见一个人。   嗯,他们刚刚是在走后门,马上又要“走后门”了!   长歌肚子有点疼,不行,快憋不住了。   她直接跟温珩煦说:“我想——解手。”   “我带你去。”   o(╯□╰)o   她不要,太羞耻了。   “那个,告诉我在哪儿,我去就好——要不你先去吧。”   温珩煦想想也是,正好他不想让别人看见她,也不想让她知道他的私心……   “那好,你看那个巷子,穿过去直走然后左拐就是,你待会儿还在这儿等着我,我办好户籍马上就找你 。”   “不需要我在场么?”   “不用。”   “哦,那好,就这么说定了。”   两个人分道扬镳。   话说这一头,温珩煦暗自思量着该如何如何,就走到了衙内。   管理档案的楼阁门口的小吏揣着刀倚着门正在打瞌睡,温珩煦直接无视他,足下生风径直飘了进去。   阁里面的光线并不好,但这并不影响他。   有拐杖声传来,温珩煦恭恭敬敬地等在原地。   那人走到跟前,停下来了,看着他。   窗外照射进来的光束打在来人的身上,头发花白的老人脸上晦暗不明。   “珩煦拜见谯师伯。”   “免了,说吧,何事。”   “师伯,是这样的。珩煦有一位友人——”   “你不用说了,老夫知道了。”他拄杖转身,边走边说“你师父当年便说,你是个有福的。”   “师父他——”   “这些你不必问。”谯师伯随手抽出架上一长木盒,拐到案前,打开木盒,拿出一本线装书,然后展开那书,翻到一页空白。   温珩煦自觉磨墨。   谯师伯手下也不闲着,先是点着了那一旁的油灯,然后坐下了,信手抽了一个薄薄的小木板,又摸出一把小尖刀。   “你可想好,怎么入籍。”   “……随我。”   谯师伯没作声,半晌,才自言自语道:“也好。”   “谯师伯,他们来了。”   “来了便来了。”老人看着他,“倒是你,可得小心。”   没等他回答,又对他说:“名字。”   “长歌,长声高歌。”   “心高。”谯师伯叹。   这时候,墨也磨好了。   温珩煦默不作声,退在一旁。   “带来了么。”   “带来了。”温珩煦摸出一个小瓷瓶递给他。   老人接过瓶子,倒了一点入墨。   “你师父为你想的倒是多。”   展开的那卷,只中间两行空白。   笔尖蘸足了墨,手腕轻转,画画点点,便在案卷上补足了那处空白。   收锋,提笔,轻轻一吹。不过须臾,那墨迹便干了,和上下无半点差别。   “谯师伯的字还是那么苍劲有力。”   “哈哈哈,老夫也就这点儿强过你师父了。”老人家很高兴,笑得胡子一颤一颤地,“时隔多年了呀——”   “谯师伯帖临可是在北都宁京大卖,谁知道人在枫笙。”   “哈哈,就是让他们不知道……还有你那师弟,仗着同门欺你你也甭看老夫面上客气。老夫如今老了,却不是糊涂的。那姑娘——你可得多些心,别太纵容。你师父总说你性子太软——哈哈,我看倒是个硬的。”老人一边絮絮叨叨地叮嘱了许多,一边收好了卷宗,放回去后,拿那尖刀刻着木板。   刻好一吹,灰屑飞扬,有些落在了油灯里,发出刺啦一声声响没了动静。   “师伯说的是。”   “喏,拿着,赶紧走吧。”他摆摆手示意他离开。   “多谢谯师伯,珩煦告辞。”说罢,抱拳,离开。   “女人啊,你的名字叫任性。”谯老头半似感叹半似敬告在他身后道。   长歌依他所说很快找到了厕所。   不出所料,怪不得称作茅坑呢。   唉,真要命。   她总不能因为受不了厕所就放弃大大了吧?   这里不是山里不能随地大小便。   ……   她发现了一个比她便秘还严重的很严重的问题。   是很多人都没有经历过的问题——她没有带纸。   她包里有纸,可是包不在她这儿。   怎么办?好想打电话。没有手机,有也没信号。   等着他来找他?囧。   也不知道这里的人用什么擦屁屁。   她竟然没有想过为什么这里只有男厕所没有女厕所。又错失了一次发现真相的机会哦。   厕所有隔间,隔壁来了个人,她压低嗓子问:“借问隔壁——”   “你说。”那人竟然回她了,声音蛮特别。   “有草纸否?”   “……”那边沉默了。   长歌以为没戏了,哪知道天上掉下来一条手帕,正好盖住了她。   “多谢仁兄。”她也没多说,总不能说以后还人家吧?   只能默念好人一生平安。   长歌在往回走的路上,寻着来时看见的池塘,洗了洗手。   在巷子里便看见远处站着的温珩煦,心里踏实了不少。   两个人就这么回去了。   该做衣服了。   这天,温珩煦动用人情找了个守口如瓶的老妇裁缝。那老妪既做的了男装也做到了女装还做的了男女皆宜的装。守口如瓶更是出了名的。   想当今圣上的皇后也就是出自枫笙城,可不就是这老妪一手带大了的。老妪偏偏还不愿意进京,守着三个丈夫说什么就喜欢种田……   说到当今皇后,那可是一奇女子,当得了妒妇之名,虽说男多女少,可也不是就你一个女人了。想当今圣上还是皇子的时候,这女人凭着一介平民身份就巴巴地勾引了皇子,等封王之后做了王妃,也是个不安分的。   当年的逼宫也传说有她的一份撺掇。亲王登基,力排众议封后。本朝律法规定王侯将相之妻三年无所出便可自行和离或者纳妾,圣上撑不住压力而选秀,她大闹朝堂;早就听闻她做王妃时就将老王妃做主纳的侧妃害了——侧妃家族里至今还在讨要说法呢。   这皇后老生不出也不给圣上开枝散叶……后来的事儿,长着呢。   唉,这些都是前传了。   温珩煦说明了情况,老妪阅尽沧桑的眼古今无波。   春夏秋冬里里外外各做四件换洗。老妪点点头,记在心里。这才是她该关注的重点,至于人家的来历去处又岂是她用得着想的。   “颜色?”用眼睛估摸了下她的尺寸,老妪言简意赅地问。   “那就黑色吧!”她想起那梦里的一柜子的黑色衣服,“黑色耐脏,嘿嘿,耐脏……”   温珩煦也是一愣,他也想起来梦里她总是一身黑,她是喜欢夜行衣么?   “里衣用白棉。”温珩煦不容置喙地道。   “三天。”老妪说了个工期。   温珩煦把新地址留给老妪,这才点点头,老妪便走了。   三天后,衣服老妪亲自将一干衣物送来了,件件都是好料,还多做了些,让人抬进来了。   温珩煦要付账,老妪推了:“布料都是公子出的,老身也得了剩下的边角料,这工钱就算了。以后要做尽管找老身。”   说完,转身佝偻着背,踽踽独行。   边走边叹:“当年拎不清的时候多亏你师父点醒了我……要不然啊……”   温珩煦也没再说什么了,当年的事情他也听说过一点,什么事呢?前人旧事罢了。   与其关心这些,不如早点收拾好,把长歌接来住。   他看着一箱箱的衣物,一件件抚摸过,然后轻柔地放进他给她准备的房间里的衣柜中。   她很快就要穿这些衣服了呢!   他看着那些袜子,计上心来。   除了上次她穿过的他穿过的那件衣服,他手头都没有一件她的衣物呢。   她放在山上的奇装异服,要不要让它们“彻底消失”呢?      ☆、第 8 章   两个人就这么一前一后地走回客栈,谁也没有多言。   待回了枫笙客栈,温珩煦把长歌送进了屋里,带上门,摸出那个木牌来,递给她。   “这是身份铭牌,你已经登记在册了。”   “多谢了。”   “不必。收好就行。”   长歌看了看,不认识上面的字,只好仔细收了起来,又摸着一块软软的布。   她后来在裤子口袋摸出来两张纸巾,所以没有用那块手绢,见上面绣花别致又透着一股奇异的香味就收了起来。   放衣袖或者腰带她总是觉得不放心,所以东西就放在裤子口袋里。   温珩煦见状,心里暗笑,他谯师伯是什么人,草书鬼手第一大家。除了他自己就没几个人认得出来写的啥。这样一个人怎么就管理档案了呢?不过也不怕别人查看档案了,一般人不知道写的什么的。   他知道她识字,只是不太全。   长歌则想着,她一定要寻个机会弄清楚上面写的啥。   这几日,温珩煦带着她大街小巷地逛,还帮她买东买西,她越来越觉得不好意思了。   枫笙城里的美食也是不少。在现代她还吃不上这些东西。看来穿越也不是没有好处的。   她感觉街上鲜有女子,估计是这个世界的女子不能抛头露面,又感激起来温珩煦让她女扮男装。   可是,他们非亲非故,长歌总花他的钱,心里感觉不是滋味。她从来就不是爱贪小便宜的人。   这两天,温珩煦一直忙着布置宅院,连好友都寻不见他。   “温公子,在么?”长歌敲了敲门。   并无回应。   长歌只得作罢。   她现在总算是搞清楚上厕所是用纸的,只是这纸并不便宜。   她见他不在,不敢到处跑怕丢,想去当铺又不认识路。   纠结之际,思索片刻便决定去问问店小二。   店小二正在擦桌子,见她走过来笑着招呼:“客官有什么吩咐?”   “请问小二可知当铺怎么走?”   “这枫笙城当铺有不少,客官去哪家?”   “……”好吧,怎么办呢,不止一家呢。   “就看客官当的啥,寻常东西哪家都一样,当稀罕物什当然去商家开的。”   “商家?”   “对的,就是那个皇商商家。”   “那怎么走?”   “哦,这好走。”店小二走到门口,指着远处说,“客官看见那巷子没有,穿过巷子直走,过一条马路,看见商酒豆肉的招牌再往右走二百米,就到了。”   “……多谢。”她没怎么懂,但出于客气还是道谢了,算了,先走吧,大不了看到人再问问。   提了包袱就走出客栈。   她穿的衣服挺显眼,那天买的还将就穿着,她现在对于要搬家衣服做好了毫不知情。   包袱里裹着个背包,背包里都是和她一起穿越过来的东西,她也觉得带整个包袱似乎不太妥当,但是放在客栈也不放心。   她本来也想等温珩煦回来,可是总是什么都麻烦他,真心不好意思。   她现在身份户籍都有了,典当些银两做盘缠日后跑路也方便。   可怜的温珩煦一边要布置房子一边和好友们周旋,心里急着想时时刻刻和长歌黏在一起,不知道这丫头还想跑。   长歌已经绕晕了。   原谅她是个路痴,就是再简单的路,没走过,她还是不认识。   她决定问路。   看了看,决定就问前面那个大娘好了。   花妈妈站在路边等着新鲜货送过来,那边一人朝她走过来。   “请问大娘,商家当铺怎么走?”   花妈妈打量着长歌,她阅人无数,鼻子又尖,仔细瞧瞧心里就笑起来了,这是哪儿来的一个姑娘家,这脸平淡无奇地,身材也看似臃肿,但是她眼睛毒,看得出长歌是个黄花大闺女,只要是个女子就能卖上不少钱。   这么一想,她笑了。   “哎呀,公子你外来的啊?”花妈妈看见她一身男装,故意说道。   “是——是啊。”长歌感觉有点不对劲,还是硬着头皮答了。   “我正好也要去商家当铺,公子跟我来吧。”   “多谢了。”   “甭客气。”   花妈妈在前,长歌在后。   花妈妈先是带她走了段正确的路,然后拐进了另外一条道,心里盘算着那些打手是否也在。   长歌看着路线似乎对的,也放下了戒心。   花妈妈左拐右进,终于带她来了一间当铺。   长歌看着大大的“当”字迎风招展,心里面的大石头放了下来。跟着花妈妈进去了。   殊不知,这里是打着当铺招牌干着卖人生意。   这一边,温珩煦总是感觉心里慌慌张张的,他一离开长歌就心慌,一靠近她才心安。   他推掉了好友的留饭,匆匆告辞回客栈,思量着得赶紧搬家然后买两个仆童伺候(看着)她……   长歌一进来就觉得不对劲,她打量着这里的环境,寻思着要不走吧,还是等等温珩煦,她一个外来人万一别人压价怎么办。   她一边想一边后退。   花妈妈使了个眼色,里面的“老板”“伙计”立马会意,假意招呼了上去:“客官,要当什么东西啊?”慢慢向她逼近。   我退敌进,僵持不下。   温珩煦一进客栈就感觉心慌了,他没有感受到长歌的气息。   他不死心地上前敲门,几声不应,店小二瞧见了:“客官,这位客官去商家当铺了。”   “多谢。”温珩煦拔腿就走。   长歌转身就跑,岂知道那门砰地一声就关上了,她正好撞上了门板,幸好穿了“秒平”毛线,不然胸都要撞痛了。   双手去推,推不动,不知道从那儿就冒出来一群人,凶神恶煞地。   花妈妈发号施令:“上!给我逮起来。”   长歌看着这么多人,她就近把靠在门旁的扫把抽过来当武器,一边不忘使劲踹门。   这门不知道什么做的,踢得她脚都痛了,纹丝不动。她大呼救命。   “哈哈,没用的。这左右哪来的人?”花妈妈特意从刚刚的“百回巷”绕了过来,这当铺单门独户的,百米之外都听不见的。   长歌这才想起来怎么觉得不对劲了,这当铺单独一家,又处在这么偏僻的地方。   她就把扫把护着自己,谁靠近就戳他。花妈妈看着僵持不下,心里也怕别人寻来了,示意大伙不顾一切捉住她,别死了伤重了就行。   大伙也没了顾忌,纷纷冲了上去。一个膀阔腰圆的一把捉住了她的“武器”,长歌手下一紧,死命拽着,不肯放手,那家伙一扯,扯过来扫把往后一丢,砸中了花妈妈,花妈妈破口大骂。   长歌手心里都蹭掉了一层皮,鲜血淋漓。   她手心好痛,可是就是不敢松懈。   那些人又来夺她包袱,她抱着包袱不放手。   几个人上来扯住了她,花妈妈贼兮兮地笑着夺走了她的包袱。   长歌没办法,只得说:“你们知道我是谁吗?”   “老娘不管你是谁~”   “我可是——”   “来人啊,拖下去、放一块儿卖了!”   “你们别过来,我自己走,还有包袱还给我——”   “呵,到了老娘手里就是老娘地~”   这一边,温珩煦使起轻功,火速赶往商家当铺。   “原来是温公子。”商四爷恰巧从京城来枫笙看铺子,瞧见温珩煦火急火燎的出声打招呼。   “商少爷。在下一友人来贵店当东西,不知可有看见。”   “什么模样?我这儿人来人往你知道。”商四爷招伙计来听着帮认。   “一身蓝衣纹饰繁复,个子——到我这儿。提着个包袱。”他的手比划着,焦急之意溢于言表。   商四爷和他算是旧识,没有见过他这么焦急,打破了他云淡风轻的形象,想必可能是个很重要的人吧 。   “……不曾见得。”商四爷如实回答。   那伙计想了想:“今天来的人都是些灰衣布衫的,这么个人实在没见着。”   温珩煦大为着急,他怀疑起来会不会是商四爷知道了她的女儿身或者贪图她的奇技淫巧把她藏起来了。   虽然依他对他的认识是不会的,但是,这个世界任谁见了她的真容能够不动心思呢?   还好,他怕伤了她娇嫩的肌肤没有给她易容,□□是很容易被撕下然后发现的,他用了他自制药水,非特制药水不能洗去。   这下怎么办才好呢?难道又要动用寻踪禁术?他的旧伤未痊愈,只怕会落下病根……   长歌比寻常女子力气大了许多,但是双拳不敌四手,还是被擒了。   她不甘心,但是只能以退为进。   长歌恶狠狠地瞪着这些恶人,她被两个大汉按住了,她知道这些人都不是善茬,落到他们手里……唉,她好后悔,好想洗档重来怎么办。   可是,这不是游戏。   她清楚,这就是生活,这是真的,并不能像放录音机一样可以倒带。   她觉得自己,真该听他的话不要到处乱跑。   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只能想想怎么办啊!   花妈妈命人端来了一碗药。长歌心下一凛,这是要干嘛!   长歌眼见着那肥头大耳的花妈妈端着药离她越来越近,她却挣扎无果,绝望到了极点。   花妈妈也不拖拉,按照惯例灌她一碗迷魂汤,保管睡得死死的,到了目的地,都醒不来。也免去了很多看管的麻烦。   长歌不死心地挣扎着,试图挣脱,笑话,她可不敢喝那药,是□□一死百了,万一要是和谐药她不如现在就去死。   花妈妈的猪蹄子捏着长歌的下巴,狠狠地灌药。   那药才刚刚煮沸就端了上来,温度高得能烫熟鸡蛋。   长歌身体反应先于感觉,往后就躲,花妈妈灌差了,洒了些烫到了自己,大为生气,立刻揪住她的脸蛋就要一口气给她灌下去。   长歌被烫地“哇”地一声大叫,激发了潜能,竟然把制住她的汉子扯倒在地。   花妈妈也被倒了,被压在下面哇哇直叫。众人一时间混成一团。   她趁势一溜,花妈妈眼尖地瞧见了,大呼“抓住她”!   门窗俱关,长歌逃不出房间,作困兽之斗。她头发不长,几次从魔爪下逃离,就在房间里呀,像老鹰捉小鸡似的你追我赶。   花妈妈气的要命,想她身为一个熙朝第一人贩组织的小头目,从来都是□□别人,何时像现在这样,被别人当猴耍。   刚刚情急之下爆发了潜能,现在的长歌也是累的不行。但是一松懈就会被抓住,她不甘心。   突然,众人都一脸惊恐地瞪向她身后,她一愣,以为是温珩煦来了,转身看去,只见到一片血红就陷入了黑暗之中……   长歌醒来的时候,感觉脑袋昏昏沉沉地,睁开眼睛,头顶是一片藏蓝色,她以为自己又穿越了。   是被救了么?   呵呵,怎么可能,作者会那么好心放过她?   长歌努力想要撑坐起身,奈何浑身无力,试了几次不行只好作罢。   她揉了揉额角,回想着最后发生了什么?除了一片红,什么也不记得了。   自己到底是得救了呢还是怎么了?   “咯吱”一声门开了,一个身穿葛布衣服的妇女端着个碗小心翼翼地走进来。瞧见她醒了,加快了脚步。   长歌趁机打量了这个妇女和这个房间。   妇女是那种很朴实的劳动妇女模样,房间也很简单,一目了然。   “姑娘,你醒了就喝碗汤。”   长歌看着那碗就心里发怵,她下意识地摸摸下巴。   “哎呦——”好痛,她眼泪都要流出来了。   “姑娘别摸,烫伤了,那儿起了个水泡,刚上药了呢。”   “哦——谢谢啊。”她无意识地就道谢了,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处境。   “没什么,都是一家人。来,把这碗汤趁热喝。”妇女笑吟吟地把汤递上去,长歌也没注意她说了啥,也有点渴了,就由她扶了坐起来,拿过汤骨碌碌喝了。   嗯,不咸不淡,不冷不热,还是碗鸡汤,不错。   一口气干了个底朝天,把碗递给她就用衣袖擦擦嘴。看着身上还是那件温珩煦买的衣服,她有些迷糊了,自己又身穿了还是根本还在那个世界。到底发生什么了。   妇人麻利收拾了碗,扶她躺下:“姑娘再歇歇,饭好了给你送来。”   说罢,走了出去。   长歌听着哗啦啦地锁门声,心里明白了,她这是给卖了,多少钱卖给谁干嘛的……她都不知道。   唉,见到那妇人再问问多少钱买的她哈。   【喂~】   这边温珩煦在商家逗留了会儿,他感觉不到半点她的气息,当机立断离开,然后几乎找遍了枫笙所有的当铺。   他不敢对好友们透露,他担心,担心自己魅力不够担心好友魅力太大……不,他等了这么多年,就是为了等到她……可他竟然没有看好她……他有些后悔,当初应该把她锁起来或者干脆绑在身上,或者先下手为“强”用一个孩子捆绑住她然后她只要每天对他笑和他做一些快乐的事情就够了……不,这样的阴暗的他,她还会喜欢上么?   她不是应该喜欢白衣翩翩的谦谦君子吗?   他不能再等了,万一万一——那他也就是死也死不足惜了!   温珩煦决定动用禁术,就是伤着了也无所谓,只要找到她就好。   他摩挲着她送的那只镜子,嗅着残留的一缕她的香,又拿出他平日里收集的她的东西……露出了痴迷的表情,和平日里翩翩公子的他判若两人。   真是入了魔怔了……   秦家村人人都知道老宋家刚给儿子买了个媳妇。   老宋夫妻是十几年前搬来的,家里就大宝二宝一丑一傻两个儿子,又没有女儿可以和人家换亲,家徒四壁,大儿子都二十好几了还娶不上媳妇。   这不,刚从人贩子手里买了个媳妇,全村传得沸沸扬扬地,听说今儿个睡醒了都赶去看呢。   隔壁的王小花对宋二宝问:“你嫂子怎么会睡到现在啊?”   “那不是俺嫂子,俺爹说那也是俺媳妇呢。”   “那,你媳妇怎么睡到现在啊?”   “那不是睡,俺娘说那是昏迷了呢。”   “那,你媳妇怎么昏迷到现在啊?”   “没啊,她不醒了嘛!”   “……”   据说一个村子的妇女儿童都过来围观她了……她想收门票怎么办。   孩子们好奇地凑过来瞧一瞧,然后就跑掉了。长歌感觉打打闹闹的孩子们里几乎都是男孩子,也许是这个村子就像传说中的男儿国一样,容易生儿子吧,也可能是重男轻女不要女孩子。   长歌在房间躺了大白天,除了那碗鸡汤,午饭也睡过了没有吃,现在肚子饿了。   她问妇人有没有看见她的包,那妇人就说只她一个人带着身衣服其他什么都没有。   哦,卖东西有赠品卖人没有是吗。   长歌想想也是,她的包袱是被那个胖人贩抢走的。可惜了那里面的好东西,要是流落出去可真够惊世骇俗的,况且这个世界不止她一个穿越人士,要是被那些个“老乡”看见还不知道要出什么幺蛾子呢。   妇人正是老宋他媳妇,她端了刚刚热的饭菜进来,瞧着长歌又想起来刚刚那些妇人们的话——“屁股大,是个好生养的。就是那肤色太差。那脸看着怪难受的。”   长歌当然不知道这些人对她如何如何评头论足的,她只知道自己似乎被卖了,她很想知道自己卖了多少钱,不是她无聊,她想自己能不能赎自己啊,被卖了能够干啥?肯定不是好事啊。   长歌想出去,那妇人一改之前的慈祥,一脸的不放心,招呼了个半大孩子:“二宝,来来来,把你嫂——媳妇看好了。”   二宝?我还大宝呢!   还有那啥,媳妇?不是吧,她不会是被卖个人家做童养媳了吧!这孩子才多大,她都可以当她娘了【请注意古人结婚生孩子有特别早的,长歌现在十九岁】。   那小屁孩正在吃饭,听着吩咐就屁颠屁颠地过来了,端个碗筷坐在小马扎上,目不转睛地盯着长歌,时不时扒拉一下饭。   “大娘。”长歌喊住了正要离开的妇人,“请问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以后就是我儿媳妇了,我家买了你,不会短你一口吃的。”   “那么,我能知道——等等——”她只是想知道多少钱而已,至于这么难嘛?那妇人已经出门了。   “我娘说了你以后是我媳妇——不准跑!”   她倒是想跑,眼下才恢复气力,体虚着呢。   “小屁孩,你还尿床着呢,就想讨媳妇啊?难不成给你洗床单?”   “你你——”他满脸通红,“你怎么知道?”   嘎?什么,还真尿床?   “小盆友,你几岁啦?”   “谁小了,我十岁了,我可是要当大官的人,哼!”   这娃中二期,提前了嘛?   “哟,未来官老爷啊?那我不就是官夫人了嘛?哈哈哈。”这娃挺萌的,长歌决定逗逗他。   长歌觉得她可能是被卖给娶不到的人家做小媳妇了,只是丈夫未必是这个娃。   还有,这娃有点傻啊,都十岁了还尿床。   长歌无奈,闭目养神。   晚上,一大家子都聚一块了。难得今天有娃看着她,所以没有锁门。   晚饭妥当之后,那妇人认那娃喊她一起上桌子吃饭,她有些惊讶,这里的民风倒是淳朴,她上回还和温珩煦在酒楼看见一妇人带着小孩子站在旁边端着碗吃饭呢,据说是平民妇女儿童没资格与男子同席。   想到温珩煦,她不由得心里暗叹,怕又是让他担忧了。   古代这点也不好,没办法打电话通个信。要是穿越到修仙世界,一个纸鹤就飞信过去了……   她就坐在下沿,只见那妇人高高兴兴地端菜,给上座的汉子倒酒,一边说“老宋,咱两个可熬到头了……”   原来是夫妻两个。   夫妻俩左手边还有一个空位,右手边就是那娃,一边东夹西捡,一边还对她做鬼脸。   “爹娘,俺回来了——”   外面传来了一声呼喊。   那妇人并那汉子那娃俱是一脸欣喜,齐齐迎了上去。   妇人寻着个帕子就要给他擦汗,汉子伸手接过了他身上挑着的担子,娃高兴地一边拍手一边大呼“哥,你可带糖回来了”,家犬也围着转着圈儿。   长歌看着这画面,她只感觉自己是个外人,本来就是啊。   宋婶看见大儿子回来,忙道:“儿呀,快来看看你媳妇,赶明儿把事儿办了,早点给爹娘孙子抱。”   这话也太直白了,直说的少年黝黑的脸涨红了面皮。   长歌总算明白了,她是买来给这个少年当媳妇的,那么为什么小儿子说她是他媳妇?难不成要共妻?!她知道山里娶不起媳妇,兄弟几个共有一个妻子。   她不要,她不要早早地为人妻子,如果是温珩煦也许还有的商量,眼下这人她万万看不上。   买她做媳妇?笑话!   那少年一直不敢看长歌,长歌也兴致缺缺不想看他。   一顿饭吃得寡淡无味,长歌心里只想着怎么离开这里,她好想念温珩煦呢,枫笙城还没有逛完,她的东西还在人贩子那里,被卖之仇还没有报……她感觉自己真是没用啊。也许人家找不到她以为她离开了吧……或许温珩煦根本就不会去找她,他们不过萍水相逢罢了。   晚上也没办法洗漱,她简简单单寻了个干净的碗漱漱口就回房睡了。   岂知道那少年竟然也过来了,难道是想和她圆房吗?   两个人打了个照面,他飞快地低下了头,转身走了。   这下子长歌算是看清楚了,他脸上有一道疤痕,长得倒是斯斯文文就是黑了点,显得就有些粗犷了。   和那白白嫩嫩的萌娃倒真是亲兄弟,有几分相像。   另一边,宋婶瞧见大儿子大宝匆匆忙忙跑得了,喊住他。   “她早晚是你媳妇,你躲个什么咧?”   “娘——俺——还小。”   “不小了,都二十了,同村的娃都满地跑咯。”   【作者提倡晚婚晚育,别跟古人学啊,不长寿~】   “娘,那姑娘不是情愿的吧?”   “什么情愿不情愿,嫁人有几个是自己意思的?你知不知道爹娘给你娶个媳妇多不容易啊?家里积攒了这么久,你不好意思?你弟弟还等着哩,村里头有多少户娶不上啊?你知不知道,你还想着去翠湖家共侍一妻啊!是不是自己的种到时候都不清楚哩,你个没良心的……”宋婶唾沫横飞,宋大宝耷拉个脑袋听训,二宝也带着土狗过来凑热闹,长歌远远听着,耳朵都要竖起来了,就是听不清楚说的什么。   长歌听着外面闹闹哄哄地,心里烦躁,索性合衣躺下,宋婶那声音太具有穿透性,她只得用被子盖了头,捂着耳朵还是隐隐约约迷迷糊糊的,渐渐的困了也就睡着了。   且说温珩煦这一边,他早已无力设结界只能独自锁了门,躲到屋里,不惜一切使用禁术。   禁术有多危险呢?   他师父——不世出的天才,当年为了一个女子使用过禁术,结果功力尽失、须发全白……他师父离开他之前为他留了一签,还为他寻得了“奇迹”、“良缘”……他师父后悔了吗?不得,未知。   这些往事他不想想了。   眼下如果有长歌的生辰八字只需要算上一卦便可得知方位;若有心头血便只用寻常秘术即可。可是这些都没有。   他当日算得了长歌会来会出现,完全是命定加诸借势,可他当日已经功力大退……   这“寻踪”只是一般的小禁术,他若好好地便怎么也不会有太大伤害。只是他旧伤未愈心疾又添,恐怕凶多吉少。   不行,就算他成为废人也不能让长歌出半点事——他感觉她在等她救她,她和他都等不了。   这么一想,他顾不上其他,当下咬破手指,掐诀,催动了秘术。   只是他太心急,施法过度,整个枫笙城,风云都为之变色。   在巡街的秦侠客,在逛街的夜太子,在……总之他们看着染血如火烧云的天空,暗呼“遭了”,各自施展轻功往温宅奔去。   “哇塞,很漂亮啊!”一个卷发女子穿着一身很超前的古装抬头看天,她完全不在意周围人的眼神,也完全忽视了身边人无奈而又缱绻的目光。   红光渐渐洒满整个枫笙城,打破了城里所有水面的平静,街道上各自飞虫禽鸟乱窜,鸡鸣狗叫喵咪声一片……   屋内,温珩煦脸色越来越苍白,渐渐撑不住,可是他偏偏收不住功,眼见着血色殆尽——   “噗——”他喷出一口血,终于撑不住了,歪歪斜斜地软倒在地。   他的身后,是一袭红衣的人,伫立着,似妖孽,眼角泪痣明灭闪现,嘴角挂着若有似无的笑意,薄唇轻启,“愚痴”二字消散在空中。   “哗啦”一声,门窗破碎。   一把剑一根针一只笔向红衣人飞射而来。   他长袖一挥,衣袂翩跹间,三个武器反攻回来处。   从门口闪进来三个人,手中正执着一剑一针一笔而已。      ☆、第 9 章   “愚不可及,本座是在救他。”红衣人勾唇一笑,皓腕倾翻,一粒丹药夹于指间,“喏,爱要不要。”他拂袖而去。   三人中为首的那人接住了那粒丹药,贵气逼人,伸手拦住了蠢蠢欲追的二人。   “他武功在我们之上,救人要紧。”   三人连忙簇拥而上,两人合力将倒地的温珩煦搬上床,那人将他下颌掇开,把丹药塞了进去。入口即化,确实好药。   门外大树上隐着的红衣人,见此,飞身而去。   呵,他不是最希望那个人死吗,这又是在做什么,不,他要和那个人比试,光明正大地赢!   还有,那个女子究竟有什么魅力让那个人至此?不能留,他可不信什么预言。   花妈妈最近很倒霉,先是碰到个厉害的“货”,被巡使碰见了;巡使出手逮住了“货”,她又不敢收到窑子里只得发卖了;想卖个大价钱又遇见正在严查贩卖案件的钦差大臣……害得她只得按照猪肉价钱,论斤卖了那女子……可惜了那皮肤,摸着倒是滑腻,就是脸太糟。   不能想了,她得先把手里这包袱处理了,然后去庙里烧烧香去去晦气……   温珩煦宅子里来了不少人。   这件事情动静太大了。   秦侠客抱剑倚在门口,他微微颤抖的手出卖了他的故作镇静;赛仲景在屋里飞针行灸,暮春之末,细密的汗珠蔓延他的脸;夜水宸在不远处来来回回地踱步,不时还要应付来人。   这时候,一顶华丽的小轿摇摇晃晃而来。   且说这一边,长歌早上醒来,天已大亮,也没个人喊她。   她推开门,想去洗漱一番,习惯性地去拿包,这才想起来自己被卖了,她的包也没有了。   郁猝至极的她干脆滚回床上继续懒觉,反正也没什么事自己昨天晚上吃得多现在也不饿。   中午了,长歌都没起来。   忙了一上午的宋婶,刚煮好了饭,让二宝给田里的宋爹和大宝送去。   二宝蹦蹦跳跳地跑了,家狗跟着他后面吐着舌头撒着欢儿,宋婶在后面喊着:“慢些慢些——小心着点儿。”   李翠湖坐在自家门口绣着花儿,她三个丈夫都出去劳作了,她煮好了饭也不送去,就这么在门口一边和邻家妇人唠嗑一边手上绣着花。   李翠湖是村里一枝花,身材算是丰满的了,她家里穷,又没有哥哥弟弟就招婿入赘,一连招了兄弟三个,这在这个世界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妇孺皆知,当今圣上的妹妹渔阳郡主据说有几百个面首呢!人家郡马爷可是沈将军的侄子,还状元出身呢!不都大气也不敢出。她嫌三个还少了呢。   正巧,二宝和狗从她家门口过。   “哟,二宝子,给你父兄送饭呢~”   二宝看了看她,停下来,喊了声:“翠湖姐,你是喊我吃糖吗?”   “呵呵呵。”李翠湖学那书上的小姐拿帕掩唇而笑,“二宝真可爱啊,你哥可是娶媳妇了,怎不让她送饭让你来啊?”   “那是我媳妇!”二宝气呼呼地跑了。   “好好好,你媳妇。”   “小傻子……”“可不是吗,大的丑小的傻。”“就是,娶不到媳妇就买来个,真看不出他家还挺有钱。”“光看那脸就够害怕的了……”“是啊,那个姑娘不爱俏儿?”……一群年轻妇人叽叽喳喳八卦起来,都是些嘴碎的。   “是呢,想他大宝想入我家门我还不答应呢。”李翠湖很是骄傲,她和宋大宝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小时候的宋大宝也是白白净净的,读书也厉害,可是他家出了那样的事情……唉,人毁了,家也穷了,真不知道是哪儿来的钱买的媳妇。   春日里,田野到处都是劳作的农人。布谷鸟欢快地叫着。   宋家父子二人拿鞋垫着就坐在阡陌上草多的地儿,扒着碗里的饭,二宝就在不远处捉蚂蚱,狗儿摇着尾巴趴着看他。   “等这段农忙过去,家里就给你们办个事,早点生了娃,她就不跑了。看着身体是个好的,安了心也能帮衬着不是。”   大宝点点头,没说话。   “翠湖不是个好的,她有那兄弟三,你去了只能吃亏。”   父子俩吃了饭继续劳作,春耕忙哩。   二宝和狗回去了。   家里,宋婶拾掇好了一切就等着二宝送完饭回来吃。她忙着干活儿,忘记了长歌的存在。   长歌起来的时候天色已晚,父子两个回来了。   二宝正在帮着宋婶晾衣服,大宝垂着头,眼睛不时往房间那儿瞟。虽然他也动过娶翠湖的念头甚至在出了那样的事情之后愿意入赘共妻。可是他爹娘只有两个儿子,弟弟又有些痴傻,他必须撑起这个家。现在爹娘给他买来这个媳妇,她的模样不难看,身材看着也有肉。也许就和她过一辈子,也不错,可是她能乖乖和他过日子吗?   他爹看见了儿子的眼神:“孩子他娘,儿媳妇呢?”   “哦——”宋婶甩甩手上的水,“忘了,这坏了,锁房里一天了,也不知道饿坏了没有。”她连忙拿锁去开门。   长歌已经醒了,她翻了个身,打算继续睡,在寝室睡一天不吃饭她都有过,这么半天怎么会饿死她。   宋大宝有些害羞,其实他心里是高兴的。   众人看去,床上鼓鼓囊囊的,可不正是蒙头大睡的长歌吗。   宋婶赶忙去掀开被子。   在床上滚得久了,她衣衫有些松散。   众人只见如墨青丝中影影绰绰露出一截雪白的脖颈来。   温珩煦只给她涂了脸,可是她本来就很白,其他地方藏着还好,这下子暴露了。   众人眼前那抹白不见了,长歌睁着眼瞪着他们。   仔细瞧瞧,这眼睛也是清澈有神的。真该是个美人儿!   宋大宝羞红着脸,这媳妇他第一回见就是满意的。那声音比黄鹂唱歌还好听。   “儿媳妇,起来吃饭了。”   “哦。”长歌也没计较,他们一直没有问她名姓,估计古人也是不在乎女子姓甚名谁,嫁了人就随夫了。唉,还是温珩煦温柔体贴,□□啊!她怎么又想到他了呢,真是不该啊。   晚上还是一家子围桌吃饭。   “大伯大娘,我来这里几天了啊?”   “你要喊爹娘,什么伯娘!你昨儿个我才买来的。”   “多少钱啊?我给你们钱你们放我走行不行啊?”   “你安心和我儿过日子,不会短你吃喝的。”   “可是,贩卖人口是犯法的。”   “什么法?官府管不到这么宽的。再说了,这方圆不少媳妇都是买的哩。就那镇上的老爷家里的丫鬟小厮哪个不是买的?”   “大娘,我有丈夫了。这是哪儿,你们放我回枫笙城,娃我相公一定会给你们好多钱的。”温珩煦很有钱,她想他应该可以借她钱赎身。   “有丈夫也没事,就当改嫁了。”   “不行!!!”长歌一脸震惊,这些古人不是应该最注重贞洁的吗?怎么会不在意再嫁之身,难道她欺骗他们的这一招没有用吗!“我吃饭很多还很挑,还有——我又懒又馋不划算的!给你双倍的钱你们再买一个更好的。”   “你既然吃饱了就回房休息去,二宝,带她回去。”   二宝得了令,扯住她的衣服就往房间里拖。   长歌无奈,只得先回房,她打算把这里弄清楚,然后自己跑。   她和那二宝大眼瞪小眼,新生一击计:“二宝,你告诉姐姐,这是哪里啊?”   “你不是姐姐是我媳妇。”   “……好好好,你媳妇,你告诉你媳妇这是哪儿。”   “秦家村。”   “哪个城镇的?”   “秦家村的。”   “我问你这是什么国家。”   “……嗯,我国。”   “……”这孩子听不懂人话吗?   ……   宋爹坐门槛上编着箩筐,大宝在旁边帮着,宋婶拾掇好了就推着大宝往她所在的房间去,说: “等这会儿农忙过了就请村里的都来喝喜酒,不能拖了,这姑娘不是个安分的。”   到了门口,宋婶喊一声:“二宝子,你过来——”   “娘,我跟媳妇玩游戏呢。”   “你出来,你爹给你喝糖水。”   “哦耶——”二宝一蹦三尺高,果断抛弃了她。   这是个见到糖水就卖媳妇的娃。   大宝忸怩着不肯进去,宋婶就推他,叱到:“你个傻了吧唧的,书都读到哪里去了?!猪肉还二十来文一斤呢,给你买的媳妇少说也有百来斤……要不是你娘运气好,一头猪还不一定换的来呢……”   囧,原来她还是一头猪换来的o(╯□╰)o。   这是要她肉偿的节奏吗?   她不要。   她得跑,想起来现代时候看的那些拐卖进山村里的女子……哪个惨啊。   温珩煦你在哪里啊,你不是男主吗?过来救救我这个可怜被人卖的姑娘吧~长歌如是想。   “幸亏那人给的一粒丹药护住了心脉,这命是保住了,可惜急火攻心伤及真元,一时半会醒不来……”赛仲景一身是汗地推门而出,对着迎上来的几人道。   华丽的小轿直直抬进了院里才停下,轿门旁边的丫鬟掀开帘子,扶住从里面伸出来的一只玉手,继而走出来一柔柔弱弱的女子,那女子一看见夜太子就上前娇滴滴地行礼道:“殿下——”   夜太子耐着性子挥挥手,道:“白小姐怎么来了。”   “莲儿奉命来看看温公子,不光是莲儿,贵华公主、绒安公主还有溪宁县主都到了。”   “哦?都来了吗——”   “这下可热闹了。”赛仲景挤眉弄眼对秦侠客说,“喂,你老情人也来了哦——”   “别胡说。”秦侠客瞪他。   “Hi~大家好啊~”正是那先前感叹火烧云漂亮的卷发女子,她旁边紧紧跟着的男子还是一脸无奈。   “溪宁县主——”只有白莲小姐上前行礼,其他人的都对她视而不见,尽管他们有的人没有官职在身,但是都没有人愿意把这个所谓的县主当回事。   宁夕颜只是现代的一个宅女,她被闺蜜挖出来旅游,然后失足坠崖结果就在几天前魂穿到了这个世界,变成了溪宁县主颜溪宁,一个身份地位和相貌家室可以和京城双姝并肩,可以和宁国四美齐名,而且她现在不仅仅有一个当今圣上都要礼让三分的郡主娘亲,还有一个对他温柔的长的很帅的家室很好的未婚夫……这些都是她前世做梦都得不到的。   颜溪宁飞快地在原主残存的记忆里搜索着这些人的资料,满脑子的震撼啊,尤其是看到太子哥哥的俊颜、痴情侠客的冷面、妙手神医的英姿……嘶,她忍不住发痴流口水了,她的未婚夫和这些人比起来简直就是不足一提……对了,他们四个好基友中最小的呢?那个温公子可是原主一直望尘莫及的暗恋对象,原主实在太乖巧了点,要不然也不会被贵华公主推到了河里淹死了。   嘿嘿,她可是穿越女主,既然这是个男多女少的世界,那她一定要把玛丽苏事业发扬光大!推倒太子哥哥、扑倒温公子、逆袭贵华公主、狂压重美男……哈哈,美男们我来了,不要大意地投我怀抱吧!……【意淫中的颜溪宁】   官道上,两匹俊马一前一后疾驰着,灰尘飞扬。   为首的是个红衣女子,两个人不停喊着“驾”,手中鞭子时起时落。   紧随她身后的是一个裹在轻裘披风中男子,他身后攀附着一个女孩子,高呼“九哥快点”。   两匹马互不相让,很快近了枫笙城。   来人并不下马直直地冲进城里,沿途来不及躲避的商贩哭喊声一片,那女子似有所觉,只往怀里一摸然后随手一撒,满地金钱,争抢无数。后来民间戏称此事为称“纵马踩踏事件”。   而后那红衣女子马头一转,往鲜有人至的小巷去了。   男子带那女孩儿亦随之。   这边院里颜溪宁兀自蹦跶,几人也不鸟她,只听门外一声烈马嘶鸣,熟知的人都心下了然。   鲜衣怒马,气势逼人。   贵华公主腰间别着个软鞭,手里勒住了缰绳,一边安抚着马儿,一边往里走,她也不看溪宁,径直走向夜太子,摸出一个锦囊,淡淡道:“母后让我传给你。”   太子接了正打算客气,她也不说话,转身就让白莲给她带路拴马休息。这里又不是白府,她怎么知道怎么走。   颜溪宁只觉得贵华公主是个劲敌,她想:哼,长得这么美艳高贵,肯定是个恶毒女配!   这时候,一个男子牵着个女娃过来了。   “三哥!”那女孩子看着太子就打招呼,九皇子不高兴了,哼了一声别过头不看他。   颜溪宁看着玉冠束发的九皇子,(⊙o⊙)哇,大美男啊!皇家个个是俊男美女,基因要不要这么好?!   那当然了,你当选秀都是走后门啊!后宫佳丽三千人,能有丑人活到最后吗。   这一边,河里摸鱼腿抽筋溺水而昏迷不醒的秦家村村草——牛铁柱也睁开了他的大眼睛。      ☆、第 10 章   牛铁柱摸摸头,高兴他没死。   他本来是一个终极宅男,整天和2次元的东西待在一起,没事看看x点小说,都快发霉长蘑菇了。   有一天他抽奖中了旅游票,就去旅游,大树下躲雨被雷劈中了……结果穿越了。   他想想书中穿越到古代的男主养后宫收小弟……激动地起身,打算为这美好生活而奋斗。   牛铁柱在床上昏迷不醒了好几天,她娘都急死了,这不,他一出门,她娘就围上来“柱子啊,感觉怎么样啊?”   “呃——我还好。这里是哪里啊?”   “哎呀,你睡糊涂了吧?秦家村啊!”   “娘?”他试探性地问,“村花是谁呀?”   “(⊙o⊙)啥?哎,赶紧让你大爹二爹三爹四爹回来——”   难道这是个女尊世界?!不要啊!他好不容易穿越古代就是想要三妻四妾啊!   待他从几个兄弟那儿弄清楚村花翠湖已经嫁了人还是三个以及村里姑娘的样貌水平,他要哭了。   男多女少,他还穿越成村草,作者特么是整他吧?难道现在流行草根逆袭?他要逆袭王侯将相迎娶大家闺秀走上人生巅峰。听说公主是个美人儿。哦呵呵……   长歌来这里差不多一个星期了,她还没有洗过澡。眼见着天气越来越暖和,她身上都有味了。   她也不好说,宋婶这天折腾着在烧水,烧了一大锅。   长歌看着用煮饭的锅来烧水,别提心里多别扭了。   唉,没办法,将就吧。   又倒了水到木桶里,不是所有人家都舍得用半人高的木桶,宋家木桶只到膝盖。   长歌觉得泡澡很脏,天气也不冷,索性就提着一桶热水随便淋淋,顺便洗洗头。   也没有香皂沐浴露可以用,她随身带的那些现在都不见了。   一番整饬下来,她嫌弃了她穿的那身衣服,该洗洗了,都有味了。   她贴身换洗衣裳倒是有一套在包里,她看了看放着的干净衣服,眼下只能空膛了。   肚兜太小裹不住她的胸,她只得先不穿,长此以往会不会胸下垂啊.·`(>▂<)`·.   她简单擦擦身,感觉身上干净了不少,穿了那衣裳就提着木桶去洗衣。   没了毛衣的掩盖,她那□□的腰身就显了出来。   她只想着快点洗衣然后晾干了穿回自己的,别人给的衣服终究不太合适。   她想回留囚山把丢在那儿的衣服拿回来,顺便和温珩煦道别加感谢,然后再一边游山玩水一边想办法回现代。前提是不能再被人卖了。这一切的前提是离开这里。   昨天晚上的事情想起来还“囧囧”有神,人家娘不是急着她和大宝玉成好事么,她正思量着要不要“以死明誓”,突然想起来——“我很久都没有洗澡了——”所以,今天一大早,宋婶就催她起床洗澡。   早上,宋大宝刚一出门就碰见了到处闲逛的牛铁柱,两人平日里最是亲厚,不由分说地把牛铁柱拉到他家歇脚,顺便把做好了弓箭给他。   牛铁柱想着这是不是他第一个小弟呢。嗯,肯定的,大宝这名字这般普通。一听就是个路人级别的。   喂,铁柱什么的才普通好不好。   两人有说有笑地,牛铁柱想起来这个宋大宝似乎有个买来的媳妇,还没办事,他有些好奇,一般买来的不都比当地漂亮么,说不定看见他还会——嘿嘿嘿。   两人进了门,远远地瞧见了一个身姿窈窕的女子在那洗衣服。   两人一愣,看那春衫下裹不住的丰满,还有捋到一边的青丝缠绕着洁白莹润的脖颈。   宋大宝只觉得看的口干舌燥,牛铁柱也是身下一紧,转念道:“你媳妇儿?”   宋大宝迟疑地点点头。   牛铁柱心里骂出了声:妈的,在现代看多了好白菜都被猪拱了还不够么?这脸上带疤的可真好命。   宋大宝只想着赶紧把弓箭拿了然后喝口水干活去。   宋婶出来了,瞥见牛铁柱“柱子你可好了,行,中午留吃饭啊。”又跑到洗衣的长歌那儿,“你这么洗不行……”   长歌一转身,两个汉子心里一怔,宋大宝是羞涩,牛铁柱是叹气。   身材这么好的姑娘竟然是个路人脸,这不科学……   温宅里现在可热闹了,大家都不肯走,就各自住下了,枫笙府衙知道了,派了人来守着伺候着。   他们出门也都带了亲卫,这会儿也都赶上了。   太子三人也轮流守着,放给他人他们不放心。毕竟那红衣人是敌是友还不确定。   夜太子心里几分怀疑,那人之前他也碰见过和温珩煦交手,温不出全力,那人倒是步步紧逼……这会儿怎么又救他……   屋内,一灯如豆。   贵华坐在桌前,提着个茶壶在那儿一边斟一边酌。   忽然,面前出现一片阴影。   “属下来迟,请公主责罚。”   贵华公主施施然站起身: “从今以后不要叫本宫公主——”满意地看见他身子一僵,“影,你要自称奴,叫我主人——”   影猛地抬头,的瞳孔里映出一个他心尖里护着的女子,他垂首“属——奴,遵命,主人。”   “嗯,乖~来,你来迟了,怎么处罚你呢?杀掉太子怎么样?啊,不行,母后会伤心的……”贵华公主爱抚地摸过指尖,轻轻一笑,“这样好了,本宫就罚你几鞭子吃,现在把衣服脱了——”   “啊,公——主人,轻点,会坏的——”扑簌簌一阵声响之后。   “坏了才舒服——”又是一鞭落下……   “太子哥哥~带绒儿一起睡嘛~”绒安披散着头发,赤个脚就过来了。   “呵。”夜太子轻笑,宠溺地刮了一下她的鼻子,“定是惹恼了你九哥,到我这儿躲来了。”   “嗯~太子哥哥净会取笑绒安!”   他正欲开口,门口传来了破口叫骂声:“绒安你个死丫头,知道你躲这儿了——还不快快滚出来——再不出来,可就——”   “九弟,究竟何事如此大动干戈?嗯哼~”一袭红衣的贵华,倚门而笑,眼里寒光闪现。   夜九琰身子一抖,讪笑道:“没、没什么,打扰四姐了——”   “还不快滚回去睡觉。”   “这就滚,这就睡觉——”皮笑肉不笑的夜老九。   夜太子朝贵华笑笑,贵华视而不见,转身进房,关门,对着那跪着的人,笑道:“我们继续——”   夜,的确还很漫长。   次日,奉命缉拿贩卖团伙的钦差大臣到了枫笙,马不停蹄直达温宅。   “太子殿下。”沈惟辛朝太子行礼。   太子免礼。   “哟,这又是什么风把沈大公子都给吹来了啊?”赛仲景一看他来了,想到那会子的事情,冷嘲热讽道。   “兄弟有难自然要来。”沈惟辛不卑不亢。   “哼,帮了那人你还兄弟——干嘛扯我——”   “你少说点。”秦侠客扯住他。   “珩煦他怎么样了——下官奉命铲除贩卖团伙,不知各位能否相助。”   太子点点头:“自然。”   赛仲景没出声,众所周知,温珩煦声因为施法“寻踪”才差点走火入魔,又联想起当年的预言……那么他要寻的定是一个女子。   大家都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女子会让一向冷静自持的他不顾一切要寻找到呢。而且他破天荒没有找他们帮忙,恐怕是一个绝代佳人不想被他们尤其是权势滔天的太子看见吧。   他对少有的美人溪宁县主不屑一顾想必那姑娘已经美绝人寰了吧……   众人心里打着各自的小九九,只要溪宁捧着个脸看着沈惟辛犯花痴,哇塞,他好儒雅好文静啊~怎么这个世界的男子都这么帅这么好看呢?收哪个好呢?干脆和她娘渔阳郡主一样都收了吧……她身旁一直不离不弃的未婚夫萧煜很是头疼,他这个未婚妻从几天前醒过来就一直不正常,他看着她都要看出病来了。   秦家村里的长歌,软磨硬泡才争取到和二宝一起给大宝和他爹送饭的机会。   长歌把饭递给大宝,他眼尖,瞥见她中指上有一块明显的茧。   “你中指上的茧怎么回事?”   “哦,写字写的。”现代很多女生都有茧,她不止中指有茧,指腹上因为按弦弹琴都磨出了茧呢。只是中指上的比较明显。   想到弹琴她叹了口气,那天初见看见他执箫,她还没有如愿以偿地和温珩煦琴箫和鸣年轻。   最近想到温珩煦的次数越来越多了。   看着他们两个人吃着饭,他爹来了句:“还有这几茬,忙完了就忙喜酒了。”   长歌想着不能等了,不能坐以待毙。   她拿着和二宝玩游戏从二宝那里赢过来的糖给了识字的里正家的娃,让他把周围的地图用棍子在地上画了,纸笔画是不可能的,这些东西精贵着呢。   她强记着,没事就在心里反复回忆直到烂熟,这精神用到学习上还担心个毛线挂科。   晚上吃饭的时候,她吃不下去。   虽然她不怎么挑食,可是这些饭菜和温珩煦带她尝的美食相比实在是相形见绌。   她起初是饿了,现在日日吃饱喝足这才挑了起来。   唉,这也难怪。   长歌自告奋勇去收拾碗筷,其实是想去厨房偷偷摸几个芋头带着,这里离枫笙城说远不远说近不近,路上万一饿了,去了皮就可以吃了。   所以,她今天把晾干了的她来时候的衣服穿了。   这些古人真好骗,难怪人说人心不古,古人心就是淳朴!   晚上,夜深人静,长歌按照想了几日的计划,偷偷摸摸地出了宋家,循着印在脑海里的地图,往枫笙城方向走去。   牛铁柱晚上喝多了水,他不喜欢用夜壶还得自己倒,起身去院外大树下小解。   瞥见那儿影影绰绰,正想喊人,仔细瞧瞧那身形有些眼熟,思量着不是贼人也不可能是鬼,慢慢凑了过去。   正是怕得不得了的长歌,她有些后悔晚上走,天黑光有月亮也看不清,反正已经被卖了还有更糟的吗?古代又没有挖肾的。   正走到柴垛旁边,一个黑影窜了过来,她下意识地就扔了个芋头过去,那人“哎呦”一声,原来不是鬼是人,她也顾不上了,既然已经被人发现了就赶紧跑吧。   牛铁柱被砸中了,气的要命,谁让他好奇呢,眼下这黑乎乎的一片,他今儿个瞧见这女子身量不错,干脆就在这儿收第一个后宫吧!   这么想着,他大步上前,一把揪住了长歌往草垛里拖。      ☆、第 11 章   长歌猝不及防被人揪住了,她只以为是被宋家发现了,不成想那人却把她一推,见她倒在了草垛上就要扑过来,长歌这下明白了,这人想强x她,她死命一踢,没能准确踢中他裆部可也把人踢上了,牛铁柱往后一退,他这身体结实着呢 ,挨上两下没什么,他阴侧侧地笑了:“有个性,爷喜欢。”   长歌大惊失色,连忙爬起来就要跑,那人眼疾手快抓住了她的衣服:“嘿嘿,想跑?你就是叫破喉咙也没人听得见。”   眼下是跑不掉了,她不想惊动别人就会被强x,那么——   “嗷呜——”一阵狼嚎声,村里面顿时亮起来了,家家户户举着火把出来了。   牛铁柱高估了自己的人格魅力,低估了长歌的模仿能力,她那一声狼嚎,吼得全村都出来了。   宋家的自然也出来了。   举着火把拿着弓箭的宋大宝,看见了长歌。   长歌不敢看他。   这时候,又一阵子狼嚎袭来,这下子是真的狼来了。   几只狼凶狠地瞪着牛铁柱就要往他家里冲,草垛正好在门口大树旁。   那眼里的绿光看得很是渗人,长歌心里发怵,牛铁柱吓得要尿裤子了。   只在狼扑上去的那一刹那,宋大宝倏地上前,挡在了长歌面前,同时拉弓放箭射中了几只狼。   神箭手!几箭齐发呢。到底是几箭她也没看清。   那些狼受了伤,又被众人用火把团团围住,慢慢后退了,这时候一只小奶狼“嗷呜嗷呜”地叫着,从牛铁柱家里蹒跚而出,一只狼叼了它,就一起跑得没影了。   众人送了一口气,这时候,长歌才在火把的映衬下瞥见大宝流血的手。   她有些难堪,这样的情形下被逮住了,不知情的肯定会嚼舌根,以为她做了什么不要脸的事情了呢。   花妈妈正在对着个小镜子照着,那镜子正是长歌的。   她后面吹气一阵冷风,回头一看,“扑通”一声跪倒在地:“恭迎尊使大人——”   正是那红衣男子,他开口:“怎么,本座让你把她东西卖到全国各地你都当耳边风了?当本座不知道么——”   “属下不敢……”花妈妈抖得要命,“属下、属下只是打算把东西卖卖卖到黑市里,然后就查不出来……”   “限你一天功夫不然那人就快醒了。”   “是是。”   “还有,沈家的栋梁来了,你们做事小心点。”   “多谢尊使提点……尊使,这个月的货,都正好还在这儿,您看要不要先——”   一阵风挂过,香气飘散而去,花妈妈瘫倒在地,又活了一次,背后汗湿一片。肉疼地看着手中的镜子,赶紧起身找人安排下去,这些东西,留不得了,加紧脱手。   “仲景,珩煦他怎么还没有醒?”夜太子焦躁地踱来踱去,“这都好几天了。”   “他好像是不愿意醒来,似乎——在做梦……”   “有什么办法喊醒他吗?”   “……嗯,办法倒是有——”   “殿下,商家四爷来访。”门外亲卫通报。   “不见。”   “等等。”秦侠客答道,“说不定是好消息。”   “……好,我去看看。仲景在这儿守着。”   秦侠客也跟着去了。   “参见太子殿下。”   “免礼。”   温珩煦紧闭着眼睛昏迷着,不知道外面的是是非非,他做了个梦,梦到他和长歌在一个奇怪的世界里相遇,不像他控梦的那个世界,这个世界里,全部都是吃人的人形怪物,他就是为首的怪物,而长歌却是一个人。   不过,既然是梦,那就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了,哈哈哈……   温珩煦在做梦,一个好美好美的梦,在末世里,他是丧尸皇,他号令天下丧尸攻城略地只为占有他的长歌,他终于夺到了她,在他要触碰她然后做一些脖子以下的不和谐事件的时候——他的长歌突然不见了。   他想起来了,他的长歌真的不见了,她不是自己逃走的,她肯定还在等着她救她,他的药水也快要失效了。他要醒过来,没有长歌的世界不是完整的,他不要待在梦里,他要去有长歌的地方!他枯寂了很久的心重新燃起熊熊烈火……   夜太子接见了商四爷。   商四爷也不废话,掏出来了一包东西:“太子殿下,这包东西是城里黑市刚送来的……听说是一个姑娘的,这个姑娘好像是温公子带着的那位……”   太子立刻知道了。   “醒了醒了!”赛仲景大声欢呼,众人簇拥而上。   温珩煦只觉得喉咙疼痛,嘶哑着嗓子喊“长歌——”倒水的倒水,扶他的扶他,他喝完水缓过来就要下床找长歌,太子按住他把刚刚的发现说了一遍。   他心下了然,沈惟辛也说要捉住这伙可恶的团伙,好向圣上交代,众人劝的劝哄的哄的哄,可温珩煦一心只想着长歌,哪里顾得上其他,挣扎着下床要去救他的长歌,也不怕众人知道了她的女儿身。   不说,众人也知道了。   心里都好奇着这是一个怎么样的姑娘呢。   太子沈惟辛他们都派人布置下去,一边调查方圆百里新来的人口,一边教人循着这包东西上的味寻找她。   自然这东西是交给了温珩煦,他刚刚苏醒,身子未完全恢复,他得了这包东西,锁了门,一件件地摩挲着,嗅着,有些上面淡到几乎闻不见的味道,他低喃着,轻轻用唇瓣触摸着那几件奇怪的小衣,那上面长歌的味道最浓郁。   他的眼睛渐渐发红,不再似那温润如玉模样。他不由自主地解开衣裳,将那件抹胸模样的衣服贴在了他的胸膛,闭上眼睛幻想着他抱着长歌,那高耸柔软的胸部紧贴在他的情景……   红衣人让花妈妈先卖了长歌再卖了长歌的东西,可是他没有想到,长歌竟然没有卖太远,只是在枫笙城外的秦家村而已。他也不知道长歌卖去哪儿了,也不知道东西都回到了温珩煦手里,要不是花妈妈是那个人的……他早就除去了这个办事不力的家伙。   温珩煦画了一张长歌涂过药水的画,贴了告示悬赏。至于他偷偷画的她真实的脸的他藏在了留囚山上。   长歌心里有些感激,宋大宝看来会写字也会些武功,但是这些都不是重点,她越来越想念温珩煦更加想回家。   她在这里落后的生活过的太憋屈。   长歌摸摸下巴,那个水泡没了,也结疤了,就是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该死的,此仇不报非女子,她一定要把那些人统统卖到黑砖窑里。   宋家也没有怎么说。   她只一口咬定死不“改嫁”,反正那户籍木板她还贴身放着呢,他们也不知道。   她看着伤口也快好了,就洗洗脸,反正药水也洗不掉——哎呀,这盆水真脏,毛巾都被擦得乌漆麻黑的,她起身倒水,碰见了前来赔礼道歉的牛铁柱和宋大宝在说话,二人看见了倒水的长歌,眼睛都瞪直了。   长歌瞪了他一眼,在他看来倒像是娇嗔,看得他骨头都酥了。这模样放现代也是个大美女,更何况是这么一个男多女少的世界……   牛铁柱羡慕嫉妒恨地落荒而逃,和兄弟几个进城赶集去。   枫笙城一时间管的紧了,来来往往都要搜查,牛铁柱思量着做生意又无本钱,就往告示栏一凑,哎呀,这不是那谁吗?敢情这模样易容的,那真面目看得人都口水直流啊。他赶紧揭了榜……   温珩煦听到这个消息也顾不上伤未痊愈,当即解了缰绳上马,贵华一看,甩手把鞭子飞给他,他接住了,一鞭子抽了就走。   众人见状不甘落后。   因着温珩煦借走了贵华的马,她不愿意和溪宁共坐,就让影骑马带她。   溪宁朝她唾了一口。   温珩煦满心满眼都是长歌,快了快了,他纵马疾驰,此时此刻他的心若万马奔腾。   宋大宝宋二宝对着长歌发愣,宋婶也是看傻了,这姑娘太好看了,留着是个祸害,打算把她转卖了,重新给大宝娶一个。   这时候,外面有马嘶鸣声。   长歌心想,会不会是温珩煦来接她呢。下意识就往门外走,宋大宝想拦住她,被温珩煦看见,驾马近身,一飙冷气,飞来一鞭抽中他的手,转而将长歌卷上马,揉进怀里。   朝思暮想的人儿,就在怀里。他按捺不住的心动,闻着她身上熟悉的味道,很好,没有沾染上什么乱七八糟的味道。   他们就这样静静的。   长歌很激动,温珩煦真的来找她了,还对她如此亲密。在他怀里如此安稳,就想起来那个梦,她静静躺在他怀里,谁也不说话,聆听着彼此的深浅呼吸。   温珩煦略微放开了点长歌,她抬头看他,他清减了不少,而他瞳孔一缩,是谁,烫伤了他的长歌,他要让那人生不如死。   “你的伤……”   “你瘦了……”   “你先说。”   “你先说。”   两个人相视一笑,温珩煦了解到她是被卖到秦家村,他心里气愤,是谁这么大胆子害得他们分开了这么久【才几天啊~】。   温珩煦丢下一袋银两,打马带着长歌离去。   宋婶捡起钱袋拉着宋大宝回去。   是啊,这样的一对璧人又岂是他可以肖想的。   翠湖嫉妒地咬手帕,和村里看热闹的妇人们四散开来。   温珩煦急着回枫笙城给她上药,还要带她回温宅,让她洗澡,把她换衣服,还有吃饭……至于那东西,他有些舍不得,迟疑不决。   半路碰见了那群人,为首的是让影骑马带着的贵华。温珩煦下意识将她的脸裹得严严实实,不让别人看见,药水失效了,他必需带她回留囚山去。   然后就这么留她在山上然后两个人没羞没躁没日没夜地做一些羞耻的快乐的小事情……比帮太子完成统一天下大业有趣多了。   赶过来的人害怕温珩煦做出什么毁天灭地的事情来,想当年他师父就是这么一个不管不顾的人。   还好,他将那女子带了回来,也没见做了什么。   因为,秋后算账,现在才暮春,帐要慢慢算才好玩。      ☆、第 12 章      众人看见长歌的时候,就是一个被裹着宽大外衫里人。   他们很好奇,很抓狂,这姑娘到底长成什么样子才能让以淡定著称的温珩煦变成这副模样。   温珩煦到了温宅谢过贵华公主,就要开始赶人了。   住这里的人都不想走,好,很好,他走行了吧。   他收拾着东西就要走,太子拦住他“你太冲动了。”   贵华公主笑道“这姑娘都快被你闷死了……”温珩煦松开了些。   “你那山上能久住人吗?何况是个娇滴滴的姑娘家?”   众人都劝。   长歌都要笑了,温珩煦这是怎么了,到底发生什么了,这些人又是怎么回事,还有,为什么把她裹衣服里,紧贴着他,她脸都滚烫了起来,还有——温珩煦真该洗澡了。   温珩煦好不容易应付了这帮人,他刚放开长歌要和她说话,就看见她红扑扑的脸蛋,白里透红,红的过头,好想咬肿么办。   不行,他不能表现太明显,会吓跑她的。   “你该洗澡了……”   “你也是……”   他取出了药膏,亲手给她抹药,拒绝了她的拒绝,触手温润,很是滑腻,他的眼神一暗。磨磨蹭蹭半天才抹好药。   他带她去房间,说明了他的房间在隔壁——方便照看,然后给她看屏风后面的沐浴木桶,吩咐了人烧水送来,让她洗洗,他也要洗一洗了。长歌打开衣柜,(⊙o⊙)哇,被震撼到了,满满一柜子的衣服——都是黑色(òó)   。自作孽不可活。好像是她说的,黑色,耐脏。   长歌拿好了衣服,温珩煦真细心呢,连新里衣都备好了。可惜没有她的bra呢。   她正欲脱了衣服,响起了敲门声:“长歌——姑娘,我可以进来吗?”   “温公子,请进吧。”   “这是你的东西,看看少了没有。”   长歌很惊喜,真是瞌睡了就有人送枕头,长歌高兴地道谢:“温公子谢谢你。”   “长歌、姑娘不用客气。”   “温公子以后直接喊我长歌吧!”   “……好。那,长歌就喊我珩煦如何。”   “好啊,珩煦。”她笑了,好美。   他有些发热,道:“水凉了,你快洗吧。”他急着要去隔壁。   “好的,再见。”   长歌慢慢脱了衣服,心情大好,哼起了歌,温珩煦就在隔壁,透过他做的机关看的清清楚楚,听的明明白白,他的长歌很高兴,她在唱歌,她脱了那件他之前送的春衫,她又脱了那件穿着变臃肿的奇怪衣服,露出了雪白的只着小衣的上身,他从上往下看着,那光洁的脖颈、精致的锁骨、深深的□□、平坦的小腹……啊!他的鼻子一热,用衣袖一抹,竟然流出了鼻血。   他心里羞愧但是不想移开视线。   她动手脱裤子了,他的视力很好,她身上的痣都看得清楚……   她脱了裤子扔在地上,修长白皙的腿,温珩煦只觉得小腹一紧,全身都冒起了火直冲而下。   鼻血自然流的更加欢快了。   长歌正要脱bra和小内内,总感觉有一道炽热的视线,她有些不自在,转了转身直接进了木桶里,水直到她的肩部,她把头都没进了水里……啊,泡澡真舒服呢~   温珩煦的鼻血戛然而止,他的长歌在他视线里消失了……   【不知道要不要比这个还重口,小女子最喜欢偷窥洗澡的桥段了~】   温珩煦正在想是不是出事了这时候长歌从水里冒出来,在水里脱光了衣服欢快地洗了个澡。   然后起身擦干身子、一件一件穿衣服。   温珩煦已经因为失血过多而晕厥了……   长歌把那衣服就放那儿,反正衣服多也不急着洗。   随随便便把湿头发一包,她就躺床上补眠去了。   等温珩煦来敲门,她才晕晕乎乎醒来。   温珩煦因为那件衣服袖子擦了鼻血染红了就换了身衣服,仍然是一袭白衣翩翩,作者只想说伪君子啊伪君子,这真是一个活生生的伪君子。   温珩煦递给她一个面纱,说:“你现在女儿身虽然瞒不住了,这脸也容易惹麻烦,药水在山上,你先戴着面纱,不要摘下来。”   黑色面纱黑色衣鞋……怎么看怎么奇怪。   温珩煦想带她回山,但是眼下问题尚未解决更何况她的意愿他没有问,他喜欢她开心,但是不能绝对离开他。   温珩煦带着长歌在众人满眼期待中走过来。   一阵香风袭来。   众人的眼神如果可以具现化的话,温珩煦已经被捅满了刀子、长歌的面纱已经被撕烂了。   在众人炽热的眼神里,长歌打了声招呼,这声音真美妙啊~温珩煦有福了~   这姑娘身材真好,一向自恃有料的贵华也不得不羡慕起来,难怪温珩煦藏着掖着,就这样看,也是宝贝,只是干嘛要穿一身黑?难道这姑娘是刺客杀手不成?!   温珩煦警告的眼神,众人纷纷收回了目光。   朋友妻不可欺,再喜欢也不敢跟温疯子抢啊!他们谁不知道温珩煦和他师父就是一大一小两个疯子。   【小女子好想快进~】   沈惟辛和赛仲景是一见面就吵,想当年这两人可是形影不离的基友,一个嘴贱一个毒舌……唉,物是人非呢。   秦侠客告辞离开,他要躲着她,不能再见她。   剩下的人也陆陆续续告辞了。   温宅里又岑寂了下来,就剩下他们两个人,似乎也不错。   赛仲景留了本书给他,沈惟辛也丢了本画册。   温珩煦哭笑不得,他以为赛仲景是和之前一样送YY小说正要送去给长歌看,简单翻翻脸都羞红了。   一本小黄书和一本春宫图!   他还不曾知道——男女之事就是这样子啊!   他师父从来没有裹他说过,除了长歌,他也没有和哪个姑娘说过超过三句话。   为了练功他一直都是处子之身【这词用在这好奇怪~】,他知道他的兄弟们都不是处了甚至在这个男多女少的世界仍然妻妾成群左拥右抱。他大功告成之后仍然守身如玉,他在等一个人,现在他知道了,那个人就是长歌,她那么美好,最近的不在状态他们也一定是知道了……他一想到长歌身子就不由自主地滚烫了起来……他和她,都是纯洁而美好的……   当天晚上,温珩煦做了个梦。他梦见自己那天偷窥的情景了,他在梦里冲进了门里,正在沐浴的长歌一脸震惊,他轻轻而又不容拒绝地抱起她,贪婪地扫过她的每一寸肌肤,他不由自主地从她的脚底板到头顶用他的唇膜拜着,他的长歌很乖,很香,很软……他倾覆了上去,然后抵死缠绵就像那本书那画册里那样。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他醒了,怅然若失。   感觉到湿漉漉的像尿床一样的,二十一岁的一直很纯洁的他在今天真正成熟了。   温珩煦冲着澡,一边回味着梦里他和长歌的缱绻,一边看向长歌的房间。   他想,他现在恐怕睡不着了,他要蹲在她的面前,听着她的呼吸,嗅着她的体香,看着她沉静的睡容……他突然想迷昏她或者干脆给她下药然后……不行,他何时如此色急下流了?他爱她,他要给她最好的,所以他要挣得机会向她提亲……   他想着,痴痴地笑了,睡梦里的长歌不知道梦见了什么,也淡淡笑了。   她只有他一个,他只有她一个,这样就足够了。   他慢慢伸出手,轻轻触摸着她,指尖辗转,像梦里那边缱绻……      ☆、第 13 章   暮春之末,天朗气清。   长歌起了个大早,到院里沐浴晨光。   枫笙城里的这间院落比留囚山上的竹楼大得多,虽然不能和现代时候游览的苏州园林比,这也是别具一格,不然怎么他们会想赖着不走呢。   温珩煦可不想别人打扰他和她的“二人生活”。所以都被他赶走了,整个院里只他们二人。   晨光熹微,虫鸟偕鸣,置身其中,长歌深吸一口气——清新!古代没有重工业的污染,天空是那么的蓝,流水是那么的清,山林是那么的绿……抛却其他不谈,真是度假胜地,只是交通通信都不发达,要是穿越到修仙世界就好了……想多了。   长歌继续走,绿树成荫的后院确实不小。   她听得耳旁沙沙作响,循着走过去。   正是温珩煦在晨练。   长歌远远看着,他知道她来了,停了动作,朝她一笑。   “长歌,起的很是早。”   “是啊,温珩煦更早。”   “咳咳,我早。”   “晨练啊。”废话么。   “嗯。”   有点尴尬。   “温珩煦你会武功,我是说你用什么武器啊?”   “箫。”   “哦,你会吹吧?”   “自然。”   “我也会一点。”   “要吹吗?”   “不用了。我感觉自己还是弹琴更胜一筹。”   琴么……   “……要不,先去用些早饭吧?”   “好啊!”她昨天晚上就饿了,只是这里没办法买东西吃她又不好意思说。   还是和温珩煦在一块既有安全感又有满足感啊!   早饭照例是温珩煦准备的。   伙食水平住宿条件等等都比在秦家村好多了。她也是庆幸。   饭罢,温珩煦怕她在家里闷烦又怕出门被人瞧了去,恰巧又没有了药水,只得让她带上帷帽,就带她去逛街去了。他寸步不离,她也是不敢乱跑,两个人就肩并肩共行。   长歌心想:这古代,也特么危险了吧,上次她一个人就碰见了拐卖人口的,穿越人士如她这般用一头猪就卖了的也怕是少有。难怪回回逛街少见女子,古代女子肯定都是大门出二门不迈的,怕被拐卖呢!   左顾右盼,她也觉得新鲜,一开始想买顾忌没钱,后来看多了就不想买了。   奇怪,这些人怎么老看她,她穿一身黑就那么稀罕吗。   温珩煦忽然停下来,说:“累了么?”   “不累。”哪有逛这么会儿街还累的。   “要不,雇个轿子坐?”   “啊——不用。”虽然她好奇坐轿子的感觉,但是总是让他破费不好。   “那去红妆阁看看吧。”   “好啊。”   这枫笙城差不多大街小巷都逛遍了,店铺大体分类吃喝玩乐衣食住行,但是女人用品专卖店不多,她想很可能是这是个男尊女卑的古代压根没想到男多女少啊。   路过书店,温珩煦让她乖乖等着不要乱跑,他进店精挑细选了一批书,留了地址着伙计中午送过去。   他怕长歌知道这个世界的状况,看的书都严格限制。   一路上,绕是她带着帷帽那身段仍然藏不住,不时有人偷瞄她。在他用眼刀瞪走了n个偷瞄长歌的人之后,红妆阁终于到了。   这是一家女性用品专卖店,但是里面的女子仍然寥寥无几,做生意的店员也是男多女少。而且店里的女子都看起来不怎么样。   长歌在秦家村没怎么出门,但是就她所见,目前没有女子超过她,难怪要躲躲藏藏呢,温珩煦也是为了她好。   他问她需要什么,她只是笑着随便看看,也不买。   从前看小说的时候,看男主给女主买各种各样的好东西,她就感觉暗爽,现在轮到她了,真不好意思呢,现实果然是现实,和小说是不一样的,唉,也许她也只是某个小说里的人呢。   身无分文,举目无亲,她目前在这个世界唯一依靠的却是一个萍水相逢的男子。   不行,大家都说女孩子一定要经济独立,男子给你花钱都是在投资懂不懂——唉,她有什么好投资的呢。   “温珩煦,我之前说过想当东西的事情。”   “我们去水边走走,再说好吗。”   “嗯,好。”   两人走到湖泊旁,湖边种着柳树,柳树发出嫩芽,微风催促着柳枝轻拂水面,荡起漾漾波纹。   顺着湖堤走,春风满面,送来阵阵花香,上风口种着不少杏花树,他们迎着风走,穿过那一片绯红,杏花雨落了满身满头,拂了还满。   长歌看着温珩煦就像那白衣仙人拂落花,春风微醺,不由得脱口道:“春日游,杏花吹满头,陌上谁家年少,足风流……嗯,要是骑匹白马就更像了……”   “更像什么?”   “像——呃,我随口说说。”   “哦。”他有点失望,是她说错了什么吗。   长歌一晃,踩到了水坑,绕是温珩煦一把握住她的手已扶稳了她才没有跌倒,可是也免不了溅湿鞋袜、崴了脚。   “哎呀,真是不小心呢。”   “你手上怎么有茧呢。”触手一片温润滑腻,只是那突兀的茧刺痛他的手心。   “中指是写字写的,其他的是弹琴所致。”   “等回留囚山,我那儿有药,涂几回就消了。”   “不用费事,早晚又有了。”长歌湿了鞋袜很不舒服,走路浅一脚深一脚。   “我背你吧。”   “不用,我自己走。”   “那我抱你走。”   “还是背吧……”   温珩煦蹲下身,她趴在他的背上,两团绵软就这么抵着他,他的背都要烧起来了。   他紧了紧手,背着她走的很稳,嗅着幽香,一脸的云淡风轻,真正的感觉只有他自己知道。   他终于感受到什么叫做步履维艰,背着心上人却什么也不能做,身下难受得紧,他的手固定住她的腿,忍住上下摩挲的冲动,不动声色地往上挪了存许。   唉,明明心里想要的要死,面上还得一副正人君子样子,这日子没法过了……   长歌也是有些尴尬,她都能闻见他身上的那股子清香。她虽然是处女好歹也十九了是个成年人了,古代女子十五就及笈了呢!   她在他的背上思索着,她是一个坚定的sc(双处)控,坚持从一而终,尊崇一生一世一双人,可是,古代男子大都是三妻四妾,那么在古代大环境下就很难找到志同道合的伴侣,更何况她坚持她非婚不性,虽然看小说的时候巴不得书中男主女主快点xxoo,真正轮到她来抉择她还是很慎重的,不是她自作多情,温珩煦显然对她有意思。而她也有点喜欢他。   可是,她不知道为什么穿越了,她必须对未来负责必须对那个相伴一生的人负责,她只是一个平凡女子,付不起风流的代价。   守身如玉,是对自己最好的保护。   虽然她也羡慕书中生死相许的爱情,但是轮到她就犹豫不决,看来,他在她心里远没有到对于她来说非他不可的境界。   两个人各怀心事就这么回去了。   午饭后,温珩煦让送书伙计将书籍搬到书房里,他要一本本看过了再挑选出来适合的给她看。   那伙计磨磨蹭蹭还不肯走,温珩煦多给了些赏钱,那人哼哼哧哧地咕哝着啥,掏出来一个木牌,温珩煦定睛一看,正是长歌的户籍,难怪他抱走长歌的一堆衣服去洗的时候没有看见这个,原来是丢了。   这个粗心大意的姑娘啊!   “公子,这个是长歌姑娘的,我能不能亲手交给她。”   不能!除了他,没有他的首肯,谁也别想接近他的长歌。   “哦,她忙去了,我代为转交就好了。多谢伙计了,这些银两拿去喝茶吧。”   那人看他出手阔绰也就不再纠缠,这人谁啊?正是秦家村的某酱油党。   下午。   温珩煦布置停当,邀她品茗。   吹面不寒杨柳风,二人只觉得这春风拂面真是惬意极了。   院里没有凉亭,只一葡萄架,架下一石桌四石凳,相对而坐。   两个人都是爱喝茶的,谈来谈去都离不开个茶字,吃这茶点也是有滋有味。   “那个,说到当东西的事情。”   “你先听我几句,若执意要当便帮你就是。”   “请说。”   “你的东西皆不是凡品,流落到民间怕是会引起轩然大波,若被有心人注意,也会引来麻烦。”   “那么,卖去黑市呢?”   “有心人想查又怎么会查不到呢。”   “我就直说了,叨扰公子多日,又花费公子些许银钱,我也不太好意思了。我不知道怎么就来到了这里,只身处异地,思乡怀亲不能自已,所以我想要找到回家的路,我想回家。我想,公子也是知道独在异乡为异客的凄苦的。”   她竟然真的想离开她!他绝不容许!“……那,你知道如何回家了吗……”   她使劲摇了摇头:“但我不会放弃。”   “不会放弃就真的可以了吗?”他蓦地站起身,衣袖带翻了茶杯,白玉釉质里的水会聚成流倾出,倾落而下,消散入地不见。   她抬头看他,他自知失仪:“抱歉,我只是有些较真了。”   “没事,你衣袖湿了。”她笑了笑,淡的像风拂过水面,继而叹道,“我之前不知道自己活着的世界多么美好,还和父母亲朋闹别扭,真是不懂事,而如今想向他们认错都不能够了。”   “倒像话本子里的那句——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眼前人。”   是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吧?   “好花堪折直须折,莫待花落空折枝。”   “是啊,你也知道呢。”   这话什么意思,有歧义!   “你父母呢?”   他苦笑:“我从小就是师父带大的,哪有什么父母。”   “对不起。”   “无事,何必道歉,总和我客气。”   “你也是客气。”   “我是怕——”他逼近一步,盯着她一字一句道,“唐、突、佳、人。”   长歌不知是因为他的话还是他的举动,脸红了。   “那你师父呢?”   “很久不见了。”他脸色一疆。   orz,又戳中他的痛处了吗?   “那他是什么样的人啊?”   “一个——”他淡淡笑着,似乎在回忆,“很温柔的人。”   “像你这样温柔吗?”长歌没头脑地问了句。   “呃——”他愣了,僵硬道,“我师父岁数足以做你爹了。”所以千万不要想别的男子,你只能看我!   “我觉得,温珩煦是这个世界上,对我最温柔的人了。”她笑着,像朵花似的。   他也很高兴,望葡萄架外走:“我买了些书,你无聊时候看看,不要出门,我将有一段日子不能时时刻刻陪你,三餐我会安排好的。”   怎么有一种被包养的感觉,是呢,他也要挣钱呢,不然坐吃山空,看那天那些达官贵人,就知道他身份地位不凡。   那随他而动的腰间佩玉便是一看就价值不菲。   看来回家大计只能徐徐图之,自己是操之过急了。   对了,洗澡换下来的衣服还没有洗呢!      ☆、【温痴汉洗衣记】      她,竟然想离开,离开他,他绝不容许!   到底要他怎么做,她才肯为他留下来,他为了她很久没有去太子那里谋划了,他必须去,他还有一些药要送阁里卖,他要娇养她,需要很多很多钱,她虽然乖,却也是不肯乖乖留下来。   他给的不够吗?她的那个世界真的很好很好吗?她回家会更幸福吗?……不,他只知道,他离了她会活不下去的,他等了这么久,冰封沉寂的心才解冻。死也不能放手!   她果然与众不同,是个有思想的女子。   他现在不能施法,目前只能通过给她看各种市井白话希望可以改造改造她的思想。   长歌看温珩煦一路无言走的匆忙,心怕刚刚的谈话惹他生气了。   她穿过庭院,看那在风中飞扬的——那不是她的衣服吗!   “哎?我怎么不记得我洗衣服了呢?”   “哦,我洗的。”   “噢,啊?!”长歌脸爆红,那么私密的衣物他都洗了,“那个,我可以自己洗的。”   你洗的干净吗?!温珩煦心里吐槽,面上不显:“没事,我喜欢——洗衣服。”卧槽,差点说出口。   “啊。”天呐,真是极品好男,竟然喜欢洗衣服,难道他也喜欢做饭刷碗洒扫庭除?难怪院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个下人都不请。   “这宅子里就我们两个人?”   “嗯,我不喜欢别人在我家里。”   家吗?有他也有她。   “哦。”原来如此,很可能有洁癖,她看着他纤尘不染的白衣服,想着自己上午弄湿的鞋袜——真乃神人也!   去了书房,温珩煦把中午挑出来的几本书递给她:“看完还有。”   “谢谢。”这书不便宜吧,她记得在红妆阁看见厕纸都不便宜,在秦家村得知平民很少买厕纸,一般都用树叶稻草什么的,竟然还有用瓦片石块的,用手或者不擦什么的不要问她啦!   【温痴汉·洗衣记】   从前有个男痴汉,他叫温珩煦;他喜欢一个女汉子,她叫长歌。   有一天,她在洗澡,他在偷看她洗澡,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他发现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她没有发现他发现她没有发现他在偷看她洗澡……   然后,她洗好了,丢下一堆衣服去艳惊四座。   然后,他看好了,抱起一堆衣服去勤动五体。   ……   他锁上门,把衣服抱在怀里,轻柔地揉搓着,感觉就像摸着长歌比丝绸滑的青丝,比凝脂腻的玉肌。   他俊美无俦的脸上流露出不一样的光彩,他的脸埋在那一堆衣服里。深深呼吸着,舍不得出来。   他拔出玉面,因为他感觉到不一样的东西,那不属于她的味道。   他把衣服展开,一件件抖动,一块帕子晃晃悠悠落在地上,那一角刺眼的印鉴令他眉头一皱,这丫头什么时候碰见了宫里的人,还得了这么块御贡的“便绢”。他很不高兴,刚刚升腾起的欲望化作了愤怒,叫嚣着要发作。   他也顾不上其他,三两下扯开衣襟,露出光洁的胸膛,拾掇起那两件她贴身的衣物就往自己身上贴。   那触感,那幽香,他闭上眼睛,回想着她洗澡时候的玉体模样……   吧嗒、吧嗒,什么在滴水。   他睁开眼,低头看见血红滴落在地上的衣服上。   哦,他该熬点下火的汤煮点补血的粥了。   打水把衣服泡着,双手浸泡在水里,闭上眼,感受着,那残留的她独有的幽香。   冰凉的渐至炙热,沉睡已久的欲望幻化成心中执着的念想,竟慢慢渗入骨血。   后来,长歌夸他洗的好,贤惠。   从此以后,长歌的衣服都他洗。   【完】   【续第十四章】   “等一下。”   她停下,他摸出一块木牌,递给她:“收好,莫要丢了。”   “啊,谢啦。”她吐舌,好像是上次在宋家洗澡然后换衣服丢在那儿了,还是跟温珩煦混日子舒服。   他真有本事呢。   我擦,一个如此有本事的男人又如此□□和贤惠——该不会是女尊世界吧?!   不,不可能,太子都是男子呢,再看村里男子那股颐指气使的样子,肯定男尊女卑。   真可怜,被动的感觉真不爽,凭什么男子就尊贵女子就卑贱了?你大爷的还不是他妈生养的!   长歌瞧着温珩煦似乎喝了好几日的红枣红豆粥,很是奇怪,忍不住问道:“顿顿喝粥不腻吗?”   他的手顿了顿:“……补血。”感觉不对劲,又说了句,“补气血。”   一个大男人补气血——难道他大姨夫来了?   “你是不是有病啊——”这话说的。   “……没。”明天换猪血汤行了吧,“你要喝吗。”   “哦,甜么。”她舔舔嘴。   “甜……”他看着她伸出来的丁香小舌,借喝粥咽了口唾液,有点口干舌燥呢。   长歌一听“甜”,两眼放光,就这么眼巴巴瞅着他——的粥,他嘴角一抽,起身要去盛,岂料锅里所剩无几,空手回来便看见他的碗空了,那傻姑娘一脸沉醉,回味地咂嘴,那模样恐怕恨不得舔碗呢。   他只不过为了补血多放了些红糖,她就贪食成这样——看来,她不仅仅是个出门会丢的路痴还是个嗜甜如命的吃货!   呵呵,这下子,掌握了她两个弱点,凭借他的手艺,留住她勾引她指日可待。   温珩煦看着那空碗,以为她就着他碗直接喝的,又想着她路痴吃货本质,脸都兴奋得红了,长歌以为他想岔了害羞,解释到:“我倒自己碗里吃的,嗯,甜的吃多了不好,会长胖呢。”喂,明明你甜的吃更多好伐?自从他发现你晚上经常饿了就起来喝水,哪天糕点断供了?!还有,你更胖好吗……   “嗯,说的是,要不我再煮点。”   “不用了。”她犹豫不决,还是决定道:“炖冰糖雪梨可以吗?”   “可以。”   “记得,要多放点冰糖哦。”   “嗯,好的。”姑娘你吃这么多甜的真的好吗?每次看你对着蜜饯说一点都不甜蜜饯作坊主——温珩煦——心都碎了好伐?   这些天来,温珩煦每日早出晚归,长歌起的再早也只能看见厨房里放锅里温着的早饭,中午有时候他也不回来吃饭,长歌就吃些糕点水果打发过去,顿感被他养朽了,再这样下去离了他就不能活了。   长歌除了睡觉,整日便捧着那些话本子或伏在案前或端坐门槛或立于窗外或侧卧榻上就怎么昏天黑地地看,半文半白,待她看了十来本,感觉自己文言文水平都上去了一大截。   源源不断的新书送来,她一本本看,看来看去,自己有些手痒,就想着哪天自己也构思一二。说不定会大卖呢。   看的多了,便分类总结加以吐槽,渐渐觉得有些千篇一律,等晚上他回来要笔墨纸张写下吧。   晚上再晚她都会等着他回来吃晚饭,她不会烧火,白日只能干等着,到了晚上黑乎乎的有些怕人,她就早早点着灯,坐屋里等着。反正他也舍得油蜡钱。   这天农历十五,月朗星稀,她就大敞着门托着腮坐门槛等着,皎洁的月色如水,倾洒在这片大地上,映照着一切都分外如诗如画。   今人不见古时月,今月曾经照古人。   她暗叹,自己还是逃脱不了望月思乡的情绪,她感觉很奇怪,明明自己在现代的时候经常对月祈祷自己可以如书中女主一样穿越然后天降美男,如今如愿以偿又想家了,她只是孤独寂寞了吗?   要是把温珩煦带到现代就好了……真是痴心妄想呢,自己回家遥遥无期,还想带美男一起回家,更何况让他离开自己生活了这么久的世界离开他的亲朋好友岂不是很残酷吗?   是的,人都是自私的,她也不可避免。   她喜欢他,但是,那不是爱。   想那么多干嘛,不如高歌一曲!   长歌对月,对月长歌。   几乎把自己喜欢的古风歌曲唱了个遍,从《哭三变》到《乔双花》,从《华胥引》到《浮生辞》,从《腐草为萤》到《清风若过》,从《空杯盛雪》到《柸中有雪》……   她的声音很有一种韵味,如有绕梁之感。   日暮竹影长   林间舞霓裳   一曲添香酌琼华衣袂成双   弦动风影晃   唱一曲离伤   辗转回眸   便将相思饮尝   几度琉璃   朱颜为谁伤   清樽独醉反复追忆成过往   月落烽烟长   叹暗夜未央   苦等良人   不知身在何方   国色无双流年空守   渡华发成霜   西窗独坐对月只影念儿郎   风华不悔空守   唯愿伊人安康……   远远地,一盏风灯摇摇晃晃向着院里来。   当夜,城里不少人都为这声音沉醉,他便是从歌声里归来。      ☆、第 15 章   岑寂暗夜里的一盏风灯如豆,摇晃到宅门口,门锁着,那灯火忽地一窜,越过院墙终是灭了。   温珩煦听得她的清歌,悠远绵长,心里悸动不已,匆匆地提了灯往回赶。他都等不及开门就使了轻功翻过墙去,风灯终于灭了。   果不其然,他的长歌呆愣愣地立于门前,引吭高歌。   谁提灯夜行,寻前往的谁?   谁风露宵立,等归来的谁?   晚风,落花,圆月,四目相对的两个人,无言惟笑。   他要的不过是有人点灯待他归,她要的不过是等到她等的人。   春风送暖,也送来了阵阵暗潮涌动。   “外面风大,进去吧。”   “挺暖和的,月朗星稀。”   “不饿吗?”   “秀色可餐。”   “呵,我带了些点心,你尝尝。”他从怀里摸出来一个纸包,尚待着温热。   他每天路过商酒豆肉都会带一些新推出的糕点,尽管他自认为自己做的很好吃,但是目前来看他太忙了。   长歌接过去,指尖相碰的刹那,一股触电感。   带着他的体温,残留他的体香,她的心一点点被温暖被侵蚀。   “谢谢。我——很喜欢。”   “那就好。”   尽管每天都有,她还是习惯道谢,除了感谢已经说不出其他的话。   “你唱歌,很动听。”   两个人相继进门,他没来由地说了句。   “哦,谢谢,不,哪有?”她险些忘记了中国人是要客气谦虚的。   温珩煦去下面,长歌就站在旁边看着,他娴熟的模样深得她心。   他把水烧开,放进去洗净切好的蔬菜,再打上碗橱里仅剩的两个鸡蛋,舀些凝结着的猪油,盖上锅盖,对她笑笑,静静等待煮沸,再放盐、剪些葱花,就去拿碗盛。   长歌早早的取了两双筷子,待他将碗放桌上,勤快地架上筷子。两人就相对坐了下来。   细碎的葱花飘荡在泛着油星的汤面上,热气腾腾地,令人食指大动。   长歌看着自己大海碗里的两个鸡蛋和成堆的蔬菜,瞟了眼他几乎只有白面的碗,夹了个鸡蛋过去。   他眼睛一亮,定定看着她。   “嗯,太多了,吃不下,一人一个刚刚好。”   他笑了,他的长歌想着他呢,就像父母对孩子的好孩子总是一副心安理得,偶尔给父母夹菜也会让他们很欣慰。   长歌如此,他,甚是欣慰。   两个人满头苦吃,安静地只听见偶尔吸溜面条的声音。   她如今吃相也斯文了许多,毕竟饭罢没有多余的餐巾纸擦嘴了,那些东西还是留着好。   饭后一起散散步,然后各自洗漱,他送她回房休息。   长歌送了一副她包里备用的新牙具给温珩煦,他很新奇,捣鼓两天,就研究出一种药膏来,色泽味道效用很接近足以代替牙膏,据他说因为比牙粉方便所以还卖了一笔钱,她因此得了一笔“分红”,高兴了好久,是她在这个世界上“第一桶金”呢。   后来啊,有钱就要有钱包啊,现代的钱包不方便外带,她要来针线自己摸索着,折腾出两个荷包,让他在纸上写了两个人的名字,照着样子各自绣了上去,羞涩地送给他一个。   没有匠心独运的针法,没有价值不菲的面料,只是简简单单的两个四四方方的荷包,不大不小,勉强能看,那藏在内里的针线缝的乱七八糟。   他竟然很高兴,大大方方地收了带在身上。   长歌每天都练歌。   一开始没有人打扰她,她暗自庆幸古代单门独户住的远肯定听不见;后来渐渐有人来听,结果有不少少年青年甚至老年男子扒墙头听,发展到一到了夜晚,白日里门可罗雀的温宅门庭若市,大家都爱忙活了一天吃了晚饭来温宅门口聚集着,一起嗑嗑瓜子拉拉家常。那些脑袋灵活的贩卖着零食摆着摊儿,门口甚至从小型草市发展成夜市……带动了枫笙城经济发展。   只是在她开始长歌的刹那,天地间一片寂静。   起初长歌并不知情,结果好事的基友告诉了温珩煦,温珩煦就想着法子要解决。不行,长歌只能唱歌给他一个人听,怎么可以被别人听去了。   设结界他目前无法实现,灵符阵法倒是可以一试。   他特意去“看望”了他的好师弟,被搜刮了好些东西才得到了散音阵符。   门口聚集的夜市也渐渐散了,转移到枫笙桥去了。   又是一夜月圆。   温珩煦回了来的很晚很晚,长歌从月出东山等到了月上西楼,哈欠连天,饥肠辘辘的她把平日里喜欢的存货都消灭的差不多了。   她坐在门槛上,抬头望月,夜,似乎很深了,那月亮分外明亮,天幕深如沉水,一望无际却又似在眼前。   她抬手,描摹着那轮月,眼前突然间失去了光华,那人风尘仆仆,依然掩盖不了绝代风华,天地为之失色。   她等的他,归来了。   他今天没有提灯,后背背着个黑乎乎的东西。   她起身迎上去,却因坐的久了,一时脚软,跌倒在他身上,倒像是投怀送抱似得。   她大囧,不敢抬头看他;他嘴角的笑意在看到她的时候一直未退,眼下是分外浓了。   不管白日里多累多烦,只要夜归见到了她,那心,自然是安定沉静了下来。   越是压抑,越叫嚣着释放。   他不舍得放开,她亦未撒手。   就这么抱着,像情人呢喃缱绻,只听见彼此清浅的呼吸,和熟悉无比的香。   “那个——谢谢,脚滑了。”她离开他的怀抱。   真狡猾的她!   他怀里一空,心也空了一块。   “这个给你。”   两他迫不及待地取下背上的包袱,打开。   月下的古琴,透着莹莹的光。   他分明看到了她的脸盛开成一朵灿烂的花,眼里压不住的欣喜。   “好琴!”她感叹。   “自然。”   她接过,轻柔的抚弄着。他嫉妒地看着她怀里的琴,什么时候她也可以对他如这琴般?   她轻拨了几下弦,铮铮清响,正是此时月下起风动竹,树影婆娑。   “我只闻焦尾绿绮,不知此琴何名?”   “名曰‘囚’。”   “何以此名?出自何典?”   “上古混沌初开,有树银杏,吸收日月精华修得人生,渡树下一石化形为女,二人游戏人间,岂止情窦初开的玉女夜奔凡郎终至香消玉殒,银杏为破她命定情劫化去一身修为,焚身作琴,囚她的魂为弦,故名‘囚’。”   “囚琴、囚琴……像囚情,求情?”   “也许吧。”   “这个故事是真的吗?”   “谁知道呢……”   “太神话了吧。绝对不可能的。”   “有什么事会绝对不可能呢。”   “你为什么要送给我,很珍贵吧?”   没有什么比你珍贵。“投之以木桃,报之以琼瑶。你送我荷包,我送你宝琴。不是很好吗。”   “我很好奇,你怎么得到的。”   “其实是我师父留下来的。”   ☆、第 16 章   阳光透过窗棂照进屋内,慢慢移到床头。   刺目的光线照射到长歌脸上,她的睫毛轻颤,像挣扎着要醒来。   一只玉手横放在她胸前,那指尖轻动,要握住什么似的。   长歌被光线刺得呢喃了一声,翻个身侧对里,扑面而来的温热气息……她心里一激,猛地睁开眼睛,“啊”的一声尖叫向后转一退,失足跌下了床。   引得睡在旁边面对着她的温珩煦也悠悠转醒。   他意识到发生了什么,忙起身向床下看去:“长歌——”   “怎么会这样?我们怎么会——”睡在一起?   “长歌你快起来,地上凉。”他伸手要拉起她,她挣扎着自己爬起来,他眼里掩盖不住的失望。   “你怎么会睡在我床上?!”   “这是——”他扶额,“我的房间。”   !   我了个擦。   长歌揉揉头,回想起昨天晚上的事情……似乎他们弹琴吹箫一唱一和到很晚,一时兴起,温珩煦取出了桃花酿,甜甜的,可是长歌第一次喝酒,竟然沾酒就倒……   然后呢?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那我怎么会出现在这里?”   “昨天晚上你喝多了,我抱你——”   “抱我?”   “呃——背你,背你回房。”   “你扒着我不放——”   “扒着?”还不放?   “是揪着,死活不肯放手,也不知道你手劲怎么那么大——”衣服都要被你扯坏了。   “这不是真的……”   “我回房你也不撒手,只好带你躺着了。”唉,谁知道你还一个劲往我怀里钻。   “……”好吧,丢脸了,她酒品竟然如此不好。   长歌故作镇静,幸而衣服未脱,就穿了鞋落荒而逃。   独留温珩煦一个人半歪着身子活像被一夜风流的浪子始乱终弃的怨妇。   他对着她离开的地方笑了,掀开被子看了一眼自己的身下,摇了摇头。   这日,天气晴好。   温珩煦不到中午便回来了。   他推开门,拂了拂衣裳,落了一地的花瓣。   长歌不由得就想起了那么一句——   满身花雨又归来。   他今天闲得很,两个人就这么相对坐在葡萄架下,嗑着瓜子,谈论话本。   “这枫笙城的花都扑簌簌地落,怕是要有一场春雨了。”   “那也好,院里的花花草草正盼着了。”   “书看的怎么样了。”   “还有几本没看完。”   “如何?”   “千篇一律。”   “无非是些才子佳人中状元大团圆的做派。剧情恶俗狗血的我都不忍直视。”   “哦?难道说你有什么新的见识。”   “不敢说,只是一家之言罢了。不过,我想了解一下这个世界女子的文化水平。”   什么?她是发现什么蛛丝马迹了么。   “除非达官显贵、王侯之家,少有女子识文断字的,谁有那闲钱呢!”   “那么说,我的水平已经算很高了么。”   “的确。”   “本来还想写一些女子读物……如今看来只得作罢。”   原来如此,是他多虑了。   “怕是写得了卖不出去吧!”   “是啊!”   “不妨写上一些,说不定,坊间亦能大卖呢。”   “看的多了,忍不住手痒,这些天来写了不少,要不你先看看。”   “好。”   “费了不少笔墨,这成本回不回的来都难说。”   她也想过了,无论在哪里?没有些钱财傍身是万万不可的。但是思索那些谋生之计,如书中早些年的穿越女跳舞唱歌写诗卖艺眼下是行不通的;这个世界的饮食茶酒都是挺全的,她也学不了种田文里发家致富;至于那些现代带来的东西她是不敢卖的。   思来想去,从古至今,也就是写书出版最稳妥。   “你且先拿来给我看看,你也不必顾及其他,我给你找门路,替你印了便是。”   “现在就去拿,我觉得书中那些女子都是脑抽!”两人边走边说。   “什么?老抽?酱油么?”   “……就是脑袋被驴踢了,被门夹了。”   “此话怎讲?”   “你想想看啊!那些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闺中小姐,又凭什么只因这一两句诗便暗自倾心一介穷书生,抛却闺训族规,生死相许、非他不嫁呢?且不说,舍那荣华富贵的生活,丢那女儿家的薄面,就连辛辛苦苦养育自己的父母也弃之不顾!然后呢,历经千辛万苦,以为终于修得正果,诚然,盼的了郎君高中状元骑马迎娶——这书中怎么就那么多状元郎,探花榜眼又怎么滴,不行吗?且不说这些,就是明媒正娶又如何呢!做得了好台面,背地里还不是照吃花酒,收了一个又一个如花似玉的美人,自诩风流……采得了涉江芙蓉,还不是弃之如茅草!更有甚者,姐妹二人共侍一夫,还以为效仿娥皇女英为荣,真是可笑。还不是只见新人笑、哪闻旧人哭。到头来郎君子孙满堂妻妾成群,只要不休了糟糠之妻,便博得了美名。话又说回来,万一一辈子只是个穷书生又何以养家糊口呢?……如此看来,不是脑抽,又怎么会,作出此等选择?”   看来x点YY种马小说自古来呢!   “你想的倒是挺多的。”代入感要不要这么强?!   “我并非有门户之见,只是觉得,有相同的经济背景、生活环境,才能有共同的语言、志同道合。”   “有道理。这么说来,我倒是有些期待,你的作品了。”   “怕是要污你的眼睛了。”   “怎么会呢!”   “喏——你看。”她递上去一叠纸。   “……好。”他翻了翻,看她脸红耳赤忍不住笑出了声。   “不许笑话我。”   “我没有啊!只是你这错字连篇,怕是得好好改改。”   好吧,原谅她不太会写繁体字。   “……嗯,你这想法不错,很新颖独特。”   “我最讨厌三妻四妾的男子了……在我家乡法律规定一夫一妻制呢!这边是吗?”   她竟然问法,该怎么回答她?她难道是发现什么了吗?也不知道能够瞒住她多久,该怎么回答呢,不想骗她,也不能说实话……一夫一妻多美好啊。   “本朝律法,根据官员品级以定妻妾人数,皇族王室除外。”千万别问平民,别问具体情况啊,他兄弟们哪个不是左拥右抱?只有他,从头至尾都只想要她一个而已。   “果然,男子就可以三妻四妾,女子却只能忍气吞声……”她小声嘀咕,“我们那里至少明面上都是男女平等的,我看这里少见女子抛头露面,是以男为尊吗?”   “是,达官显贵可将女子视为私有财产,肆意占有。”   “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难道就像那本书中所说的□□玩弄□□践踏……太没人权了吧?!”   “我不会。”他急于表白心迹。   “嗯?”她抬头看他。   他收回了脸上一贯令人如沐春风的笑,一本正经地紧盯着她的眼睛:“我会爱你、疼你、守护你——只对你一个好——让我们永远只属于彼此好吗?”   说着,他的手抚上了他魂牵梦萦觊觎已久的光滑脸蛋儿。眼里流露出的温柔似水绵长。   她竟然愣住了,继而清醒了,往后一退,打掉了他的手,慌慌张张,像要掩饰什么似得,别开脸。   “男女授受不亲。”她解释自己仓促的举动。   他轻笑了声,抬起手,指间拈着一片花瓣:“沾到了。”   长歌的脸“腾”地一下就红了,知是自己想岔了,话又说不出口。   只得丢下句“我去院里看看新栽的葱长了没有。”   为了省些银钱,她在院里载了好些葱,下面剪些吃。   温珩煦默默看着她逃离,心里叹,这样的长歌让他怎么求亲呢?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哪样沾得了边?   城里的花都开得极盛,盛极而衰是为必然。   这日晨起,满城飞絮。   “今天去商酒豆肉赴宴,你去不去?”   她每每和他逛街都会去商酒豆肉,暗暗记下,这路她熟的很,她还记得商酒豆肉的门口就有一颗很古老的梧桐树。   “不想去。”那些人她都不认识,她不想介入他的世界太多,怕有一天,抽身不了。   她又怎么会知道,他的世界,她一旦涉足便是无法自拔——永无回头之路。   “好,那你在家好好待着看看书,等我回来给你带糖。”   “好!”这么多天一个人待府里都习惯了,看看书吃吃糖,写写字,也是惬意非常。   “试问闲情都几许?一川烟草,满城飞絮,梅子黄时雨。”   长歌在纸上反反复复写着这句,《青玉案》里她就最爱这句了。   意在言外,言在情中。   长歌在外面写着写着,忽地一滴雨就这么落下来。   咦?   她以为是倒霉地被路过的鸟雀“留了痕”,抬头一看,恰巧一滴雨又落到了脸上。   “呵,下雨了,该收衣服了。”她收了纸笔,就去将温珩煦洗了晒着的衣服拢在怀里,一并抱了回去。   她在屋里分拣叠衣,拾掇好了一切,忽地起了兴去雨中漫步,这是她在这里碰见的第一场雨哩。   况且,温珩煦早上走得匆忙,似乎没带伞。   她撑着紫竹骨伞,又持了把伞便不急不缓地走了。   门是内里锁着的,她费力开了门,跨过门槛,出去也只带上,不管锁,径直朝商酒豆肉的方向走去了。   ☆、第 17 章   温珩煦和太子一行人站在楼前听雨声。   细雨蒙蒙,枫笙城里一片迷离。   他放目远眺,视野里闯入了一抹倩影。   他的长歌,撑着油纸伞,正往这里来。   一喜,就要迎上去,被太子一把揪住,夜太子轻轻摇了摇头。   他就想起来,太子他们都说,自己对长歌很是上心,宠过了头。   这样不好。   他勉强按捺住心里的激动,就那么目不转睛地看着她一步步靠近。   长歌把伞递给他,说:“下雨了,我来送伞。”   “幸苦了。”   “哪有。”   “你竟然没有迷路。”   “我记着呢。”因为记挂着他,怕他淋湿了,所以连路也不会迷了。   其实,她不必送伞,自会有人备上。   他偏偏就稀罕她送的伞。   既然来了,他也就索性和她一起走了。   两人拜别太子等人。   太子他们再一次感叹,真是绝代佳人,心里默念“朋友妻不可欺”……   两个人一人一把伞,并肩而行。   “去城墙观雨吧。”   “好。”   远处急匆匆跑来了个人,撞上了他,道歉后,“咦”了一声:“哎呀,是你,来,伞借我——”   说罢,不由分说夺了他的伞扬长而去。   温珩煦无奈,长歌见状举高了伞荫蔽着他。   他对她笑笑,继续走。   看她打得似乎很吃力,轻柔地握住了伞柄:“我来吧。”   长歌也不推脱。   春风吹斜了雨丝,他把伞渐渐向她倾斜,两人摩肩擦踵,自己另一侧的肩膀被雨水慢慢浸湿……   他带她到城墙下,她问:“可以登高望远否?”   他不答,只一手撑伞,另一手迅速搂了她的腰肢,带她飞身上楼。   城楼檐下铜铃积水,滴滴答答发出清响。   放眼望去,青山横亘,绿树成荫,碧水长流。   回望枫笙城,只看见大街小巷一把把的伞顶来来往往。瞧不清行人模样。   她看向他,他远目,手仍然握住她的腰不肯放开。   “温珩煦——”   他转首看向她,微歪着头,示意她开口。   “不如在城楼合奏一曲吧?”她想推开他,他的手却紧紧钳住她。   “好。”   他永远只会对她说好吗?   还有,他身上有一股淡淡的酒味。   “你只会说好吗?”   “好——”我永远很难拒绝你、拒绝你的任何要求,哪怕无理取闹。   “可是我没有带琴呢。”   “不要紧。”他带她退到檐下,放下伞,从头上取出一簪,口中默念,也不顾及她在旁。   她眼睁睁地看着玉簪就怎么活生生地变成了一管玉箫。   如意金箍棒的玉箫版本?   这世界玄幻了,快来人拍醒她!   “此玉箫何名?”   “无名。”   “这名字很别致呢。”   “是没有名字。”   “不如叫‘如意’。”   “甚好。”他忽然想起什么,“你那笔名‘文荒小女子’是什么意思?”   “……”   还不松手!就不告诉你。   “嗯?”他询问的意思。   “就是小女子没有文章可以看了——所以自己写了。”   “倒是贴切。”   他始终不肯放手,长歌只归结于醉了醉了。   “下雨天,春雨贵如油呵,就这么想到了一个传说。”   “说来听听。”   ……   “原出自《三言二拍》名为‘白娘子永镇雷峰塔’后世传——《白蛇传》是也。”   “倒是得趣,痴儿。”   “傻缺一堆。天下间好男人多的去何必招惹那懦弱许仙?报恩方式多的去何必以身相许?救人方式多的去何必水漫金山?……一群死脑筋的古板,不知变通。”   “你这么想,稀奇。不过,那便没了这般缠绵悱恻的故事了。那调你哼来听听。”   长歌小学时候很喜欢看台湾的刘涛演的《白蛇传》,屡屡为那曲调感伤得不能自已。   如此哼了一遍,他便执箫而吹,这次松开了紧握她腰肢的手。   清远的调儿,带着她思绪飘远。   她不由自主唱起了歌,那调是有词的——   “天若无雨,地上无伞,思念西湖,杨柳飞雪堆烟。茫茫人海…… ”   其音缭绕,如泣如诉。   修炼苦等了千年,只为断桥上相遇的那个人。   幸福被打破的刹那,绝望不甘的抗争。   宁死不屈的追寻,矢志不渝的相守……   两个人都情动不已。   一曲终了,温珩煦一把捞过长歌,狠狠地盖上了自己的薄唇。   她粉嫩嫩的樱桃小嘴,亲起来软软的,还有很浓郁的清香。   长歌眼睛瞪得大大的,自己竟然——被!强!吻!了!   她要推开他,他手收的更紧了。   檐外细雨绵绵,微风恍若此间停留刹那不竞。   身影相依偎,大有地老天荒之势。   这个青涩的吻啊……   良久,他的唇才依依不舍地离开,那眼光一直在盈盈水泽间逡巡。   “还我初吻——”长歌红着脸喏喏道。   “我也是啊。”他笑道,好个邪魅狷狂的做派,那神态倒是带上了几分慵懒,像餍足了似的。   在满城风雨中,他带着她,回了那因彼此而温暖的院落。   那一天的箫声长歌传的很远,不仅仅是空间,还有时间。   许是一场春雨打落了满城残花,积水带走了余香,整个枫笙城里再无半分丽色。   这一日,长歌一开门就撞上了正欲敲门的温珩煦。   他笑道:“起来了刚刚好。”   她看着他笑若璞玉混金,不知怎的,就想起了那天城楼檐下的初吻……不由得,面上带了三分郝然。   他瞧着他欺霜赛雪的脸蛋儿慢慢爬上些缕红润,更是显得面若桃花,若不是这时节过了,真想抱去树下比对,她和花谁更明丽?   “有什么事吗?”   温珩煦三言两语就解释了要和太子一行人饯别的宴会。他要带着她,自然得好好准备,那些黑衣服恐怕这次不能穿了。   他看看她越来越长的鸦青发,平日里随随便便扎在了一起,连个像样的首饰都没有,遑论胭脂水粉了。   实在是他的过错。   不过,他始终不想暴露了她的真容,之前让她男扮女装,眼下也没了太大必要,只可惜药水一时半会制造不出,他收藏的草药也被师弟搜刮去大半。   送行宴吗?   她也得去啊。   长歌换上一身新衣服,临水而照,嗯,还不错。   终于不用穿一身黑衣服了。   粉蓝衬得肤如映雪。   她和头发作战了好大一会儿,最终只得放弃。   铜镜里出现了温珩煦温润如玉的脸庞。   “我来。”   她一笑,联想起“放着我来”那句话。   他轻柔地梳弄,绾青丝簪螺髻,末了还摸出一盒香粉在她脸上扑扑。   “眉很好看,不用描。唇色也可……就是没有耳洞。”   “没有就算了。”   “这么圆润莹白的耳垂带不了耳坠,可惜。”   “才不要。君不知,有史可考,耳坠起初是为了禁锢女子的——”   “好,不带就不带。”   长歌取出小镜子照照,很满意。   温珩煦一切准备停当,来接她一起出发。   “这么近干嘛坐马车?”   “你还没坐过,试一试。马车上游赏,别有一番风味。”   其实,是他不想让她如此美貌地暴露在大街上。   这次是不得不露面了,只希望太子他们在,那个人不要太嚣张,还有他的师弟——一想到这儿,不由得苦笑了。   长歌见他脸色不好,以为自己说错了话,忙不迭地催促出发。   温珩煦送她入内坐稳,吩咐好一切,就坐外面驾车了。   马车内壁裹了一层软布,是防止碰撞疼痛甚至受伤的。   长歌坐在软榻上,背靠着垫子,就看着那面前放着的小几,还有抽屉里的各色糕点,也不吃。好奇地四处摸索,就按到了一处暗格……   枫笙城,是本朝数一数二的大城市,经济发达不说,文化氛围浓厚,开国以来不少能人志士皆出自此城。   据说,千百年前只是一个边陲小镇。   如今,世事变换,沧海桑田。   是以,此地卧虎藏龙,不容小觑。   温珩煦带着长歌正式去拜访他的圈子里的人,也是为了介绍她,他的长歌少不了要接触这些人的。   他的圈子里就他最宠妻了——尽管长歌还不是他的妻——除了他谁人能做到这种地步呢?   枫笙府衙百年前原是城主府,据说当年城主乃皇室中人,风流成性,穷奢极欲,又荣宠极盛,府上那叫一个车如流水马如龙,花月正春风。   本朝开国以来,废旧立新,官制亦未因循守旧,早无城主一职,是以如今改做“枫笙府”。   威严高大的府门,两旁石狮矗立,那步步台阶仿佛在诉说着等级的森严。   门口把守的一看他的腰间玉佩,笑得没了眼睛。   第一次来这里办户籍可是“走后门”的。   而这一次是光明正大大摇大摆地走正门。   温珩煦看了长歌一眼,先行入内,她紧随其后。   两个人七拐八转地,心叹枫笙府衙确实不小!   当长歌轻移莲步款款而来,嫣然一笑之时,大家呼吸一滞,只想到一句——“此女只应天上有”。   在坐的男女老少那炽热的眼神几乎要灼烧了她。   温珩煦只觉得长歌这么打扮分外“清令”,岂知道这些人的眼神……他有些后悔这么打扮她,就应该让她从头到脚穿一身黑色,管他什么失礼不失礼,不,就不应该让他们看见她!   太子不愧是太子,就是有着当权者的气魄,首先缓过神来,亲昵又不失身份地给长歌添凳子然后请二人坐下。   满堂几乎都是一个人来的,一个人面前一个矮桌,上面有茶水糕点水果若干。   长歌以为自己是不该到场的,忙垂下头,努力降低存在感,按着温珩煦的意思坐他旁边。   她没有注意到,在坐的男男女女比例极不相称,女子只有贵华公主、绒安公主和溪宁公主,她只是一个平凡人,从不关心政治,是以她没有问过他皇家的事儿,比如她不知道当今圣上只有两个女儿儿子却一大堆,她不知道皇帝姐姐长公主只有一个,同性王却一大堆……还有,溪宁的母亲极差的风评她也不知道。   她就像一个装在套子里的人,保护着自己,害怕去面对外面的风风雨雨。   可是,躲,是躲不掉的;藏,也只有一时。   当一切都无处匿形,她和他该何去何从?   长歌几乎贴着他坐了,满堂客人她不熟,似乎只有这样她才能感到安心。   人处于陌生环境里的时候,总是比平时更加依赖熟悉的人和事。   温珩煦对此受用无比,他能够问得见她身上淡淡的馨香,她的体香似乎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会异常浓烈。要不是怕吓着她,他都想直接让她坐他怀里就是了。哪里用得着添凳子。   在坐众人早已恢复常态,纷纷有说有笑,热闹起来,只几个色心不死的偷瞄长歌所在那桌,被温珩煦皆一个个恶狠狠地瞪回去了。   温珩煦看长歌一直低着头,又瞥见桌上甜点,心里一动,自顾自地拈了一块就要逗她。   长歌早就注意到甜点了,心里馋的不得了,面上半分不显,这会儿见他取了,她那眼睛瞪得大大的,只瞄着那甜点:看上去,很好吃的样子。   他状似无意,其实,整个心若具现化成一个小人,那小人一直瞧着她,瞧着瞧着都要扒出心口来了。   长歌看着那色泽,从未见过,脑补出那香味那口感那味道——嘶溜ˉ﹃ˉ。   温珩煦见自己目的达到了,就把那块甜点凑近唇边,张开檀口,再递进去一点点,慢慢的,慢动作,对,塞进了嘴里,咀嚼,咽下。看着她眼神由垂涎到紧张到嫉妒再到——幽怨?期待?   “好吃吗?”   “还可以。”   “……”   她不好意思开口,他就是想让她开口,他的长歌脸皮太薄了。   “是什么味道的?”   “嗯,似乎有些甜过了头——嗯,太甜了。”他假装不在意,随手剥了金桔,慢条斯理地吃着。   天呐,实在太甜了,他长这么大没吃过比这更甜的了,他的牙都隐隐作痛了。   长歌看着那裹满了糖的甜点,白花花的,胖乎乎的,眼睛都要绿了。   温珩煦又拈了一块,放到嘴边,停下了,问:“吃吗?”   长歌头点得跟捣蒜似的,水汪汪的大眼睛就这么盯着他。   他呵了一声,呼出的气正打在甜点上。   长歌紧张极了,生怕她一个不留神,这个甜点也被吃了。   他用手指拈着那甜点,直塞入她半张的嘴了,她粉嫩嫩的唇叼着白花花的甜点,他很想上去咬一口怎么办?不行,那甜点太甜了,他受不了了。   她倒是机灵,就着他的手就这么吃起来了。   直到嫩滑湿润的丁香小舌舔到了他的手,她才反应过来,感到羞耻万分啊!   还有,他今天上厕所用的哪只手啊?有没有洗手啊?   温珩煦感觉到了丁香小舌的嫩滑湿润,指间一股电流打着了腹里的一股邪火……很想把她就地正法,但是,他现在不能。   她见他眯了眼,以为他是有洁癖,嫌弃自己口水污了他的手指。   要拿衣袖去擦拭。   “怎么样,好吃吗?”   “太好吃了!我从来没有吃过如此甜到心里去的甜点!”外面裹了糖,糖心也是甜甜的,感觉面也是甜甜的!   “这是蛮荆之地进贡的特产,自然味道不差。”太子看到了他们的互动状似不经意地道。   什么地方的?她要去吃!   ☆、第 18 章   一席饭无非就是你敬酒我客套,没个意思,菜肴味道倒是真心不错,这可是太子走到哪儿带到哪儿的专用宫廷御厨准备的。   温珩煦一边替她挡了酒一边给她夹菜。   他知道这丫头饭量不小,力气也不小,上次在挑了两大缸水直把他给愣的。   她就听着,顾着吃也不乱说话,别人要表演助兴什么的,她也跟着看看,就不出声。   他们说到当年竹林流觞,她不由得想起来“竹林七贤”——搔痒捉虱——哎呀,真恶心,表面上光鲜,什么携妓同游不就是玩弄女性吗?一群种马渣男还自诩风流……估计眼前这群人都不知道有多脏——一根烂黄瓜都不知道挖了多少坑——跟他们呼吸着同样的客气真是倒胃口!   长歌看着盘里的凉拌黄瓜也没了胃口。   她滴酒不沾,他也是以茶代酒,其实内力是可以逼出来酒劲的,但是太子他们知道他伤过内里,不宜饮酒。   长歌喝了些汤,感觉有点内急。现在这么多人太尴尬,忍忍吧,虽然憋着不好。   终于饭罢各自散了。   “我去更衣。”上厕所不要你陪。她附耳细语。   温珩煦看她一眼,想再语,被太子等人拦住,拉到竹林湖边“共商国是”去了。   长歌内里急坏了,兀自寻着厕所,不意撞上了人,忙道歉就加快了脚程奔赴厕所了。   不成想,她整日里塞在身上的铭牌轻飘飘地落了地。   那人正是颜溪宁,她捡起来一瞥,念道:“长歌——”眼睛瞪了。   这美人果真是有主的了!   她还没念完,手上一空,对上了贵华公主笑吟吟的眼。   “颜妹妹,随便乱看乱说话可是要天打雷劈的哟~”你差点怀了他的好事,明眼人一看就知道,温珩煦稀罕长歌,长歌对他却不咸不淡。   后面没有念出来的,是温珩煦使的一个小心眼,长歌不认识篆体,不知道她户籍上已经是他的妻了,这辈子,在这个世界,都改不了了。   因为,本朝律法规定,女子一旦入夫籍,终身不得改籍。   在这个世界,女子便是男子的附庸,从属于男子,可以作为物品占有和买卖。   贵华公主带着长歌的铭牌扬长而去,也不管颜溪宁的脸色好坏。   长歌突然感觉肚子有点疼,糟糕,又没带纸,她只得提了裤子去借纸。   唉,穿裙子上厕所真麻烦。   到处乱走,路过竹林,那边影影绰绰,她四处寻不到温珩煦,只得去竹林那边看看。   太子几人本来还在商讨国家大事,不知谁先歪了楼竟然扯到女人身上了,男人嘛,谈论的话题无非政治和女人。   沈惟辛才说了解救的女人中楚女腰细越姬肤白,   赛仲景就扯了句:“燕女那个丰乳肥臀地才好看——我睡过的话说都没有这样的,我养的还没你沈少多——就像钰君家的——”   “咳咳,那是我未婚妻,不要谈论她,小心我翻脸了。”   “哟,等你回京了,圈里人人都知道你是个妻奴了!”“尊夫人看着文文静静的,不成想厉害呢,你是个妻管严更没想到。”   “八字还没一撇呢。”   “我说珩煦啊,你师父为你姻缘费了这么大气力,你能不能加把劲啊,”   “兄弟,你不抢,被人抢。”秦侠客就说了这么一句。   “我皇叔要来了,同来的还有二哥、五弟。”   “呵。”   “估计八成没好事儿。”   “我二弟也要来。”   “小沈将军?”   “呃,是。”   “幸好不是老沈将军和沈将军。”   “二祖父不会出远门。”   “是啊。”京城妇孺皆知的那一句“沈离京,龙脉惊”的流言,弄的出不得京城,他的二祖父姓沈名离。   “言归正传,刚刚说啥来着——不是我们说你,我们看着也着急。女人嘛,玩玩就行,你别当真啊,弟兄们看你陷进去那么深都怕你有个什么好歹!你看看兄弟几个哪个不是阅尽千帆,我儿子都会写‘爹给钱’了你二十几了还是个初哥——”赛仲景勾肩搭背地,对温珩煦试探地问,“不如找个嫩雏给你破了——”   长歌正好听到这句话,她止了步,脸上青青白白地,蓦地转身就走了。   温珩煦登时就怒了,强压着气,几句话就跟他们吵翻了。   只有秦侠客冷眼旁观,瞥见了长歌的裙摆一角,粉蓝地煞是好看,他不支声,就是不知道怎么了不想告诉众人,他们的话都被听了去。   温珩煦一直在强调自己和长歌一样的sc情节,坚持他的一生一世一双人的净土一方,屡次被反驳拆台,也不再说了,气呼呼地拂袖而去。   温珩煦碰见了带着贴身影卫的贵华,行礼欲走被叫住了。   她令影将铭牌递了给他,道:“你这招先下手为强不错,女子有时候还是想要对方主动霸气一点的。是个难得的美人,得看紧了,这是她掉了,看她似乎不知道这上面的内容,你打算拖到几时呢?不如下个猛料。本宫言尽于此,好自为之。”   温珩煦走了。   影纠结上前问:“主动霸气吗?”   “本宫就喜欢你这样的。”   “主人~”忠犬泪汪汪眼。   厕纸问题还没有解决,长歌已经不想上厕所了。   刚刚好碰见了温珩煦——   她有些膈应,那样的兄弟们,他也相差不到哪里去吧?   古代男人真是恶心,自以为种马还是荣耀,哼,他果然是处男,这点很开心。其实她早就知道了。   长歌转身就要走。温珩煦忙追上去,拉住她,不成想扯坏了一只袖子,露出了圆润的香肩。   温珩煦登时看的“蹭”地就起来了。   唉,每天都要看着她,只能看,不能碰,简直要命啊!   他迅速宽衣解带,长歌一惊,往后一退,见他只脱了外衣递给她才知道这是要给她遮羞——她又想歪了。   长歌不想接,他突然惊呼:“你受伤了?!”   不容分说地捞过来,抱起,飞奔赴房内。   没有啊?她怎么不知道。   他只用脚踹开房门然后踢上门。   将她放在床上就去解她的衣裙看看。   长歌当然不给看,剧烈反抗,一巴掌就要扇开他,他眼睛都急红了,摁住她挣扎的手脚。   “不要!”   “给我看看。”   “那里不行——”   “别动,很快就好了。”   “啊,不要啊——”   ……   外面趴着的人一脸期待,赛仲景想这小子莫非开窍了?难道是他坚持不懈送小黄书的功劳?   “是我癸水来了啦!!!”要这么大声喊出来了吗?   她可以确定,是自己害怕已久的麻烦事情,在这个世界第一次来了大姨妈。   后来的后来,她已经不想再说了。   很尴尬,要不是她相信他,她几乎以为他是装的了。   他也不怕弄脏衣服,用外衫裹了她就上车回府了。   等她洗干净换了衣服,他红糖水蜂蜜水冰糖雪梨水红枣桂圆莲子水……都备好了,连糕点都换成了红枣糕、阿胶蜜饯等。   她这次动了背包的存货——卫生巾,因为她还真不习惯古代的卫生条,穷人家就直接躺着、平民用草木灰自己缝补,而她托温珩煦的福可以吃这些稀罕的甜点、借温珩煦的光才能够使用到昂贵的棉花内里棉布面的手工卫生条。   太子回京没回成。   因为沈小将军来了,带来了圣旨,命他即刻起程教训侵犯边境的蛮荆小国——某。   是的,某国。   温珩煦得同行,沈惟辛都放下了未完待续的案子一起前往。   边境危险,条件更是艰苦卓绝,他不想她去吃苦,但是他舍不得她。   “你要同太子一行人去边城?”   “是。”   “是要开战了吗?”战争啊,很残酷,会死人的。   “是。对了,你的书稿已付梓。”   “真的吗?太感谢了。”她很开心。   “我也很开心。”   “温珩煦,你有想过去寻找生身父母吗?”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我这辈子只有一个父亲。”他的师父就是他的父亲。   “你不想你娘吗?”   “我有师娘,足够。”只是师娘已经不在人世。要不然师父也不会……   “可是,我很想念父母——温珩煦,我觉得父母和子女之间不仅仅有血缘亲情,还有一种义务责任。他们肯定四处寻我,我尚未完成学业,算时间快开学了,我想回家,我知道你能帮我。”她定定看着他,眼里的期待不言而喻。   “呵。”他惨然一笑,“帮你?”凭什么。   “不可以吗。”   “你知道自己怎么来的吗?”他等了这么多年,好不容易召唤她来了,又怎么可能放手。他渐渐有些激动,眼泛红光。   “我感觉,你知道。”   “哦?”   “现在想想,从一开始你就知道。”   “我——呵。”   “那你能够告诉我吗?”   “当然——不能。”他眼里赤色更甚,在这月色掩映下更显诡异。   “那——你——”   他以唇封口,吞下了她的话,她想起白日里听见的话语,心下凄凉,发力推开了他,惨白着脸苦笑道:“在你眼里,我是不是就是一个可以任你肆意摆布的宠物——”   “不要这么说,长歌。”他红着眼死死盯着她,“我爱你,长歌,嫁给我好吗?”   “你终于还是说出口了。”   窗户纸捅破了呢。   “我这么多年来每时每刻都在想你。”想要你。   “胡说八道。”明明才认识一个月不到。   “我没有胡说,很早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你会出现,我一直就在幻想着有你陪——孤独了失落了,我都会闭上眼睛自己抱抱自己——就好像你在抱我一样……”   “不要说了。你告诉如何回去我好吗?”她摇摇头不想再听,她怕她这样下去有一天真的不想回去了。   “回不去了!你不可能回去的!”他激愤地大声咆哮。   “我们一起回去好不好?现代世界很文明,科技发达,你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她终于把心里一直的想法说出来了。   “我只要你,长歌,你留下来,好不好。不要走,不要离开我——”他不可能和她一起走的。   “温珩煦!你真幼稚。”她厉声喝止。   “长歌,答应我。”   “什么?”   “嫁给我,你也是喜欢我的,对吗……”   “如果你和我一起回现代,我立刻嫁给你。”是啊,她早就喜欢上这个对她说一不二的人了。但是,她不想留这里了,尽管她还没有游遍天下。   “好,嫁给我,我们还要执子之手共看繁华——”   “前提是,一起回现代。”   “我办不到,这是我第一次拒绝你,希望也是最后一次。”   “为什么?”她沉吟片刻,“既然如此,多有叨扰。告辞。”   她转身就走,她离了他不是就不能活了,这个世界上,谁没了谁不能活呢?   她不知道,他离了她,真的不能活;她离了他,也活不好。   他们本来就是一体,是什么横亘在其间,使之分离开来。   温珩煦从后面猛地抱住她,双臂紧紧地勒着她,低声下气地在她耳边道:“长歌、长歌,不要这么对我,你若要寻——我帮你便是,不要再说离开了,不要、不要……”   “你除了说不要还会说什么?”她见目的得逞,调侃道。   “不要——不要走。”   如果,是在现代,碰见他,倒贴也要把他扑倒在地。只是——   “你是见的女子少了,你若来现代看看,要什么样的美女没有呢?那时候,恐怕你早就把我弃之脑后了吧?”   “不要,我只要长歌,她们都不是长歌,我只要你就够了。”   “呵呵。”你嘴上说说罢了。男子都是喜欢花言巧语,始乱终弃未可知。   她不知道,他是个多么偏激固执的人,认定了的,死也不改。   “我温珩煦对天发誓,今生今世只娶长歌一人——”   “我不相信什么山盟海誓的,话本子上的负心汉还少吗?以往看过不少小说男主,和女主那叫一个如胶似漆,还不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另结新欢或者坐拥齐人之福——真恶心,破烂玩意都不知道挖过多少坑了,脏死了!又不是心里有病,女主竟然扮演姐妹情深、愿意共侍一夫……”   他的长歌在说什么,怎么不太懂,是说别人纳妾吗?不过他不会的,他只喜欢她一个,其他的女子在他眼里如空气浮云。   两个人各怀心事回房了,只是她甩不开他紧紧握着她的手。   长歌看了他清俊的侧脸,心想:难道你真的不想寻找你的亲身父母吗?你如何才能帮助我回家。   ☆、【无责任YY小剧场(一)】      从前有一个女汉子,叫长歌,她可以扛着一桶矿泉水脸不红心不跳地爬七楼,她就是我。   我一直都想有个美丽的听话的温柔的cn男票。   哪里有呢?我不知道。   于是我就去请教学校农学院的某老师,对她说:“请告诉我,我可以从哪里得到一个美丽的听话的温柔的cn男票呢?我很想有一个呀!”     “你可以从我这里得到一个美丽的听话的温柔的cn男票!”老师说,“我给你一粒种子。这可不是男生寝室用来吃肉的那种种子哟!你拿回去种在澡盆里,就等着瞧吧。但是你得给我十个弹珠。”     “谢谢您。”长歌说着就给了老师十个她收藏了这么多年的小学时候从男生那里赢过来的弹珠以便于她召唤神龙。   因为我买了房子一个人住在校外,所以我立刻就往校外狂奔。   回到家里,我按照吩咐,挖了很多土在澡盆里种下那颗种子。   春天温度很适宜植物生长。   种子刚播下,我就浇了水,每天起床前睡觉前上厕所前都要看看它,有一天,它开始破土,发芽,生长。不就一朵大花苞长出来了,我放学回家刚刚脱了鞋就奔过去看,它就像一朵含苞待放的桃花。  “多美丽的花啊!”我赞叹说。   花瓣白中带粉,包得紧紧的。   出门就是一树桃花,芳华烂漫。   门口的桃花开了,我的男票还会远吗?   曾记否,《安徒生童话》里拇指姑娘的故事,拇指姑娘就是从花里长出来的只要轻轻地吻了一下。就能开花。   我真的吻了,很香,但是,我也过敏了。   直到我从医院里买了药膏回来抹,那花还没有开。   我每天带着口罩远远的看着,可是依然没有开。   是缺少肥料吗?   我决定自制“农家肥”,环保天然无污染~   所以,什么鸡蛋黄啊喝剩的酸奶啊咬了一口的面包啊……都扔进去,直到有一天,我貌似闻到了化学书上形容的“氯化氢”特有——臭鸡蛋的味道。   我阿黄(dog)一样的嗅觉和阿花(pig)一样的神经促使我慢慢悠悠晃进澡盆所在。   卧槽(⊙o⊙)哇!   简直不能忍!   这这这——就是一垃圾桶嘛,还是没套垃圾袋子的。   在我准备把这快被垃圾淹没的花移走的时候——   “啪”的一声,花瓣张开了。   花心里坐着一个很小的人儿,不着寸缕,长发披散,精致无比的脸蛋上带着点点羞红,才两寸高。  我下意识就瞄向可以辨别男女的地方【别骂我流氓,我只是想看看作者性取向而已~】。   啊,真是遗憾呢,他头发太长了,如墨色绸缎般直接遮住了那里。   还有,他为什么一直用手捂住鼻子,难道他流鼻血了?   他见我直勾勾盯着他,脸更红了,张开双臂朝我,软糯糯地道:“娘子大人,要抱抱~”   这货就是我男票?   我用两只手指提起他,把他带离了那个臭臭的澡盆。   “你好——”   “娘子大人好!”   “我是想说你好臭……”   “还不是娘子大人放的。”他委屈地瘪瘪嘴,“为夫都快被熏死了。”   “你谁啊你,乱喊我娘子?”按理说这种情况不是应该会喊我娘亲、妈妈的吗?小说里不都是怎么写的吗?乱改剧本小心作者换男主啊喂!   “回娘子大人,为夫姓温名珩煦字钰君,是不是很有温润如玉翩翩君子的感觉?”他一笑,“为夫笑起来是不是让娘子大人如沐春风?”   “我就叫你拇指公子。”   “那当然——啊?为夫有名字啊。”   一个从花里长出来的男票竟然有姓有名还有字,这不科学!   我不管他的抗议,用小拇指轻轻的戳戳他的小肚子。   “好疼,娘子大人别介!要做什么也要等为夫长大了啊!”   “……谁要做什么了啊?!”那有那么邪恶。   “娘子大人跪求穿衣!”   “先洗澡,你太臭了!”   “……”TAT.   他只比我的大拇指粗那么一点点,还木有我手掌长,我小心翼翼地把他放在掌心捧着,走得四平八稳,生怕一不留神他从指间掉下,我就没有男票了。   “把你捧在手上,像一段烛光~”我边走着边哼着歌用勤快的步伐~   “娘子是嫌弃为夫像蜡烛那么小了么?没关系,会长大的。”   “……小小的,萌萌哒。”好邪恶的赶脚。   “你是要站着洗还是蹲着洗还是躺着洗?”   他摇摇头。   “你是要在澡盆里洗还是在脸盆里洗还是在汤盆里洗?”   他又摇摇头。   “那你到底要怎么洗?”   “我要和长歌一起洗。”   “……你会淹死的,真的。”   “……”   在底气不足的提议和死缠烂打的抗议中——温珩煦泡在温暖的水里,就像一截白白糯糯的年糕,长发像海藻一样漂浮在水面上。   他终于如愿以偿地在我平时吃饭的碗里洗澡!   这是不是在暗示我,他已经到我碗里来了,可以开吃了~   “唔,满满地都是娘子的味道,感觉好幸福~”   “……那是我(口水【小声地、快速地】)的味道好吗……”   洗完澡,丢给他一块软软的手帕纸。   “好香啊,娘子的香味很好闻吖~”   “……那是手帕纸自带的香味好吗。”   “拿去穿吧,不用谢我~”   “?!”   “嗯?难道要我帮你穿?好孩子自己穿哈。”   “娘子大人就拿纸糊的衣服糊弄为夫,是当成亡夫了吗……”   “纸比较好裁剪嘛,马上就给你买衣服!先遮羞,来嘛~”   最终这场拉锯战,他要我裁了质地轻薄的扎头发的丝带一截裹了身子,半遮着倒有些欲露还羞的感觉。   当即逛淘宝去给他买娃娃衣。   “娘子,为夫饿了。”   “你能吃什么?”豆子都比你嘴大。   “为夫要喝奶,喝娘子——好痛~”他泪眼汪汪地盯着我控诉我刚刚的暴行——手指那么一戳。   “谨言慎行呀,珩煦君。”   “为夫这么小,只是想喝娘子调制的牛奶罢了。”   ……   他舔舔沾到嘴边的牛奶,满足地眯了眯眼睛。   我正拿着幼儿园时候看的《安徒生童话》一字一字比照着。   “‘一个光亮的胡桃壳’——嗯,刚刚去楼下便利店低价买了一小袋胡桃——‘作了拇指姑娘的小摇篮,紫罗兰花瓣’——没有紫罗兰,桃花瓣应该差不多——‘作了她的床单,一瓣玫瑰花’——依然是桃花,谁还管被子床单什么的,又不冷了,你没看他衣服都不穿还不叫冷吗,不行就两三瓣——‘作了她的被子。这就是她夜晚睡觉的地方’——废话,不夜里睡还白天睡午觉啊。  ‘白天,她在窗子旁边的桌子上玩耍。那个女人在桌上放了一缸水,水周围放着鲜花。’——我有鱼缸,花是假的——‘在这个小小的湖面上,浮着一片郁金香花瓣’——安徒生反复强调郁金香其实是想说郁金香是拇指姑娘她妈吗——‘拇指姑娘坐在花瓣上,用两根白马鬃当桨,在湖里划过来,划过去。那情景美妙极了’——我想说去哪里找马鬃还是白马!  ——‘拇指姑娘还会唱歌,并且唱得甜蜜动听。这样的歌以前没有谁听到过。’——她说的是外国语吗?叫拇指公子也来一个!”   晚上,我死活不让他和我一起睡觉——我怕压扁了他我就没有男票了!   【拇指公子视角】   夜很深了,她的呼吸更加深沉。   我确信她已经睡着了。   我从床头柜上的小盒子里起身——她真傻,竟然想把我真的塞进胡桃壳里。   我从柜边一跃而下,半空中运功飞起,稳稳当当落地。   再一掐诀,借着月色,我看见自己在地上的影子不断长大,直至恢复正常。   我对着床上熟睡的人儿笑了,她真的以为我是从花里长出来的吗?   他一拂不存在的衣袖,满意地看到她的头一歪,夜还很漫长……      ☆、【小剧场~二】不想扑倒女主的男主不是好男主      次日,因为没有课,睡到自然醒。   “我是一只小小小小鸟,想要飞——”手机铃声响了。   “喂?”我顶着他水汪汪的星星眼压力接电话,“嗯,是的,我在家。好的。”   快递到了,真快呢。   “来,赶紧穿上看看怎么样。”   “这颜色——”⊙_⊙   “很粉嫩很衬皮肤的。”   “可是——”   “没有可是,自己穿好我去准备早——呃,午饭,乖乖的,待会带你上街玩哈。”   “娘子大人要和为夫约会了么?”   “……随你怎么说吧。”   我去厨房下面,打个鸡蛋煎了,冲了杯牛奶,然后翻箱倒柜找到了小时候过家家的玩具——迷你小桌子还有小椅子还有一副精致的小餐具。   “嗯,不错,真漂亮。”我看着拇指公子穿着粉嫩嫩的曳地古装,很是满意。   “可是,感觉好奇怪……衣服太——长——了——”   “来来来,照照镜子看看。”   “……很像——女孩子——(⊙o⊙)”   “本来就是女装嘛——”   “!”   “别介意,你衣服不好买,又不穿我亲手制的爱心衣服。”   你那是衣服吗?丧服还差不多。温珩煦腹诽。   “吃饭吧。饿了。”   “嗯。”我提着他,将他放到小桌子前,让他坐着。   他理好衣服,正襟危坐。   我把洗好的餐具放到桌子上,在小酒杯里倒了满满的牛奶,在小盘子里放了一小块奶酪,小号的刀叉勺筷一应俱全。   “放心,无毒,不够再说。”   我在一旁吃面,看他在小桌子上优雅用餐。   啧啧,一身女装果然秀色可餐,看得我都要流口水了。   我吃饱了,端盘子去厨房,道:“吃完我们出发吧!”   拇指公子施施然起身,脚下没注意,踩着了裙摆,手里没得扶,连带着弄翻了未喝完的牛奶,摔了个大马趴。   我感觉把他提溜起来,看他乱了发型,脸上又沾了牛奶,一股滑稽样子,放声哈哈大笑了起来。   “来来来,出门前,画个妆先。”我奸笑着逼近他。   “你不要过来,你再过来我就喊了啊——”   “你喊吧,喊破喉咙没有人会来救你~”我上戏了。   “破喉咙!没有人——”   “吆喝个啥咧,卖糕的?”   “我是男子汉大丈夫,怎么能涂脂抹粉呢?”   “你是男子汉大丈夫涂脂抹粉怕啥咧?”   “不要!反正就是不要~”   “你不乖哦,不乖的孩子没有糖吃哦~反正女装都穿了嘛!”   “那——好吧……”   完胜,yes!   我带了包,装了钥匙、手机、钱包等,要把他揣包里,他死活不肯。   “不行,为夫要看着娘子,不能被别人——好疼啊~不要这么对为夫啦!”   “走吧,我拿着你,不许出声、东张西望!”   拇指公子一副乖宝宝样子装起了洋娃娃。   “嗯,感觉真不错。”我直奔咖啡馆,点了一份甜点套餐带,坐在人少的地方慢悠悠地品尝。   “喂,你才吃饭的好吗?这样吃不怕长胖吗——”   我一勺奶油糊住了他的半张脸。   我平生二恨别人说我胖,一恨别人不许我吃甜点。   拇指公子费劲地弄干净脸上的奶油,气鼓鼓地道:“太过分了——”   “麻麻,那个娃娃会动会讲话,我也要咩!”旁边一个妇人怀里抱着的胖娃娃道。   我看着大家的注意力都被我吸引了,急中生智,默念一句:你别怪我,都是你暴露了的错。   “哪有?你听错了吧!这娃娃是我买来吃甜点的。”   “不可能,明明是活的!”   “不信,你瞧。”   我剥了他衣服,用手握住遮挡他的容易暴露的地方,在拇指公子的脸蛋上糊了奶油,露出他的玉足,放到我的奶茶里,解释道:“就像这样,扭一扭、舔一舔、泡一泡……”舔了口奶油,感觉味道真——独特!   Orz,拇指公子,我对不起你,回去给你洗澡洗得香喷喷的,给你买男装,不逼你化妆了好伐……   “哇塞,我也想买。”众人皆问。   “在市中心,进口的,快卖完——”   一干不明真相的围观人群走了个干净,我收到老板和服务员的眼刀若干。   我赶紧把他捞起来,以为他会这样那样,没想到他竟然一脸陶醉和荡漾——   “娘子大人,再来一口~”   “是我不对,把衣服穿好,这就回去给你洗澡哈。”   “身上都是娘子的味道,很好闻,娘子大人放奶油舔这里好不好?”他纯洁的眼神和手指着的非常不纯洁的地方……   “……”   “pia~”地一声,他完全掉进了奶茶杯里,在里面扑棱棱地划水,雪白的身体和雪白的奶茶相映成趣,乌黑的长发散开。   “娘子,为夫好累,快拉我一把。”   “嗯,像年糕,雪白雪白的,是炸着吃还是炒着吃呢?干脆改名年糕公子好了……”   “娘子大人,为夫知错……”QAQ   次日。   “哎呀糟了糟了,都八点多了,你咋不喊我咧╰_╯╬?”   “喊了,你根本就不鸟我(,,.,,)~”   “今天古代史老师考试啊你妹!”   “别担心,带上温珩煦,考试你必行~”   “……”   所以,我就把拇指公子塞上衣口袋里,装着。   特地找了个靠墙的位置,九点钟开始。   我把他的头露在口袋外面,让他看得清楚题目。   好,从选择题开始,他基本上是扫一眼立马知答案。   填空题,get;简答题,个头;论述题,get!   开考后半小时,我起身交卷。   “这位同学,你口袋装的什么?”   “老师,这是我的救命——丹药的包装,您要知道,一个受不了刺激的弱女子是万万离不了她的救命药的,不然,保不准一个冲动病发就做出来什么毁天灭地——”   “行了行了,赶紧走,大家还要考试。”见我走了,叮嘱到,“下楼小心点啊。”   日子一天天过去,直到拇指公子的女装穿不上了,我才意识到——他会长大!   我在他的威逼利诱下,舔了舔他沾了蜂蜜的脸蛋,超Q滑,像糖果,我居然很想咬一口,然而我真的这么做了——然后,他白嫩嫩的脸蛋上一个鲜明的牙齿印隐隐透出血丝……   “好疼!”.·`(>▂<)`·.   “对不起,一个没忍住,放心我没有狂犬病不用打疫苗!”(,,.,,)   →_→【拇指公子vs娘子大人】 ←_←   “娘子,你什么时候可以吃为夫呢?大人,不要大意地上吧!”      ☆、【《拇指公子》第三章】痴汉黑化,狂虐忠犬   我懒洋洋地躺在沙发上听拇指公子给我读《拇指姑娘》的故事,有一种很诡异的赶脚。   “我不懂,作者为什么老是反复强调美丽和丑陋?”拇指公子好奇地问。   “因为作者是颜控,还有,这是个看脸的世界。”   “那娘子你呢?”   “我也是啊。”   “ 嬎嬥兎”   “喂,你什么眼神!”   在拇指公子的长袖变成短袖然后变成无袖,长裙变成短裙然后变成超短裙之后,我觉得自己真的有必要给他换衣服了。   “当当当!怎么样,好看吧?”   “……我觉得自己就像个傻缺,瞧这缺了袖子的裙子。”   “安啦,你看我都把我床头娃娃的衣服扒下来给你穿了,多合身你说不是?”   “……”你根本就是舍不得花钱买好不好?不过这话不敢说啊啊啊啊啊!   日子过得很快,春去夏来,天气越来越热,为期两个多月的暑假也到来了。我和拇指公子都习惯了对方“只穿一片布”在家里走来走去的。   他已经张到了我大腿高。就像个小学生。   有一次,我带他出去玩。   “我要吃那个嘛~”他指着甜筒铺贴着的某雪糕广告。   “不给。”臭小子,挺有眼光,专挑贵的买。   “哦。”他失落了,但还是乖乖的跟我离开。   旁边一个教训孩子的阿姨指着我们对她哭闹的孩子说:“看看人家的孩子,多听妈妈的话!你看看你blablabla……”   →_→无语对视←_←   我:人家明明是他女票,再怎么不济也是姐姐啊(っ╥╯﹏╰╥c)   他:难道是我太矮了,我要加快长大速度吗╮(╯_╰)╭   整个暑假,一般都是——   我咬雪糕他舔雪糕棒;我吃泡面他喝泡面汤;我吃饺子他吞饺子皮……   然后,这个暑假就这么过去了……   要开学了,居然作业还没有做完。我只好拉着拇指公子一起挑灯夜“做”。   我支撑不住睡着了……   次日。   作业本工工整整放在我书包里,我轻轻亲了沙发上熟睡着的拇指公子,心里道谢,走了。   没有看见,他在我关门刹那,睁开眼睛,火速跳起来躲在客厅窗帘后面,目送我匆匆忙忙远去的身影。   门口的桃树落叶了,秋天来了。   阳光不在那么强烈,他也没有那么精神了。   拇指公子早就不能称为拇指公子了,他已经到我胸口了。   “我回来——”那个“了”还没有说出口,他就扑上来蹭我,正好蹭着我的胸口。   “色胚子,shi开!”   “娘子娘子,为夫好难受~”他湿漉漉地望着我,一脸潮红。   “又怎么了,难不成是中□□了?”   “不是,为夫好热啊——”   “这是秋天不是春天哦。”   “……”他后退一步,紧抿着嘴,泪光闪闪,哇地一声跑开了。   后来才知道,他是生病了。   这一病,便不起。   我给他看过了医生甚至兽医和农技医,但是毫无起色。   每天在学校上课我都魂不守舍地,频繁看手表,惦记着在家里的他。   日子一天天过去了。   “别担心,一岁一枯荣,都是定数呢!”   “呜哇——我不要,我还没有等到你比我高然后开吃呢!”   “怕是——今年等不到了……”他撇过头,看不清表情,我暗中脑补他的明媚而忧桑,心里暗暗叹气不已。   终究是植物吗?所以生命体征才会随着秋至渐渐枯萎。   冬天终于还是到了。   在课堂上看到初雪,大家都很兴奋,我看着那扑簌簌的雪花落满了光秃秃的枝头,心里是没来由的慌张。   白白的雪花啊,我突然就想起来那时候软糯糯的他,像个年糕似得,在奶茶里扑腾,还有我咬的那一口……   “长歌啊,放学去吃炸年糕嘛?”同桌问。   “……不了,还有事情。我先走了。”   好忧伤。去日不可追。   回到家了,习惯性地喊一句“我回来了”,没有人打断我。   我心里的恐慌俞甚。   我鞋子都没脱奔到他平日里躺着的床上——只有一堆枯黄的叶子……   自此以后,我家再也不种花。   【喂,有没有一种老舍先生《猫》的结尾的感觉?当然这是he,痴汉女主还没有黑化~】   我心里时常空落落的。在外面看见一个背影像他的也跟上去看看究竟,被人发现……自此得了一个“跟踪痴汉”的名号。   冰天雪地,我孤零零地走在路上。   我想,树落叶了春天重生,那么花儿枯萎了呢?   如果再要一个种子会不会又长出一个男票来?   可是,那还是他么?   拇指公子可能不止一个,长歌的温珩煦却只有一个。   我决定再去找老师要种子,尽管我已经没有弹珠了,可是,我还有一大堆被拇指公子舔过的雪糕棒啊。   于是,天真的我,带着一大鞋盒雪糕棒去找老师。   结果,换回来一个人。   你问他是谁?   还能是谁啊?   就是我那又温柔又听话又好看的男票拇指公子温珩煦是也!   “很好,很好,胆子见长嘛?”竟敢骗到我头上来了。浪费我感情还有一大波卫生纸。   “娘子,为夫知错~”   “呵呵,既然走了还回来干嘛。”   “娘子,为夫想你了。”   “骗了我就要接受我的惩罚(╯‵□′)╯︵┻━┻”   “随娘子大人惩罚(˙˙)憋说话吻我”   “好好好……”   我盯着他兴奋(?)的目光,一件一件剥光了他的衣服,把他反锁在阳台,饭和水都不给,让他好好反省。   阳台防盗窗被我锁了,他定然插翅难飞。   我透过门缝瞧他,他蜷缩成一团,冻得哆哆嗦嗦,仍然坚定地看着阳台门,希望我会开门原谅他。   哼,骗我,现在知错了吧!   我竟然睡着了。   嘴上硬说着,但是还是心疼他的。   那个软糯糯白生生的拇指公子,万一被我冻死了……   我冲过去开门,一个冰棍一样的物什把我压倒在地:“娘子,为夫已经够大了,一晚上没有东西吃,娘子来喂点……”   然后就顺理成章xxoo,喂,你还没领证!   下面都是肉   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肉……   ╰(‵□′)╯Duang~送你五毛钱特效!      ☆、第 22 章   长歌独自托腮沉思。   【她的心思】   我是长歌,莫名其妙地来到这个世界已经近一个月了。   我没想到自己会穿越,更没想到自己会遇见这样一个在我眼里近乎完美的男子。   从一开始,我就喜欢他,可是我有分寸,我毕竟不是这个世界的人啊。万一回去了呢?   我一直以为这只是一个梦,一个不知道什么时候会醒来的梦。   如果爱上梦里才会有的人,一旦梦醒——   那时候,怎么办?   所以我一直警告自己: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谁离了谁不能活?   男子都是擅长投资的商人,他对你好保不准是在打你主意。   我已经十九了,成年了,我不再是一个沉浸在糖果色的梦幻泡影中的怀春少女,我知道自己肩负的责任,尽管有些不值一提。   生养我的父母,爱护我的亲人,关心我的老师,帮助我的同学……这些都是我抛弃不了的感情和责任。   有时候 ,我会想,如果真的是梦,那就放手轰轰烈烈的爱吧!醒来除了怅然若失或许没有什么损失。   可是,万一是真的呢?   那会造成两个人的伤害。   我会疼会饿会笑会唱……哪有梦会如此真实的呢!   所以,我更应该对自己负责。   我只希望双方可以从一而终,不要动荡不安,不要生离死别,不要太多的误会和错过,这样身体和感情上都不会有太多伤害。   女子,总是处在劣势地位。   是,我是挺自私的,人,哪个不自私呢?我只不过想保护好自己,不想被伤害罢了。   他现在答应帮我找回家的路,我知道,他只是为了留着我罢了,我自认为没什么好图的,他的真心,我看的见。   我这样利用他,心里隐隐有些不安,但是我没有办法,他明明知道我的出现为什么不告诉我原因?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更何况,我现在他现在是我衣食父母呵。   军队浩浩汤汤出城的那天,她一袭红衣似火,就站在门口这么目送着他骑马离去。   他说:“等我凯旋而归,十里红妆,娶你可好。”   她只一笑,好。   长歌放下笔,车厢摇摇晃晃不舒服,这故事先写到这儿好了。   自己文笔又不是很好,贵在稀罕,出奇制胜。   出书所得他已经兑换成为银票尽数交给她了,她也不嫌弃脏与否,贴身藏在胸罩夹层里。   收拾行李的时候,她把背包带着,装了些其他有用的东西,里面除了巧克力送给温珩煦吃了,其他的零食都没有动。   饱带干粮晴带伞的道理她懂得。   她和贵华公主同乘一车,车外有重兵把守。溪宁县主本想上来,被贵华公主一句人多拥挤给挡了下来。   而她得以安稳就坐在贵华公主车里得益于温珩煦。   长歌直觉贵华公主是在向她示好。   她早上是去给他送行的,结果他半路打马回来了,说太子准了,他就把她带上了。   问:太子能不准吗?   证明:∵太子离不了温珩煦   又∵温珩煦离不了长歌   ∴太子离不了长歌【有歧义啊喂】。   说到一起出征,她一开始是拒绝的。转念一想,保不准摸到些回家的线索,而且他们说好要共谱曲写词,这回出远门说不定可以激发灵感。   出城后,她掀帘回望,“枫笙”二字渐至模糊,枫笙城也越来越小直至再也看不见。   人都有雏鸟情结。   第一次见到的人是温珩煦,第一次住的山是留囚山,第一次留的城是枫笙城。   这些天来的经历,在她脑海里像走马观花似得。   人生,真是既漫长又迅速啊!   全军休息,她想去上厕所,第一反应就是找温珩煦,天呐,她太依赖他了,没了他,保不齐就不能这样好好活了。   贵华公主纡尊降贵问她要不要一起去“更衣”,她受宠若惊。   而颜溪宁的勾搭被贵华无视了。   在军中,女子的确还是结伴而行比较方便。   “你不用讨好她,呵,和她娘一样,仗着稀薄的血脉……只是个县主,没什么好贬的余地了。”   贵华竟然这么说,是提点她了吗!   她没有刻意讨好溪宁县主啊,她只是不想得罪人给温珩煦添麻烦。   温珩煦似乎在寻她,她趁机告诉他关于贵华公主刚刚说的溪宁县主的话,她不是太懂。   温珩煦有些不大自然,心里庆幸贵华公主是个知情达理的,没有透露太多,便正色道:“她娘是郡主风评不好,你以后跟随贵华公主不要多问就是,言多必失。”   她郑重点头。   “咦?那里还有好些女子啊!”难道……她心里有些不好的预感。   温珩煦脸上神情一滞。   “那是罪臣家女眷。”   “为什么会随军啊?”   “充为军妓。”   她的心里还是很震撼的,在书上看过这个词眼,这就是军妓么?她眼睁睁地看到了活生生的军妓。   人生来是平等的吗?   命运是公平的吗?   都是女子,有些受人爱护养尊处优,有些却被人欺辱命如浮萍。   她不禁感到悲哀,一着不慎,也许,这些人的今天就是她的明天。   温珩煦啊,我到底还是离不了你。她心叹。   “为什么要这样做?对那些女眷不是很不公平吗?”她直觉不该问,但是还是忍不住。   “本朝律法规定,前朝不也一样。”   “又是律法,律法不都是人制定的。这样的律法让她们怎么活?”   “好人家的姑娘谁愿意当军妓?没有军妓,军中那么多兵卒何处发泄?不能总让他们憋着吧?再说,这个也是对她们生活的一种照顾。没有满门抄斩已是大幸,罪臣女眷怎么可能还和正常人家一样生活?”   “那你呢?你会不会也——”   “你不信我吗?长歌,我温珩煦这一辈子都只会有你一个女人。”   “哼。”   “我说到做到。”   “那我怎么看见溪宁县主看了你好几眼。”   “眼睛长她身上我怎么管得住?好,她只不过是看我这么一副皮囊罢了,你要是愿意,就用这簪子毁了我容好了,肯定没有谁再看我,只你一个看我好不好?”他正欲抽出玉簪,被她止住。   “不要,你若变丑了,我就不看你了。”不要伤害自己啊,温珩煦!   “看我,长歌,看我,我保证以后所有的女子都在我一臂之外!”   “那我呢?”   “除了你。”   “我相信你。”从一开始,她便没有怀疑他,只是一时兴起,无理取闹,乐此不疲。   “所以我是纯洁的,长歌不要嫌弃我(范 儃)”   “(ー ー゛)这是什么节奏。”   “你上次说过的,我不是烂黄瓜,不信你检查()”   “我信-_-||”   “……这里没人——什么,你信,你真的信我了!”   “嗯,你是拥有纯洁鲜嫩黄瓜的人,所以不要和那些藏污纳垢腌臜龌龊的歪曲老黄瓜混在一起哈。”   “嗯,放心。要不要——”   “赶紧回去,不能拉下——”再说下去就进入18x了好么。   可她心里还是横亘着一根刺,那些女子的悲惨凄苦,她们为什么不抗争不逃离?   她和他,还能不能好好说话了!两个人交流很重要啊。   温珩煦看她似乎有些情绪低落。便从袖里掏出一包酥糖。   “来,长歌,这里还有一些糖,明天入了山路,怕是好些日子不能得到了。”   “唉,要是有随身空间那就好了。”酥糖甜丝丝的,她的心情也随之转好。怕什么,有他在,一定不会有那么悲惨的一天的,“你也尝尝吧?”   温珩煦就着她的手慢慢尝着,眼睛只盯着她,眼里掩盖不住的温柔和笑意,直到她有些不自在。   “看什么?没见过啊!”   “是没见过,没见过这么漂亮贤惠的美人。”   “跟谁学的油腔滑调油嘴滑舌啊!”她的脸红了。   “长歌能分糖给我吃,很感动。”她一般不都是一扫而光么。   “……这本来,就是,你给的糖嘛——”她的眼睛有些湿润,心里酸酸甜甜的,温珩煦给她太多太多了,她一直都理所应当接受了,今天只不过分他一块他就这样……唉,这样一个好男儿如此待她,直教她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了。   两个人因为军妓话题带来的不愉快随“糖”消散哩。   只是长歌吃着那包糖,还是感觉酸酸的,直往心里溜。   “进入雁鸣山,大家小心!”   雁鸣山湖水环绕,绿林草寇占山为王。   是夜,野外无处休憩只得就地安营扎寨。   月黑风高,乌漆麻黑的,只能看见营地里的火把来来往往。   远处树影婆娑,不知名的虫儿的叫声让这个夜晚显得更安静了。   临时搭的炊生起了火,冒着晚上看不见的烟,不一会儿,阵阵饭香弥漫在空气里,惹得众人不由自主的咽口水。   长歌在帐内,取出一路上省着的甜点垫垫肚子。   空气中有一股若有似无的味道,不像饭菜香味,她感觉不打对劲,起身出帐,行至门口,未及掀帘,身体一软,倒在地上。   昏迷前最后一想:为什么不给她百毒不侵的金手指啊……   温珩煦正在准备给长歌开小灶,端瓦罐出帐发现军营里倒下一大片,顿感不妙,扔掉手里精心准备的佳肴直奔长歌所在的营帐。   掀帘一看,空空如也,连忙奔出去……   所有的女子包括长歌都被土匪掳走了。   这群匪寇竟然打起了军妓的主意,所幸只利用了大风吹了些迷药,而他百毒不侵故而无碍。   可是,连他的长歌都一起掳走了。温珩煦气的要吐血。   山贼窝。   长歌醒了,头有些晕,很快反应过来,她这是再一次被绑了。   她看被捉到的都是些女子,应该就是所谓的罪臣女眷了。还有她和贵华公主、溪宁县主。   她手脚未被束缚。   这是在山贼窝的聚义厅。   她四处打量着环境。   一窝人在那儿烤火,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长歌蹭到贵华她身边,轻轻喊醒她。   贵华公主睡得很熟,她再用些力摇,公主才悠悠转醒。   这时候,有人哈哈大笑,声音洪亮,众人跟着起了哄。   长歌一惊,看向声响处。   那人一手抓住蛇的七寸,一手持刀开膛取胆,然后抓起蛇尾在火上烤,直烤得身流油,“滋滋”作响,再开始吃个痛快。   江湖人称五毒老祖,相传没人活着见过他,猜测他定是白发苍苍,没想到是一个年轻壮汉。   武黩吃“五毒”,自以为是以毒攻毒,又擅施毒,藏于雁鸣山,坐第二把交椅。   他吃得满嘴满地鲜血,朝长歌咧嘴一笑,惨白的牙齿衬得异常狰狞。   长歌惊得后退一步,正踩着了溪宁县主的手,疼醒了她,长歌忙不迭道歉。   那人看着这一幕咽下口中蛇肉,放声大笑。   “二当家可是欢喜这姑娘?”一人头戴方巾从外面踱入,说道。   “三当家你又调皮了。”一虬面大汉随后出现。   底下人吵吵嚷嚷了起来。昏迷的人都醒了,一脸恐慌甚至绝望。   这群女子就属长歌三人鹤立鸡群般最是出众。   一汉子酒醉得很了,拉过最边缘的溪宁县主欲行那不轨之事,被旁边的长歌一脚踹翻。   本来那三个当家的就自顾自喝酒吃肉也不管,见长歌力气如此大便起了兴味。   “老子不信你还能把老子嗷嗷——”那人捂裆跪地。   “脏了我的鞋尖!”她这次出门穿的是温珩煦给她的加强版带暗器鞋。   不信邪非要挨踹的都被长歌踹了个满地打滚,雁鸣山顿时成了“捂裆派”。   “弟兄们,这三个女人不能动,其他的——论功行赏!”大当家虬面大汉道。   这群沙猪!不把女子当人竟然当物件!   “我颜溪宁第一个不服!”   “我长歌不服。”   “贵华亦不服。”   “你们用什么卑鄙手段?算什么英雄好汉!”   “你们敢动我们就要付出被铲平的代价!”   “我们女子也是人,凭什么任你们处置?”   那些女子也被说的蠢蠢欲动。   ……最后,众女被一起锁屋中,断绝茶饭。   “姐妹们,我们要靠自己的力量逃出去!”颜溪宁振臂高挥,大声呼吁。   “嘘——”长歌做了个手势,“小声地,被听见不好了。”   这才收敛些。   “只要我们齐心协力一定可以的。”溪宁县主继续煽动。   “没人说不可以,你要怎么逃。”贵华问。   “当然是找工具,我有三个计划。”   “说来听听。”   “a计划,撬锁撬窗。b计划,装病抢钥匙。c计划,挖地道。”   “你以为是拍电视剧呢——”长歌小声咕哝没发现溪宁县主是穿越人士。   “你觉得可行吗?”贵华反问。   “不试一试怎么知道?”   那些女子兴致缺缺。有一人道:“逃出去又怎么样?还不是一样的……”   “怎么会呢?”溪宁反驳。   “恐怕除了我们三个是没人想逃。”贵华道,“那些人暂时不会动我们,恐怕是要捞大好处。”   “离开这里,你们才能自由啊。”溪宁继续鼓动。   “怎么会呢?入了妓籍又能够逃到哪里呢?”   “太不合理了,为什么没有人去改变呢?”长歌感叹。   “我们不会有事,贼寇会放了我们的,再说了,太子他们会救我们的。”   唉,温珩煦,又要让你担心了吧!长歌心叹。   颜溪宁不明白,明明是个男多女少的世界,怎么还会男尊女卑呢?   她男扮女装所逛过的青楼里不仅仅是小倌儿还有鸨姐儿。可是都是给男人消遣泄欲的,什么时候才能够她们女人当家做主啊!真是有够气闷的,还好她是县主,已经有一个她叫往东不敢往西她叫打狗不敢撵鸡的未婚夫。她还是想像这个身体的郡主娘一样悠游自在。   难道坐以待毙吗?几个人商量一番如此这般。      ☆、【第一章 以妻为主】   啊,这是哪里呀?   头好痛!   “妻主,求你不要休了我~我会洗衣做饭暖被窝,还会吃的很少很少的……”拼命晃晃晃。   你谁啊你,喊谁妻主呢?女尊文看多了吧!   “妻主,你快醒醒,都是旭儿不好,呜呜呜……”拼命摇摇摇。   快来人把这娘炮扯开,劳资都要被他摇晃得晕死了。   “放手!!!”   “呜、呜、妻主——”温珩煦像个受惊的小白兔一样。   我的脑海里呼啦啦涌进一大堆原本不属于我的记忆。   妻主、夫郎、一妻多夫、小侍……   这是一个女尊男卑的世界!   我了个擦!我竟然一觉醒来变成女尊世界的妻主了,眼前这个弱受是我这个身体的夫郎,名叫温珩煦,本来是一个大家闺秀,因为战争流离失所饿昏街头被“我”收留。   “我”是一个穷教书的,平日里干干农活写写书信补贴家用。   “我”因为家徒四壁又无父无母,二十一了都没有娶夫。   正好,救了个落难小姐“被”以身相许。   穷书生本以为娶了个美娇娘,岂知道是个恶婆娘。不让碰不说还娇里娇气。   一说要休了他就撒泼打滚求包养啊呸!   原主因为要在天寒地冻的天气里给娇美夫郎捉鱼,就去卧冰求鲤,结果被冻死,就这么换了芯。   呵呵,女尊男卑,还能一夫多妻……不过,我只想一生一世一双人啊!   还有,重点是让我娶也娶不起!不是,现在已经养不起了!/(ㄒoㄒ)/~~   “那个,煦煦~给为妻端碗水好不?”   煦儿擦擦本就不存在的泪水,点点头,乖乖地起身端水去了。   嘶,好冷,古代真不好呀,又不能开暖气。   我环顾四周,果真是家徒四壁。   屋内陈设极其简单,靠窗的地方放着个长形条案,上面摆着些简单的物件。屋角叠放着两口暗红的老式大木箱,自己正对着的墙上,贴着幅胖娃娃抱鲤鱼的年画,褪色的厉害。躺着的床上也是一股子怪味儿。   原主明明是一个工薪阶层,又勤劳又节俭怎么就穷成这样了?   “妻主,请用水。”   “噗——”冷死我也,牙齿好冰,“怎么是冷水?”   “妻主,煦儿不会烧水。”他委屈地瘪瘪嘴。   是我受委屈了你委屈个毛线!   “不是吧……”   “煦儿灶都点不着,是不是很没用?”他大眼睛泪汪汪地看见我。   “你还知道啊……”直接无视。   他一脸遭受打击悲痛欲绝样。   我只得起身,试一试烧开水,还有,中午到了,该烧火做饭了。   指望他?一起饿死算了。   厨房里破破烂烂的,墙壁黑乎乎的,灶台上贴着油腻腻的灶君像,锅里剩着水,碗也没洗,筷子横七竖八放着没收拾。   找块抹布拾掇一番,认命地去砍柴,原主虽然是个读书人但是劲不小,身体也够强壮。   原主十年前才十一岁就一个人住了,这个破屋子住了二十一年。   温珩煦应该也是没办法,离了原主没吃喝,况且现在战乱,不然凭他的样貌在青楼挂个牌子肯定得上头条o(*≧▽≦)ツ┏━┓拍桌狂笑!   米缸没有多少米了,淘米麻烦,索性择了菜打个鸡蛋下面吃。   吃饭前,我把在厨房找到的一罐糖舀了一点点在碗里,拌着吃,每一天,没有甜的,不开心。   鸡蛋照旧是给他吃,我就吃一碗白白净净的素面,不饱就去厨房喝剩下的面汤。   煦儿欲言又止,别别扭扭地把鸡蛋一分为二,夹一半小的给我碗里:“妻主,你也吃,你才病好。”   我看他肉疼的样子有些心塞,明明是我在赚钱养你,你怎么就这么一副不情不愿的样子。   我一声不吭地吃掉了,饭后收拾一番,把家里打扫打扫。   明天该去枫笙书院教书了。   我和原主的记忆还有些不合。   温珩煦,你根本就不喜欢我,为什么要为了生存嫁给我呢?   嫌弃我这个穷书生了吧?   原主样貌在这里也是不差的,唉,温珩煦长了一张会惹祸的脸啊!   我看了眼在屋里拢了火盆绣花的他,眉目清俊,也没有涂脂抹粉。   他见我看他,朝我眨眨眼睛献媚。   “妻主,红妆素裹又出新品了,郎家(对应男尊女卑的~奴家)想——”   “免谈!”   你个败家郎!我们都穷得吃不上饭了,求求你放过我好不好?   温珩煦泪眼汪汪中……   厕纸也很贵,我一边裁成一小块的一边想:这日子简直没法过了!   “哎——长娘子,你家还有水不?”一个妇人抱着个桶儿站门口吆喝道,“给我来一桶。”   你当我家卖水的啊?还来一桶。   我放下手里的斧头,停止劈柴走过去。   我想起来了,原主真是好欺负,天天都是张家借个盐李家借个火,赶明儿菜米借齐了还不如烧好了饭菜也借去。   这些东西不都是钱买的。再有钱也穷了啊!何况还有个败家郎,也是原主赚钱不算特别多。   原主太圣母了,遇见一大波极品搜刮血汗啊!不穷都不行。   “真对不起,刘二婶子,我病了,今天还没有挑水……”   “下了几天雪,塘水都没法用,我看你家井水应该还有的。”   “我家没有井……”没钱挖。   “哟,你家怎么会没井啊!我看看——”妇人径直走到院里没看见井,就直接去厨房。   “哎呀,这还不有一大缸水吗!”二话不说,舀了一桶,提着就走。   我看着心里窝火也不好说,想着一桶就算了,下次硬气些,不能像原主总是被人欺负了去!   结果,那妇人没走多远,大嗓门又传来了——   “……长娘子家还有一大缸哩……”   一大缸你个桶!   眼瞎吗?我都一天没挑水了还能有多少?   结果家家户户大人小孩都提个桶过来了……   Orzヾ()   “煦儿乖乖,给为妻搭把手,晚上许你多吃一碗。”   “好~”他过来要帮我提水,不慎绊倒了,“啊——”   他撞到了头,晕倒在地。   上天保佑他不要再这么骄里娇气了,还得看大夫。   我家穷,折腾不起。   醒来的他叫唤头疼犯了,原主就时常这样,时不时犯病。   可怜一个娇滴滴的大美男,还是个病秧子。   东邻来了个行脚和尚,我端了碗米携煦煦一起去布施给化缘和尚。   “贫僧化缘,女施主非本世之人……”   这句话已经被穿越小说中的和尚说烂了吧!   “男施主亦非本世之人……”   和尚你饿疯了吧?   “施主,有病,得治。”   你丫的才非本世之人。   “贫僧言尽于此,施主好自为之。”说完神神叨叨走了,还唱着歌,“前尘破镜囚(求?)良缘(圆),来世如意奇迹全。”   老屋子除了破破烂烂的厨房就一间主屋给他住一间侧屋自己住。   夫妻本是同林鸟,干嘛非要分房睡?   夫妻本是同林鸟,分开两房各自睡!   自从侧屋漏水并且修不好以后,原主就搬床去了主屋。   在温珩煦拒绝了原主合理的夫妻【和谐】行为之后,原主加倍对他好,以至于好掉了自己的小命。   蓝颜祸水啊祸水蓝颜!   色字头上一把刀,看你会不会耍刀。   前世劳资单身几十年还是个处,这辈子好不容易在女尊男卑逮着个貌美如花如花似玉的夫君,一定要千方百计把他上了!上了!!上了!!!   还有,我一直都想知道女尊世界:   1.男生子是怎么一回事?【我文科生,真心不懂】   2.处男膜啥样啊?【初夜男子有落红不是么】   3.纳夫侍啥感觉?【别骂我渣,好奇~】   ……   而弄清楚这些的第一步就是——把温珩煦xxoo一百遍!!!!!   “煦煦~乖,到为妻怀里来~”ˉ﹃ˉ   “不要,人家好害怕……”(っ╥╯﹏╰╥c)   “来嘛,怕才应该过来~”(*/ω\*)   “……你的样子好可怕!”.·`(>▂<)`·.   “你再不过来我就休了你!”   “妻主不要休我!呜呜呜……煦儿很乖很乖的!”   “乖还不快过来……”   “哦……”   “来,躺好,乖乖把衣服都脱了我看一看就好啊爱你哟~”   “?!”   “嗯?怎么,为妻看一看都不行吗?”   “就算你休了我也不行。”   “为妻保证一辈子就娶你一个只有你一个对你负责行了吧?”   “真的吗?”   “如假包换!”   “……”   “对天发誓。”   “你对甜点发誓,要是做不到就一辈子吃不到甜点!”   好狠毒的誓言啊,好,你够狠,不过我不怕,反正我一辈子有你就够了,太多了养不起吖~   “我长歌对甜点发誓,今生今世只要温珩煦一个男人,如违此誓,永远吃不到甜点!”   “好,我信了。”   “那快脱吧。”   “不要。”   “嗯?”   “这么冷的天你想冻死我吗?”   ……   “究竟我要怎么做你才肯脱给我看!”   “如果你能够在夏天来临之前让我住上三进三出的大房子还有人伺候我就脱给你看!”   “一言为定!”   “不信立字为据。”   “不用,笔墨纸砚都很贵的,再说了我家现在只有裁成一块块的厕纸,而且好不容易捂热了下床好冷。”   “这么冷那你还让我过去脱给你看?!你简直太残忍了!”   “……”   我躺在铺着旧棉絮的简易床铺上,裹着破被子,棉袄就盖在上面,自己抱紧了自己,不让因为冷得抽筋的腿带来的阵痛而溢出声。   抬眼看了看不远处的床上抱着温水瓶熟睡的他,闭上了眼睛。   外面落雪声窸窸窣窣的。   ☆、【《妻主不要不要郎》 第二章 化雪为水】   家里没有水了,池塘结了厚厚的冰,我心有余悸不敢去河边,家里没有打井所以没有井水,我只得把缸和桶盆等可以装水的物什全塞满了雪,都是在枝头等地新落的看上去很干净的雪。   没有现代的胶皮手套,家里也没有闲钱买手套,我只手去填雪,再把瓮搬回温度稍微高点的里屋内。   外面扑簌簌地落着雪花,我一双手冻得通红,头发染得了雪白冰晶,眉毛上都结了霜。   我抬眼看了看他的屋里,他似乎还在弄他的针线女红,刚刚拢了火盆该是暖和了,不似一进堂屋里——如置冰窖。   我一个人一走一滑,冒着风雪回枫笙城教书去。   还好秦家村不是特别远,不然这么走早晚得累死。   得想办法赚钱,不说像那些种田文穿越女一样发大财,最起码不能再像原主一样被冻死吧!   原主这样孬还是个秀才出身,租地盘在枫笙书院教书,学生有二十来个,一年束脩少说也有百两银。不给银钱的给粮食也有不少担啊,怎么日子就过成这样了?   等挣了钱把枫笙书院盘下来,估计日子就好过了。   “夫子,这句话什么意思啊”   “什么什么意思,你多读两遍不就知道什么意思了吗?”我这个开蒙夫子就带一群小学生识文断字,偶尔代写书信、抄抄文书什么的。   “不懂不就要问吗?”   “问了你就会懂么?”   “还请夫子指点。”   我巴拉巴拉了一大堆,气死我也不怎么懂,但是我是夫子啊,我不懂还怎么教书啊。   中午还得回去做饭,下午索性给学生放了假,自己好出去赚外快。   刚好碰见书院地盘的房东 。   “……你要盘下来又不是不行,除了价钱我还得和我家夫郎说。”   “那小妹就等大姐的好消息了。”原来是个夫管严。   我正要回去做饭,远远看见一个裹着厚厚的狐裘的人撑着伞提着个食盒过来了。   “长公子——”一个长眉凤目的美人嗯。   “……风公子。”想老半天,这丫的原来原主这么木讷还有公子喜欢她,原主心里就一个煦儿,根本就没有正眼看过其他人。   “长夫子每日奔波多有幸苦。郎家妹妹多亏你看顾。这些饭菜是郎准备的,现在还热着。”   “谢谢风公子了。”   “什么公子,以后你叫我风朗,我就唤你长歌可好?”他含情脉脉看着我。   为什么有一种鸡皮疙瘩起了一身的赶脚。   “住口!”温珩煦雄赳赳气昂昂地大步而来。   “你是何人?如此——”   “煦煦?你怎么来了?”我惊讶地迎上去。   “怎么?我就不能来了吗?打扰你和相好的了吗?”   “你胡说什么?跟我回去。”   “我不走我偏偏不走你打死我也不走!”   众人默。   “那就我走好了。”我不看他们,自己走了。   “小样儿,别想勾引我妻主!”他向着风朗比中指继而追了上来,“妻主等等郎家啊~~~”   以后的日子,除了他时不时犯病就是我千方百计——攒钱攒钱再攒钱!   吃穿住医哪一样不要钱,每天回家对着如花似玉的美娇郎眼睛要不要比狼还绿啊!   “煦煦,你以前的生活是怎么样的?”   “……不记得了。”   “怎么会不记得了。”   “我——失忆了!”他一副你不要问我的样子。   我有些恍惚,似乎,曾经,自己也说过这句话,对谁说的呢?我也不记得了,难道我真的有病?呸呸呸,他才有病呢。   装腔作势病!   不,他本来就有病。   “那你不是说你是温珩煦是大家闺秀因为逃难……”   “那是托词,托词你懂不懂。”   “好吧,我竟无言以对。”   “过去了,便是死了,追究何用。”他有些忧伤,难得他正经了些。   “哦,这两天感觉你不太一样了。”   “怎么不一样了?”   “就是——”他黑漆漆水汪汪的大眼睛望着我有些让人害羞,“不那么粘我了。”   “……哦?是吗?”他有几分不自在,“你喜欢我粘你吗——你自从落了水也不是有些不同了吗?”   “有什么不同?”难道他发现什么了。   “不再围着我打转了。”   “难道非要我以你为中心,以你我的距离为半径画圆才好嘛?”   “都不好!”他突然站起来,“妻主都不陪煦儿捉迷藏了哼!”   “煦煦乖~为妻陪你玩个好玩的。”   “说来听听。”   “我两猜拳,输的脱一件衣服,看谁最先脱光光好不好?”   “……你下流!!!”他红着脸离开了。   “哈哈哈!”女尊男卑真特么爽!   风朗的妹妹风玥放学的时候塞给我一副针织手套,说:“这是我哥做到,他说上次看你手都冻红了。”   说完也不给我拒绝的机会就走咯。   我照旧在做家务,过年的日子越来越近了,我还得赚钱过个好年。   这天我正在戴着手套做家务,温珩煦突然来找我,看见我戴着手套,气呼呼地把他手上拿着的东西往我脸上一砸,我被砸懵了,一摸,知道是他亲手做的,笑嘻嘻地追去了。   “煦煦~我知道你对我好嘛~”   “没有!我、我 ——我讨厌你!哼!”   “我哪里讨厌了?”   “你哪里都讨厌!”   “你多大了?”   “……二十一。”   “咦?你上次说你17啊?”   “你你记错了。”   “不可能啊。”   “我说错了行了吧?反正你都要休了我娶人家贤惠温柔的夫郎了!我多大关你什么事。”   “怎么不关我的事了,我总得知道我的夫郎是不是成年了。”   “唉——”他叹了口气,“最近犯病的次数越来越多了。也不知是不是好不了了。”   “呸呸呸,竟瞎说!怎么会好不了。煦煦还没有给我生个小煦煦一起看着他长大呢!”   他笑了笑,没有说话。   雪霁天晴,湖面的冰也渐渐的融化了。   冬天化雪为水的日子终于要过去了。      ☆、【《妻主不要不要郎》】   我戴手套在做家务,他拿着东西走过来,瞥见我手套,气呼呼地把手里的手套望我脸上一砸,我一摸,赶紧追上去哄。   “煦煦,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我偏偏不听!”   “你听我解释!”   “我不听我不听我偏偏不听!”   “不听算了……”   “那你还是解释吧……”   难道是想让我应该壁咚然后强吻他?   我碰巧看见塞外的胡商,买了奶酪和一壶奶。   他近来胃口不太好,这些东西对他有益。   虽然贵,咬咬牙也忍了。   “煦煦,快看我给你的什么了?”   他很惊喜:“我最喜欢了,谢谢~”   我看着他伸出粉嫩嫩的小舌头颤巍巍地舔着,小心翼翼地,嘴边还是沾上了乳白,那场景很是熟悉。也很诱、人。   我好想舔一舔啊~   “你也要舔一舔吗?”   “可以吗?”   “当然——”   我扑上去抱住他的头,里里外外仔仔细细地,舔一舔,甜甜的,还有一点点药香。   他力气没有她大,挣扎无果。   我放开了晕头转向的他,笑嘻嘻地走了。   后来,每天他都站门口目送我离开,依依不舍;到时候就站门口等我回来,望穿秋水。   在我听到布谷鸟的催促声的刹那,我突然感觉到春天真的已经来了。   许是春困吧,他有时候一睡就是一整天,她心里有些害怕,怕他就这样一辈子醒不来了。   那样我会孤独的,也许,不仅仅是孤独吧。   那化缘和尚又来了东邻,我兴冲冲过去行善布施,被告知已走也就没在意了。   在我听到蝉声的时候,才后知后觉夏天已经到了。   我把藤椅放在树下,他每日就躺着乘凉。   我这天正带着银钱放了学去进一步商讨购书院事宜,几个官吏过来了。   “呦,长夫子啊,发财了嘛。”   “几位官娘好。”   “好好好,你欠了好多年的人头税是不是要一并交了啊。”   我算了算账,交了。   “还有,我大宁不是要驱除鞑虏,嘛,每个人都要上交平蛮银,成年女子每人十两银,男子五两银。一共十五两。”   我也交了。   十五两啊,够贫苦人家吃喝一年了。   我给了些银钱送走了她们,正好商老板过来了。   “长夫子,大好事,有喜事啊。”   “商老板有何喜事。”   “是这样的。夫子不是要盘下书院吗。这书院是风家的,风朗他爹托我夫郎给他做媒,想嫁给你,这书院就做嫁妆了。”   “实在不好意思,商老板,在下已有夫郎。”   “知道,没事,哪个有点钱的女人不是三夫四侍呢?风朗做个平夫就好。”   “恕难从命,商老板还是开个价吧!”   “长夫子,你知道风朗是我夫郎侄子,这书院可是他的嫁妆,这天大的好事你怎么就——”   “妻主!”   “煦煦?你怎么过来了!”   “妻主,我头好痛~~”   “商老板,失陪了。”这书院不要也罢!   医馆。   “我再不来你就要纳平夫了。”   “怎么会呢?煦煦,我只喜欢你,走,去红妆素裹,你想买什么就没什么!”   一个姑娘挡在我们面前:“虽然你们秀恩爱秀的很恩爱,但是,看病是需要给钱的。”   “我是不是好不了了?”   “呸呸呸!不许瞎说!我们还没有生一大堆小煦煦呢?”   “妻主——”   “煦煦——”   “那么。红妆素裹的——”   “买买买!!!”   “你在看什么?”   “动物世界。”   “什么?”   “蚂蚁搬家蛇过道,明日必有大雨到。”我拍拍屁股上的灰,扬长而去。   果不其然,大雨倾盆。   忘记说了,今年过年的时候,我带着煦煦四处秀恩爱。   我在一座红楼下对煦煦大声表白:“煦煦煦煦我爱你,就像歌歌爱甜米~~”   然后,一盆冷水泼下来,浇灭我一把火的热情。   “嚎你个狼啊?!秀恩爱了不起啊?虐我等单身狗小心没人爱啊!@#!~¥%……&*(+——”   我从楼下走,楼上单身狗。脱单我大吼,大水泼我抖!   问君能有几多愁?恰似一盆冷水楼上泼!   这个年我过得最高兴的就是,我终于如愿以偿爬上那个了煦煦的床!   虽然不是一个被窝但是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   原主努力了好久没实现的,我实现了!   所以,为了达到和煦煦xxoo的宏伟目标,我毅然决然地拿出我珍藏的纸笔写了“距离煦煦脱给我看还有天”的字条,贴在床头墙上,为此我肉痛了好久。   纸很贵你懂不懂啊。      ☆、第 26 章   军营里温珩煦急的要疯,就要只身前往。   “长歌一定在等我,她那么好看,也不会武功,肯定很危险。”   “温珩煦你冷静一点,我妹妹也被掳走了,我的心里也一样焦急。可是我们必须商量好对策,毕竟这次遭劫很诡异。”   “是啊。不抢粮草不伤人,偏偏绑走所有女人。”沈惟辛道。   “起初以为是悯王捣鬼,现在想来应该不是。”   “他的手还没有这么长。”   温珩煦情绪平复了些:“他们中的迷药只有武黩有。”   “什么?”“怎么会和江湖扯上关系。”“恐怕事情没那么简单。”   “该不会是想要……”   ……   屋内。   “哎呀妈呀,疼死我了!”溪宁不辱使命充当生病的那个。   “哎呦喂,我的好妹妹啊,你怎么这么惨啊呜呜呜~”贵华一边假装抹眼泪一边嚷嚷。   “喂!快来人啊!!出人命了!!!”长歌扯开大嗓门,把门拍得啪啪作响。屋顶上的尘土沙沙地落了一地。   喂,她还没死呢!溪宁默默吐槽中。   “什么事儿?”外面来了听见声响的巡逻的喽啰,直问何事。   “不好了,这位姑娘犯病了。”   “犯病?忍忍不就好了。”   “忍个毛线啊?你丫的知道老娘是谁吗?我可是县主,我要有个三长两短你也不要想活了!”溪宁破口大骂。   “哦?怎么个三长两短法?”一人突兀的声音响起。   “哗啦啦”开门声。   “你要是把我们饿死渴死了,一分好处也捞不到!”   “谁要饿死渴死你们了,只不过给你们吃你们都不一定吃。”那人正是戴方巾的戴方戴三当家。   “你不给我们吃怎么知道我们不吃?”   “怎么?肚子不疼了?”   “哎呦喂,疼死了,一阵阵的抽疼!”“快快快,快让开,我俩扶她如厕去。”“还不让开!”   “就在这里不也可以吗?”   “什么?你——变态!”“真恶心!”“堂堂男子汉大丈夫竟然想偷看弱女子……”   “没有偷看,我堂堂正正当然要正大光明看!”   “你不觉得恶心嘛?”   “这么美的姑娘怎么会恶心?”   “呵呵……”长歌冷笑,“小女子听闻雁鸣山好汉如云,行侠仗义义薄云天,岂是尔等鼠辈,凌弱恃强强抢民女,虎狼行径!”   “小姑娘家家的,骂人都不带脏字。”武黩和大当家一起过来了。   “大哥二哥,我看三位美人是寂寞了,不如拉出来示众,大伙一块儿乐呵乐呵。”   “都只看、看,不动就行。”   “对她们太客气了。”   “好,就听三弟的。”   于是,她们三个都被放出来了,只不过是用来“乐呵乐呵”的 。   所谓的“乐呵乐呵”,就是——   对着他们lol!   压抑的声音恶心得她们掩耳不止。   温珩煦,我好想念你,为什么在这个世界一离开你简直不能活!   这是被诅咒了吗?   她能够看得到的,除了温珩煦,其他所有的男人眼里都是对她□□裸的欲望,她不想去猜测那些人在YY她什么,就像眼前——三当家你一个读书人的样子把手伸进裆里真的好吗……   “喂!你们山寨就不能高雅点吗?你看看你们,一个个都在干什么!”   “哦?高雅?值几个钱?弟兄们一年忙到头,好容易见到三个大美人,怎么能不尽情表达我们对美人的欢迎呢。”   欢迎你妹啊!   “有笛子吗?”看来只有音乐可以进化他们的心灵了。   而且吹笛子她有自己的心思,笛声悠远,可传十里。   或许可以用来通风报信。   得到了笛子,在旁边池塘边洗一下,她略一思忖,这些粗人雅曲定然不感兴趣,不如吹一首接地气的。   笛横唇边,曲自笛出。   初始,众人只因好奇停止手上动作,渐渐的,有人不自觉地随曲子摇头晃脑。   长歌一心沉浸在吹笛中,贵华暗自观察众人,溪宁觉得这曲子挺耳熟,奈何她五音不全,也不怎么听传统音乐。   温珩煦听到了这笛音,他临风而立,举袖扶月,呢喃道:“长歌……”嘴边扯出一抹痴痴的笑来。   太子远远看着他,只是叹息,功业未成,声名未就,自己的好友倒成了一副痴汉样子,那个女子到底除了皮相有什么与众不同呢?   一曲终了。   “这曲名 《扬鞭催马运粮忙》。”   “俺们一听这调子就想俺爹娘了。”   “俺想媳妇了,俺讨厌那跟俺抢媳妇的几个人!”   “像俺爹当年带俺和俺哥赶集。”   ……   一群人纷纷追忆起过往,一脸怀念,甚至三个当家的也是若有所思。   “小女子虽身居闺阁,但是对诸位英雄好汉的英勇事迹略有耳闻,三位当家更是人中龙凤。雁鸣山好汉如林,为什么不归顺朝廷反而屈居一隅?难道各位不想为官做宰为国效忠?”   “小姑娘家家的,管什么闲事?好生待着,没洒家命令都不会动你们。”   “你们为什么要捉我们?难不成只是为了请我们雁鸣山一游?”   他们并不解释。   最后,她们三个被“特殊待遇”分别关进了“山寨”“大牢”。   三间牢房相邻,三面墙都是木头桩。   贵华一进去就自个望月怀远去了。   长歌左看看右瞧瞧,她在中间,贵华在右,溪宁在左。这一地稻草会不会有老鼠蟑螂啊?她虽然女汉子但是连蚊子都不敢打的。   一直站着有些累,她顾不上灰尘倚着左面的木桩。   肚子有点饿,她摸了摸怀里,掏出一包酥糖,还是那天温珩煦给她的。   拈了一块,嘴里甜丝丝的。   温珩煦啊,我好想你怎么办。   自顾自吃着,渐渐多了几分气力。   看着眼前的木桩有一股莫名的想徒手砍断的冲动。   “长歌姑娘?”颜溪宁忐忑地喊道。   “嗯?溪宁县主。要尝尝吗?”长歌把手里的酥糖通过木桩之间的大缝隙递过去。   “好啊,谢谢。”她拈了一块,放到嘴里,笑道,“很甜,真的很甜。”   “那就好。县主笑起来蛮好看的。”   “Thank you~咳咳,那是,本县主本来就很好看。”   嗯?她刚刚说了英文,难不成颜溪宁也是穿越的。   长歌细细回想她的一举一动,似乎是挺与众不同的,但是长歌不敢贸然相认,虽然都是穿越人士,但是谁知道穿越人士会不会有极端的灭掉所有穿越人士唯我独尊的变态心理呢?   不过,她既然说话这么随随便便,不加掩饰,应该没什么心眼,眼下倒是可以试一试套她的话。   “民女一直有个问题想问县主呢!”   “就叫我溪宁吧。随便问吧!”   “那就恭敬不如从命了。溪宁的头发卷卷的很独特呢!”   “那是因为我父亲是胡人,我可是混血儿呢~”   嗯,的确,鼻眼也与她所见过的女子不太一样。   “原来如此,县主的言语也好特别啊。”   “跟你说一个秘密。”颜溪宁突然神秘兮兮了起来,小声道,“你合我眼缘我才告诉你,一般人我不告诉她!”她还瞥了眼长歌隔壁牢房里远处木然望月的贵华。   长歌心下了然,但是眼前她有一种预感,她想知道的事情溪宁县主可以告诉她。   “溪宁你说吧!我发誓不会说出去的。”   “你凑过来点……”   颜溪宁把自己穿越的事情一五一十地告诉了长歌。   长歌努力装出很震惊的样子,小声感叹:“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简直就像话本子上的借尸还魂。”   “我也不敢相信,我竟然真的穿越了,这可是小说中才有的事情!”   “那你想不想家?”我很想很想家,长歌在心里叫嚣着。   “家?我现在以这里为家。”   “那,你不想念那边的亲朋好友吗?尤其是父母啊。你想不想回去呢?”   “回去?”她嗤笑,“根本不想回去。我在原来的世界是孤儿,又宅又穷又不好看,而在这里做县主又瘦又美又有钱,我有尊贵的身份还有宠爱我的父母还有又帅又富又听话的未婚夫。在现代我只是可有可无的普通人,哪里有这里舒服。”   “可是,你不是说你来的那个世界很先进吗?”   “科技发达的同时环境也污染了啊!那里的人都自私又奸诈,我跟你说我本来是有一个男朋友的,但是他嫌弃我,和我闺蜜……”   颜溪宁诉起苦来没完没了。   长歌耐着性子听。   “……那对奸、夫、淫、妇,这样的人在我们那个世界不少呢!在这里我有入赘的夫婿,他要是哪天惹火我了,我就不要他,再找上七个八个年轻貌美的清倌风流快活去……”   “你未婚夫对你很好呢。”   “他呀,他是北荒国世子,自小和我这个身体订了娃娃亲,对溪宁县主是矢志不渝百依百顺,所以他还是童子身,我算是捡了个便宜,你要知道在这里找个又帅又有钱的处男简直比在青楼找雏还难。”   “溪宁说话倒是直言不讳呢。”   “我这也是和你,对了,我这身体十八了,你多大呀?”   “十九。”   “那不介意我喊你一声妹妹吧?”   “应该喊姐姐吧?”   “我前世已经快奔三了,你喊我阿姨我都不怪你!”   “……”怪阿姨。   “长歌妹子,我有一件事情想请你原谅我。”   “请讲。”   “原主觊觎过你家温珩煦,我在刚刚穿越过来不太清楚形势的时候也有些爱慕,但是,在我看见你之后我才清醒地认识到——如果这是小说你才是女主标配我恶毒女配都算不上啊!”   长歌感觉很无语。   “你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还有,我这人最讨厌三儿,起初不知道温珩煦是名草有主了,所以有些,咳咳,对不起。”   “没事的,溪宁言重了。”长歌笑了笑。   颜溪宁愣了愣:“果然美啊,一笑倾城不过如此啊。”   “哪有,溪宁也很漂亮呢。”   “这话我爱听。唉,长歌,恐怕除了我那认死理的迂腐未婚夫就没有男人看着你不动心了。”她感叹,笑着说,“所以鉴别好男人的好方法就是看他面对长歌的诱惑会不会动心。”   “溪宁折煞我了!面对溪宁不动心的男子也是少之又少啊。”   “跟你吐露了这么多心声,感觉自己顿时轻松了好多啊!一直埋在心底都快闷出蘑菇了!”   两个人交头接耳叽叽喳喳了很久。   “我很好奇我哪里合溪宁眼缘了。”   “长相,还有,身材。你可是我在这见过最美的了。”   “如果溪宁是男子,我恐怕就要被你的花言巧语迷晕了去。”   “真爱不分性别啊,长歌小娘子,到我怀里来~”   “问你个真事儿,你有没有听说过和你一样情况的人呢?他们有回去吗?”   “这个还真有,你问对人了。本来我只是看过穿越小说做不得真,但是,我这个身子的原主她好奇葩,她竟然专门研究过穿越。”   “难不成原主她是穿越了?”   “很有可能。我因为是魂穿,继承了原身很大部分的记忆,起初我担心原主和我共用一身,但是后来仔细想想,不对,原主应该是和我穿越时空交换了身体。”   “她是怎么做到的?”   “原主自小在胡地长大,她因着未婚夫的世子身份,时常出入北荒皇宫,宫里有着奇书异志,原主在一本本书的熏陶下萌发了对书中描述的现代世界的向往,所以她四处寻找能人异士,以求可以穿越到那个自由民主的美好世界。”   “那她找到了吗?”   “你猜猜看她找的谁?”   “谁?不知道。”   “你猜猜看嘛!”   “难不成是温珩煦?”   “他师父!”   “师父?”长歌有些惊讶,温珩煦的师父到底是什么人呢?   “结果就这样了。”   “能不能详细点。”   “我也不清楚了,原主的记忆对于这些部分很是模糊,我怀疑是被原主的灵魂吸去了。”   “这么说来……”应该去北荒皇宫看看,还有温珩煦的师父,她早就发现自己的穿越不一般。   “因为魂穿所以我相信灵魂的存在,有些事情是说不清楚的。”   “那就是说,真的有鬼——”   “啊!!!”“啊——”   两个女孩子被说怕了,齐声尖叫,想互相抱着又被木桩挡了欲哭无泪。   “南无阿弥陀佛……”颜溪宁念起来佛号。   “你信佛啊?”   “本来不信,现在不得不信。”   “我也拜读过好多佛经呢。”   “对了,原主好像得到过寺庙高僧的指点。而且一般小说女主不都是会有得道高僧指点迷津的吗?”   “这倒也是。是哪里的寺庙。”   “北荒国与南宁国之间有一片蛮荆之地名楼郎,佛教盛行寺庙林立……”   另一边的贵华也不嫌弃脏,席地而坐,抬着头透过小窗望月,忆起了出京前夜母后的话,还有,那个不太真切的梦境。      ☆、第 27 章   “啪”地一声,皇后打了贵华一个耳光怒喝道:“跪下!你这不孝女!”   “母后……”贵华紧紧咬着下唇,跪在地上,倔强地看向她的母后。   记忆中的母后一直对她很严厉,什么时候母后能够对她像对弟弟妹妹们那么和声细语呢。   “贵华,母后给你取名贵华就是希望你一辈子能够有享受不尽的富贵荣华。母后对你的要求是要你不仅仅能够母仪天下。”皇后早已屏退了所有的宫女太监。   “可是,我和太子是兄妹啊,我怎么能——”当他的太子妃呢?   “本宫会让白莲当上侧妃,只要太子登基了,你再当他的皇后……至于兄妹?呵,本宫只有你一个孩子了。”   只有她一个孩子?!   “母后,难道太子他——”   “他和本宫没有半点血缘关系。”   什么?   “你知道吗?你本该有个姐姐和哥哥的,都是因为你父皇……夜翊灏他就是个负心汉!”   皇后便将当年的□□纠缠娓娓道来。   说白了,无非是现代常见的《xx王爷xx妃》的故事。   皇后她原本是李家嫡女,和原来是不受宠的皇子青梅竹马情投意合,历经各种天雷狗血终于修成正果。   本来帝后恩爱非常,只是不知道什么时候帝王抛弃了他的誓言,有了别的女人,渐渐演变成选秀册妃,皇后的第一个孩子就是因为看见了帝王在和别的女人xx而受刺激小产了。第二个孩子是被如今荣宠最盛的九皇子的母妃害掉的。   而贵华,是皇后和当年故事里的温柔男配即如今的沈老将军所生,皇帝并不知情 。   “不然,你以为世人为何说沈老将军痴情?沈离京神龙惊又有何来源?呵呵……”不过是她一人所为。   “母后,事情不是这样的……你和父皇不是很恩爱吗?”   “呵呵,恩爱?狗皇帝倒是和小贱人恩恩爱爱。当年的山盟海誓,非卿不娶、唯卿一人而已……笑话,都是笑话,我怎么能相信男人的鬼话呢?”   ……   恍恍惚惚地出了宫门,贵华心如刀割,虽然她一向不苟言笑,但是她心里还是有少女的情怀啊!就这么打破了梦幻,真的很难接受啊!   她的心,越发凉薄。   月照宫道孑然行。   而这一边,长歌和颜溪宁相谈甚欢,她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话唠——颜溪宁这样的。   “长歌、长歌……”   隐隐约约有人在喊她。   “嗯?我怎么听见有人在喊我啊?”   “哪里啊?你幻听——”   “长歌!”温珩煦劈开了锁,一个闪身扑了过来。   长歌正要防备,听见是他,高兴道:“你终于来了!”   “长歌、长歌、长歌……”温珩煦一个劲地唤她,“你没事吧?”   “没有,我好的很呢。”长歌又摸出来一块糖,“要吃吗?”   “啊!长歌,见色忘友,刚刚问你要糖你说没有了。”颜溪宁在一边大呼小叫。   长歌抱歉地笑了笑。   温珩煦摇摇头,示意她自己吃,然后一把抱起她,她惊呼:“我没有受伤我自己走。”   “你累了。安心闭眼休息吧。”说着,大踏步往外走。   “喂喂喂——我们还锁着哩。”   “太子和世子很快就过来了。”   “……”不就不想放她们出去霸占你家长歌吗?这个人刚刚甩了好几个眼刀给她,当初原主是怎么看他温润如玉的啊,感觉整个人都不好了,麻麻,这个人好可怕~   后来长歌听说太子代表朝廷,成功招安了这一伙山贼,说服了他们一起去边城。   据说,温珩煦准备了一份大礼迎接他们。   “哎呀,俺的头好痒。”   “呜呜呜,俺也是。”   “俺不是生虱子了啵?”   “你们快看,武二当家剃度出家了——”   武黩嘴角一抽,他还要吃五毒怎么可能出家。他是中药了,这不是故意的,是有人有意的。   他撇了一眼把那个蒙面美人抱怀里温声细语地哄着的温珩煦,心道:小白脸儿,会哄女人算什么本事,他这会儿是着了他的道了,也罢!谁让他之前用药迷了小白脸的俏婆娘呢。   自从有了这次的经历,温珩煦再也不肯离开长歌半步。   所以他无时无刻不守在她身边。   晚上,两个人住一个营帐,帐里两张床,方便他照看她。   起初,长歌是拒绝的。   但是,她也怕自己离了温珩煦的眼皮会出事,毕竟她对他的武力值还是很放心的。   所以,她没有再拒绝了。   温珩煦心里暗爽,他再也不用在晚上偷偷摸摸地蹲守长歌床前看她,而是可以光明正大看她了!   入夜,互相道了晚安便相继躺下了。帐内安静地只听见彼此轻轻浅浅的呼吸声。   长歌听见外面有声响,心里有些烦躁,翻来覆去地睡不着。   “怎么不睡?”   “我去方便一下。”   “就在帐里也可,外面风大。”   让她在帐里小便给他听她怎么好意思?!   “……怎么有婴儿的哭声?”   “嗯?荒郊野岭哪会有婴儿?”   “那是不是——鬼——唔——”长歌被自己的脑洞吓到了,蒙头躲在被子里。   “别怕。”温珩煦掀开被子就起身坐到了她的床上,“不过是夜猫□□。快出来,别闷坏了。”   他嘴上一派关心,手上不住地揩油,把长歌从被子下哄出来,轻柔地抚摸着她的长发,像给猫顺毛一样——嗯~长歌真香,触感真好。   “猫怎么叫得这么渗人呢?”吓shi宝宝了。   “不怕,我去把猫赶走。”他作势要起身。   “别走。”长歌扯住他的衣摆,“我们一起。”一离开他准没好事,自己这张脸真的太惹祸了吗?   “好。”   温珩煦抱着长歌,掀帘而出,脚下运起轻功就循着声音来源处飞了过去。   那猫见有人来了,止住了声,呼啦一下蹿没影了。   静谧的四周还有一丝微弱的叫声。   定睛一看,地上有一团白毛毛,蜷缩着不住颤抖。   “这是什么?”   “受伤的小动物。”   “能不能救救它。”   “好。”温珩煦远远地放下了长歌,确认她身处安全地带,这才小心翼翼地走过去,查看白团子的状况,他看了会儿,从怀里掏出药瓶,处理起它的伤口,不想,白团子的伤口遇药疼痛,甩了温珩煦一爪子,如玉的手背出现一道细细的血痕。   “哎呀,你受伤了!”长歌往这边走。   “小心脚下。”温珩煦不顾自己的手背。   “会不会得狂犬病啊?有没有疫苗呢?”   “别担心,我体质特殊,百毒不侵,长歌不要告诉别人哦!”   “放心吧,不会说的,特殊体质很容易遭人觊觎呢!”   白团子像听得懂话一般眯了眯眼睛。   “那长歌会不会觊觎我呢?”   “你强大我很高兴啊!”最好天下无敌,这样就可以很好地保护她了。   “我会越来越强大的。”他坚定地看着她。   “好了,我看它应该是饿了。”长歌从怀里摸出来一包板栗饼,打开放在它的面前。   “它应该不吃这些的。”温珩煦看着她的一举一动有些好笑地可爱。   “不试试怎么知道?”   白团子的鼻子凑过来轻嗅嗅,伸出舌头舔了舔,果真张开嘴吃了起来。   温珩煦头一遭碰见吃甜食的动物,心里很惊讶。   “看吧,它真的吃了。”   长歌轻轻抚摸着它的背上白毛,很软很滑,笑吟吟地。   温珩煦心里有些不自在,他归结于是这白毛动物享到了他都没有的被长歌顺毛的待遇,他嫉妒了。   他竟然嫉妒一只动物。   许是长歌的手法真的轻柔,那白团子舒服地停了嘴,抬起头来直勾勾地看着她。   “哇,紫眸啊!好漂亮啊。”   他的长歌居然夸一个动物漂亮,他都没有被长歌夸过!不行,必须得带她走了。   那白团子爬到半蹲的长歌腿上,舒服的蹭了蹭,紫眸挑衅地看着某人。   某人眼刀子不要钱地甩了一大堆。   最终只得按下心中疯狂地想把它扒皮下锅的想法,温柔诱哄道:“长歌,该回去睡觉了,来,把它给我……”   那白团子乖乖被温珩煦把在手上,低下头轻轻舔了舔他的手背上那道渗血的伤痕。   “长歌,想怎么处理它?”清蒸还是红烧呢?   “嗯——放了吧。”   “放了?”不要养肥了宰了吃吗?   “对呀,它本来就属于大自然,就让它回归大自然吧!”   “可惜了这身好皮毛……”他轻笑,把白团子放回原地。   白毛紫眸的它,眯着眼睛目送他们离开。   “那个——你先进去,我去方便一下。”   “一起去。”   !   “不太好吧……”   “我不放心。”   ……   长歌走至温珩煦面前,有云遮月,大地忽地昏暗了下来。   “长歌,我在这儿。”温珩煦伸手握住了她的手,拉着她往帐里走。   夜风吹散了白日的暖,送来了阵阵的凉。   长歌的手在他的手下微微颤抖,她的体温渐渐上升,她不知道温珩煦一脸红晕 ,更不知道他刚刚看见了怎样的美景。   温珩煦紧了紧手,同长歌进了帐,把长歌送过去睡觉,自个儿出去吹会凉风。   心里默念《清心咒》。   ……   等到心火消下去了,他才苦笑着,回去睡了,当然,在睡觉之前例行每日必做的看看长歌。   明日,他们便又要启程了。   后来议事时候长歌便去寻溪宁玩。   两个姑娘一边吃葡萄干一边翻话本子。   “难怪你身材这么丰满,都是藏甜食在身上撑起来的。”溪宁对又从身上摸出一包酥糖的溪宁道。   “哪有?你明明也很丰腴的啊。”   “瞧你胸前鼓鼓囊囊的,怕得有D了吧?啧啧,难怪温珩煦舍不得放手啊……”   眼力真好。不过她还是问:“d是什么?”   “D就是大啊!来来来,给我摸摸~”说着伸出咸猪手。   “哎呀,干嘛呢!你不也有嘛?”坚决抵制。   “没你大啊!给我看看嘛!就一眼~”溪宁直接过来撕扯她的衣裳,流里流气道,“小娘子,乖乖从了本大爷哈~”   “不要!”长歌知道她是在玩呢,捂紧了衣襟,很配合地出演了被纨绔子弟调戏的良家少女。   “你除了说不要还会说啥?”   “不要啊~”   “小娘子别反抗了!”溪宁玩得开心,手下一时没了分寸,“嘶啦”一声撕破了长歌衣襟,露出胸前大片雪白的皮肤了。   “哇塞!好白啊!”颜溪宁干脆扮到底,就要推倒长歌。   “救命啊~”长歌越来越上道了,慌慌张张去掩盖衣襟。   “你叫吧!叫破喉咙也不会有人来喊你的!”   “破喉咙!没有人!”   “哈哈哈哈哈——”颜溪宁大笑,长歌亦大笑,两人滚做一团,长歌衣裳散乱。   就在这时——   “长歌!!!”   一个残影闪过,一件衣服劈头盖脸地裹住了她,她随即落入一个怀抱里。   颜溪宁见状,嘻嘻道:“呵呵,萧煜喊我回家吃饭呢!”赶紧开溜。   误会一场啊!   后来,长歌经常找颜溪宁一起玩,温珩煦又常常忙于军事。   在他代替长歌严词拒绝了颜溪宁邀请长歌洗澡之后,他不得不深思,莫非如今他不仅仅要防男人还要防女人?溪宁县主不是喜欢男人吗?真让人防不胜防啊!      ☆、第 28 章      途径暮鼓山上有晨钟寺,这日东方未明,温珩煦身背古琴“囚”,带着长歌徒步上山。   为方便,长歌一身男装。   穿行在山林路径,夜月当空,两畔的苍松古柏,也许是因为香火的氤氲,迷蒙却透着股股禅意。   两人爬上了山,入目便是一舍寺庙,一灰衣小僧人正用大扫帚在扫地,那扫帚比他还高,看得甚是得趣。   “小师父有礼了。在下温珩煦,前来拜访化缘大师。”   小和尚合十礼道:“两位施主好。师父吩咐过,请吧。”   拾阶而上,径直入后院,那时风起,迎面落花纷飞。   长歌不由惊叹: “真是应了那句‘人间四月芳菲尽,山寺桃花始盛开’。”   “哦?这花倒是好。”   她偏头,正瞧见他立于树下,落花翩翩落肩头。   好一幅《落花人独立》,看得她有些痴醉。   人生若只如初见呵。初见刹那,他就是这么从飞花中来。   还有在留囚山上,她趁手机还有电,偷偷拍了他几张,存着当屏保。现在她放在羽绒服内口袋的手机都留在了山上,他的阵法他人解不得,是最让人放心的。   他见她看他,便微微一笑。   她回之一笑,继续走。   他在后面喊住她 :“别动。”   长歌疑惑地转头,他刚好凑过来,两人的脸近在咫尺,她的心跳漏掉了一拍。   “是这个。”他的指间拈下一片花瓣来。   她还以为他要吻她,是她想多了……   此等佛门净地,想什么呢!   长歌匆匆道了谢,转身就走,掩盖住自己红了的脸。   继续行走,前有三面石壁,各自上刻有诗句。   第一是 “落叶满空山,何处寻芳迹。”   第二是“空山无人,水流花开。”   第三是“万古长空,一朝风月。”   化缘大师一身僧袍,于高处独自品茗。   温珩煦见状,取下琴递于长歌,自己拔下“如意”,不在意地变作箫大小,二人和一曲《古茶》。   山   悠悠近远天   风   轻轻动古弦   僧   明月照青衫   一盏茶   弹指已千年   禅   一言一笑间   觉   时时待有缘   问客解脱何须远   回首时   方觉天地宽   青山外   天上天   一转身   几世人间   千古忧   放一边   佛号一声相传   ……   “客心洗流水,余响入霜钟。”温珩煦出言赞叹。   “ 不觉碧山暮,秋云暗几重。”长歌亦附和。   “何必丝与竹,山水有清音。”化缘大师开口道。   远处瀑布飞溅,清水潺潺。   接下来便是品茶与对弈。长歌有些兴致缺缺,她只会五子棋,围棋一窍不通。   化缘大师给二人测字。   “昨日之非不可留,今日之事不可执。”是写给温珩煦语。   “前尘破镜囚良缘,来世轮回奇迹全。”乃做给长歌之鉴。   后来二人烧香击罄,拜佛。最后拜别大师而归。   这一路千辛万苦,温珩煦仍旧不忘每日投之以甜食,长歌知晓军旅清苦,多省着点,只是日积月累,她如今一日无甜,食不甘味,浑身无力。一吃甜食,立刻精神百倍犹如磕了药般。   走了大半个月,终于到了边城,军队里也不是没有女子,只是要么身份尊贵例如贵华公主,要么地位低贱此类军妓。   她是个例外,和公主同坐马车,周围一层层护卫。   贵华并非如溪宁那般是来凑热闹的。她心中自有一番计较。   长歌和溪宁说好了,有机会一定带她去北荒皇宫长长见识。   也许,那里有回家的线索也不一定呢。   边城名邛,可谓茕茕孑立,孤立非常。   邛地人农耕打猎俱在行。   温珩煦越来越忙,军事消息又不能让她旁听,只能越发上心,以期早日凯旋。   长歌坚持不懈记日记。   【从军日记·节芽   ·灏帝二十一年,四月卅日,到达邛,同溪宁逛遍全城,民生凋敝。萧煜好闲,别人都在忙于应战,只有他和溪宁形影不离,我是不会承认我羡慕了。   ·五月一日,楼郎攻城。   ·五日,仍然。   ……   ·六月一日,天气越来越热,好难受。   ……   七月七,七夕夜间,长歌在屋内难以入眠,温珩煦抱着她飞上了水平的城楼屋顶。   敢带人在城楼睡觉的也就温珩煦了。   战火纷飞的时节,战事紧急如紧锣密鼓,长歌还有幸和温珩煦看星星。   小说女主和男主一看星星就会有流星雨,她怎么就遇不到呢?   温珩煦撒了一圈避蛇鼠虫蚁的药粉,就让长歌躺着了,他随后躺下了,还给她打着扇。   满天繁星,夜空深沉,长歌寻找牵牛织女星起来。   “你看,那就是。”   “嗯?你怎么知道?”   “北宸星在这儿,然后你看这七星……”   夏天很热,屋顶的风吹得人好凉快。   “我唱儿歌给你听好不好?”   “好。”   长歌轻轻地唱起来《虫儿飞》。   在她情窦初开的时候,或许还可以不计一切和他在一起,快乐就好。   可是现在,她不能,她顾忌的太多太多了。   后来,温珩煦立了大功,战争就这么结束了。   长歌在看见了战争的血腥之后有些恶心,许久不曾吃肉,怎么劝也不行。   她听说这一次有悯王设计欲置太子等人于死地,幸得温珩煦识破。   本来该启程回京,但是,邻国新帝大婚,太子等人前往祝贺。   长歌大喜,天助她也!她可以光明正大入宫了。   北荒与南宁大不一样,常有女子衣着暴露,大大咧咧,民风开放可见一斑。   温珩煦本来想抹了药水改变长歌容貌,可是长歌似乎突然对药水过敏,他只得作罢,让她一直带着面纱。   鲛纱轻薄透气,不会闷着她。   进入北荒国都,贵华就总不见人影,颜溪宁拉着长歌到处逛。温珩煦和萧煜作陪带她们尝遍了各种小吃。   也许是造化弄人,这一日,长歌在看见一家队排的长长的甜点铺走不动路之后,颜溪宁放弃了陪她的决定,拉着萧煜去茶楼等他们,温珩煦宠溺地笑了笑,自己去排队买,让她站在不远处树荫下等着。   此时正是吴扭喘月时节,长歌走了许久,觉得热了,取出腰际檀木折扇扇风,不经意带出了手绢掉在地上没发现。   她还是觉得不够凉快,便解下了面纱使劲扇风。   闭目吸气,真舒服啊!   她眼看着温珩煦排队已经进入屋里看不见了,正翘首以盼。   这时候,一个人从身后左侧喊了她:“姑娘,手绢掉了。”   她回首半侧身,瞥见一方歪七扭八绣着长歌二字的丝帕——正是她的大作,有些不好意思,嫣然一笑道:“多谢。”   接过来,顺着手帕瞥一眼,那人俊朗非凡,气宇轩昂,现下已是目瞪口呆。   长歌没有多看,回过头,继续等温珩煦。   那人半晌回不过神,呆愣愣地,直到长歌看见温珩煦提着一大包糕点出门喜滋滋地小跑迎上去不见了影儿,那人还是一副石化状。   自此之前,他不知情为何物,不知何以有人不爱美人不爱江山。      ☆、第 29 章   温珩煦很是纠结,既想把长歌时刻带在身边,让她一起去宫里赴宴,又不想让别人看见她。   要是有隐身术就好了。   然而,长歌还是戴着面纱去了。   新帝大婚,大赦天下。   三日不论政事,他们作为“友邦”要人自然是留在宫中热情款待。   这正中长歌下怀,可让温珩煦防得更紧了。   他与新帝打过交道,自知其年轻有为,更何况,这个新帝可是一奇人。   先帝无子,传位于幼弟昌胜王萧珏,这个萧珏与喜好游山玩水吟诗作画的兄长不同,他足智多谋骁勇善战,但是为人洁身自好,王府里连个侍女都没有。   这会登基为帝才不得不选秀封后。   长歌秉承少说多吃的原则一声不吭地闷头吃东西;温珩煦则一个劲给她布菜。直吃得她肚圆腹鼓,再也塞不进去了。   席间美人伴舞他俩都无心去看,丝竹交声觥筹交错他们都充耳不闻。   倒是观礼挺震撼的,但是与主题无关,这里不再赘述。   一行人安排住在若邻苑,得了帝王的特许可去御花园走动。长歌早就闲不住了,想四处逛逛,见识见识,还有就是想让溪宁带她去藏书之处看看。   温珩煦依旧是寸步不离。   入夏已久,晚风轻拂着,带走白日的燥热,也吹得人心都定了。   长歌和温珩煦两个人并肩闲庭信步,一言不发却温馨非常。   不远处假山之上的揽景台中,一人默默看着这一切,那人正是新帝萧珏,他刚刚看见一个窈窕淑女,就像那日令他一直魂牵梦萦的仙子。   他识得了女子身边的那人是宁国太子的谋士温珩煦,是个值得招揽的能人异士。   可惜……这个女子,她势在必得!   想着想着,唇角勾起一抹笑来。   在北荒皇宫的日子也是过得挺舒坦的,当统治阶级果然爽!   长歌也从颜溪宁口中终于得到了“图书馆”的准确位置,这一日,趁着温珩煦有事她和颜溪宁一起去。   不知道怎么了,她感觉一提到藏书阁,温珩煦就好像有点不对劲……【你们都懂得】   颜溪宁拉着长歌熟门熟路地七拐八弯,来到藏书阁,拿着从萧煜那里顺来的玉牌,大摇大摆地进楼。   所谓的藏书阁不过是座四方塔楼,楼前各有一匾,空无一字。   长歌由颜溪宁带着,进到里面四处找寻原主记忆里的那本奇书。   这一边,温珩煦心里有些莫名的慌张,许是离长歌远了吧?他想到他的长歌不由得抿嘴一笑。   “奇怪,我记得那本书明明就放在这里的啊!怎么不见了呢?”   “许是移位了吧,我们分开找一找。”   长歌向右走去,纤手拂过一排排的书册,不时抽出其中的“可疑书本”,许是抽书太用力带掉了一本书。   拾起来一看那本书正是一本通史,长歌不知怎么了心里就像有一个声音在呼唤,她就随意翻了翻,竟然不再是那些满纸的竖排繁体字,而是简体字还是楷体。   兴味来了,她转身后退正欲倚架好好研究,冷不丁右肩挨了一巴掌,吓得她掉了手中的书,回首望去,颜溪宁指横于唇前做出“嘘”声:“有人来了,快跟我躲起来!”   慌得她来不及捡起书。   刚刚藏好,门吱呀一声开了。   “……先生真乃神人也!如此博学广闻实令寡人惭愧!”   “陛下过誉了,草民万分惶恐。”   “这就是藏书之处,先生不妨这边来看。”   忽然止步,对后面的侍从道:“今日熏香甚好,有赏。”   温珩煦这才注意到,这阁楼里若有似无的幽香,倒像是长歌的体香……他平日里嗅惯了,一时没认出来,这么说来长歌竟然在这里……他状似无意瞥了这个权倾天下的帝王一眼,心下警铃大作。   两个人正好向长歌刚刚所在走来,踩着了地上的书。   “咦?”萧珏捡起书,不自觉得凑近鼻尖轻嗅,“莫非是有人”   “启禀陛下,刚刚有两名女子拿着萧世子的令牌来过。”   果然不假!他的长歌就在这里,不行,绝对不能被这个人看见他的长歌,看来回去得赶紧研制新药了。   帝王在藏书阁四处闲逛,看似在找书其实是寻美。   长歌和颜溪宁躲在靠墙角的书架后,眼睁睁看着他越走越近……她们为什么要躲啊!   长歌躲在颜溪宁后面,但是贴得近,颜溪宁突然站起身来,撞到了长歌。长歌被她这么一撞,重心不稳,往后一倒,哗啦一声带倒了书架,触动了机关,人却落入了暗道之中。   萧珏和温珩煦赶过去,只看见颜溪宁惊慌失措地跪地认罪,在看见温珩煦在旁的刹那,脸色“唰”得一下子变白了。   长歌以为自己死定了,谁知那书架后面竟有一道机关,她掉了进去,作自由落体运动,害怕地闭上了眼睛——温珩煦快来救我啊!   最后落到了一张网里,好在地道不深,才没有受伤。挣扎着从网里起身,得想法子出去——咦?那个一闪一闪亮晶晶的东西是啥?   这一边,萧珏一行人已出了藏书阁。他是识得颜县主的,怎么说他和萧煜也是堂兄弟,不能也太苛责兄弟的妻子不是?再说了,萧煜是要继承爵位的,也是他稳固帝基的一大助力。   长歌捡了地上的东西,在触碰的刹那,那东西骤然失去了光华,原来是一把钥匙,黑沉沉的,也不知道是石头还是木头。   地道里黑黝黝的,伸手不见五指,她大着胆子四下里摩挲,摸到了一处凹凸不平便试着重点探索一下。   “咔嚓”一声,石门开了,明亮的光线照射进来,无比刺眼。   长歌也没犹豫,当下便跑了出去。   外面绿树成荫,鸟语花香,回头一看,是一个山洞,洞门正在缓缓合上,她长舒了一口气,运气还好。   只是,这又是哪里啊?   对于一个路痴来说,你是别指望她记得路了。   只得循了感觉去走,走着走着,隐隐约约听见了水流的潺潺声。   顺着源头从下游走说不定就能走出去了。   越走近声音越大,直至眼前赫然一飞瀑矗立,中有一亭,亭中有碑,字看不清。   继续前行,有一水车,车前有一人负手而立,背对长歌。   长歌正欲上前问路,那人开口道:“姑娘止步。”   “公子好,小女子无意叨扰,只是不知如何走出去。”   “那又如何?”   “还请公子指路,小女子感激不尽。”   “顺流向东。”   “多谢。”长歌当下就转身顺流而下。   那人缓缓转身,望着长歌渐行渐远的身影,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 。   竟然误入禁地呵,天意么……   长歌终于走出去了,刚刚好碰见温珩煦,他紧张地看了她很久,她一开始不好意思地垂首,后来见他一直盯着她就有些疑惑,抬首问道:“怎么了?”   “你去哪里了?见了什么人吗?”   “没有啊!”她急于辩驳,“我……和溪宁去藏书阁了……”她不能说原因,她知道他不想她离开,但是……   “……走吧。”他没再深究,牵着她的手,带她回去了。   这日朝食,长歌拿着个馒头啃干净了面皮,就不愿意再吃了,喝了点豆浆,其他点心都不想碰。   温珩煦指着那只狗啃似的馒头问道:“不吃了?”   “嗯,吃不下了。”皇宫招待真不错,做米虫感觉真好。   他一边淡定自然地将馒头拿着细嚼慢咽,一边眼睛一直盯着她,观察她细微表情。   在看到她惊异又害羞之后,满意地一笑道:“浪费不好。”   还好意思说浪费,是谁点了一大堆都吃不掉了啊!   两人来到荷花池的湖心亭,看四周荷叶田田,隐隐有颓废之势,暗爽炎炎夏日即将作别,又叹时光飞逝盛季不再。   对坐亭中,面前摆了莲藕点心和荷叶茶。   “留得残荷听雨声。”莲藕中塞了蜜饯糯米,一并蒸了,入口即化,甜甜的。   “这莲花可观赏,莲叶可入药,莲茎可抽丝,莲藕可食用……真是一身宝!”   “芸薹也不是吗?花可采蜜,叶可食用,籽可榨油,杆可作肥。”   “芸薹是油菜花吗?”   “是的。”   “很遗憾啊!今年没有能够在油菜花盛开的时候放风筝。”   “风筝是过年放的,春天那叫纸鸢。”   “哦!”   “我倒是会做,过年时候做几个给你。”   “一起放啊!”   “好!”他笑了,定定地看她,即使知道她不知道这里的习俗,年筝都是家人一起才放的。   ☆、第 30 章   夜色已深,月光如水,天外的繁星点点,地里的虫鸣声声。   长歌独自坐在台阶上,双手支着下巴想 :回家的事情还是没有半点头绪,会不会永远都不可能回家了?   这样想来,她有些心慌。   她是独生女,如果一辈子回不去那么父母亲人怎么办?   真的只能留在这里生儿育女吗?万一哪天回去了,留下丈夫子女牵挂不已怎么办?   唉,千不该万不该,不该穿越的,但是不穿越不知道世界上真的有温珩煦这样的人存在……要是他们在现代相遇多好呀!可是,在现代也不一定了吧?   “在想什么?”温珩煦从后面走过来,给她披上一件外衣,“起风了,小心受寒。”   “我在想……想回枫笙城,回留囚山。”更想回家。   她紧了紧衣服,风吹得是有些冷。   “等这边事情完了,就回去,好吗?”   “好。”   “皇宫待的不习惯吗?”   “雕栏玉砌,锦衣玉食,但是,都没有在留囚在枫笙的闲适了……”   “熙熙攘攘,为利来往。我也是俗世中的凡人一个,为生计奔波。”他缓缓在她旁边坐下来了。   温珩煦不想长歌不开心,便道:“我夜观天象,测算今夜流星雨至,一起去看看如何?”   长歌欣然同意。   于是,轻功极好的他携了她飞出宫,坐在城楼顶上看月亮数星星。   “都说月朗星稀,这个星星这么亮呢~”   “明天是大晴天。”   “怎么看出来的?”   “你看,土行星……”   “欸?”   “怎么了。”   “真的是流星雨!(⊙o⊙)哇塞!!好美呀……”长歌激动的拍手叫好。   他只盯着她仰起来的脸,她的笑容在月光的映衬下在灿烂之余更添一丝梦幻。   他唇角扬起眉眼含笑,一颗心一双眼里只有她,还有她水潋眸子里的璀璨。   长歌,我好……你,留下来,一直这样下去好不好?   温珩煦如是想。   美好的瞬间总是短暂的。   一场流星雨就这么过去了,天上的星星月亮还乖乖地呆在那里,似乎有什么不一样了呢。   “……长歌。”温珩煦纠结开口。   “嗯?”长歌看向他。   “……我可以——”他忸怩着,“抱抱你么?”   “……好啊。”她笑了。   他抿嘴笑笑,一把搂过她,想让她就这么溺死在他臂弯了好了,那就跑不掉了。   此时长歌的脸已经红彤彤热乎乎的了,她能够嗅到他身上那股子特有的清香,心跳快地无以复加。   “……长歌……长歌……”他把下巴搁在她头顶,呢喃轻语着,似在唤谁又似揣摩着什么。   只是,这一声声的轻唤都深入芳心却无人知。   爱要说出来,大不了从头再来。   有一个人,此时此刻,能够陪你,足矣,不敢奢望,天长地久。   渐渐地,他低沉地哼唱着,她感觉眼皮渐渐沉重,竟然放松地——睡着了。   与此同时,萧珏还在批阅奏折,陪侍的宫人打起了盹儿,只有殿外的侍卫尽职尽责地守着。   一个女子提着个食盒来到门前,守门侍卫的行礼在她的示意下无声。   袅袅娜娜地进了内殿。   没错,她就是萧珏的新后——甘萏。   自从大婚那夜她就一直没见过皇帝,遑论圆房了。   这样下去怎么能生下龙裔坐稳中宫呢?   然后,萧珏发现了她,只是口头上的尊敬,几次婉言相邀都被无情谢绝。   难道……他不行?   所以,在她娘亲的帮助下她使出绝招——下药。   好可惜啊,竟然落败了,因为皇帝GG为了饱肚子他不吃夜宵,所以,只好麻烦皇后JJ端回去了啦~   这一日,温珩煦告诉长歌他们打算启程出宫回国了,结果颜溪宁就笑嘻嘻地羞涩道“……我要成亲了~”   “恭喜你呀。什么时候呢?”   “就是九月初八,不知道你能不能参加?”   “如果你不嫌弃我穷酸的话,我很乐意呢。”   长歌和颜溪宁这段时间的接触,和她很是玩的来,觉得她不坏还很有趣。   只是,温珩煦他们要走了怎么办?还有颜溪宁为什么不用回去待嫁?这些疑问只能问他了。   是夜,温珩煦回来晚了。   “当年溪宁县主的娘亲是本朝唯一长公主,后来犯了错,被贬为郡主,其女也只封县主且无封地……”他不想告诉她,当年的长公主和离案,他怕她知道得多了就会变心。   “那么,我能够留下来么?”   “先等等,太子已经回禀陛下了。”   过了几日,温珩煦带着长歌出宫逛逛,刚刚好碰见亲自来送信的小九。   原来,因无封地就送至边城待嫁,太子代国主恭贺参宴,一切依从北荒风俗。   于是,众人就拜别北帝,重返邛城。   终于到了。   邛城主府。   “很想喝豆浆,天天牛奶羊奶什么的都腻了味儿。”这要求是不是有些无理?   “你瞧。”温珩煦搬出来一大袋黄豆。   于是决定抓住夏日的尾巴自制豆芽。   大缸里铺上一层豆子,再铺上一层稻草,再铺上一层豆子……就一层层这样铺好,上头浇温水,天天浇,过些时日便长成豆芽了,到时候,只要从稻草上拔出便可。   “只是要想豆芽鲜嫩无须,还得下一点烂根剂。”温珩煦一边撒上自制药粉一边解释道。   长歌表情:(⊙o⊙)!   他好不容易得了闲,结果现在天天辛辛苦苦磨豆子,做豆浆,做豆麦饼,做豆沙包子……   她起夜才看见厨房的灯火通明,是了,揉面要趁早。   他这么辛苦……为什么有种高考望女成凤的家长的即视感?!   想到家长,刚刚那种看见他为她幸苦的感动又淡了些。   晚上,温珩煦陪着她和颜溪宁一起吃小吃。   吃臭豆腐放糖,她是第一个。   七月流火已逝。   过了七月半的中元节就是八月十五的中秋节,温珩煦亲制的月饼自然不一样。   不似夏日暴雨倾盆,   一层秋雨一层凉。   很快入秋了,枯黄的落叶飞舞着铺了一地的颓然。   萧瑟的秋风,呼啦啦吹响泡桐木,声声入骨;沁凉的暮雨,淅沥沥滴落青檐角,次次寒心。   九月初八,宜嫁娶,忌动土。   长歌作为旁观者一天下来都感觉累极,更何况当事人们呢?恐怕累得很了。   他们世子妃的娘家人自然作为贵客暂时留在世子府。   今夜是穿越女县主颜溪宁的新婚之夜,也是长歌在这个世界喝的第一场喜酒,如果一直滞留此地,也许以后还有更多。      ☆、第 31 章   司仪一声送入洞房的时候,长歌有些期待——以前只能在电视剧上看见的情节在现实里发生了吖——虽然不是她洞房,但是眼睁睁地看见活生生的洞房真的挺让人激动动的!   长歌单独送给颜溪宁一份贺礼,一袋牛奶糖,在这个世界上是稀罕物,更何况这是表明了自己的穿越者身份,是把颜溪宁真正地当做好朋友了。   她看着萧煜掀开红盖头,一向大大咧咧的溪宁低头一笑,就像水面上的红莲不胜凉风的娇羞。   她有些恍惚,似梦似醒间以为那坐在床畔一身凤冠霞帔的新娘子是她。   如果真的是这样,那么新郎官是不是温珩煦……这样想来,似乎也不错呢!   她瞧瞧看向他,而他始终目不转睛地看着她,看她看他,他看着她微微一笑,她登时红了耳根……还是那么……咳咳!   一干人被心急的新郎官赶出门的时候,太子拦住了温珩煦说要议事,长歌没跟着去,就自己回客房。   这时候,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丫鬟跑过来说:“长歌姑娘,陛下有请。”   “哦,好。”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情么?   她跟在提灯笼的小丫鬟身后,回想着白天的种种。   不一会儿,就到了。   看着前面那人的背影,感觉有些熟悉。   她也是个有眼色的,对着那人福身唱喏。   “免礼。”   这个声音有一点熟悉,似乎在枫笙听过。   然后,亭中赐座。   然后,灯下对弈。   然后,有点犯困。   棋盘边沉香散发着袅袅娜娜的香气。   这盘棋下了些许时候都没有结局。   和皇帝下棋什么的最讨厌了!   不能刻意赢他也不能故意输给他。   大晚上的不睡觉,下什么棋啊!   为了专心和环境宁静,萧珏早已屏退了左右,只在远处候着。   灯火通明的亭中两人对坐而弈,远处看来倒像一对璧人,要是近处观棋可就要直呼“惊险”了!   夜晚的风轻轻吹拂着,带起了一阵好闻的清香。   长歌因为喝了杯热茶又一直在伤脑筋额头冒起了汗珠,她不经意地举袖拭了拭。   他不动声色地瞧了一眼她,黛眉瑶鼻,不仅仅是灯下看美人,更是月下闻异香,别有一番“风”味呢!   长歌出的汗越发得多也越发快了,她的后背已经汗湿了。   她不知道自己一直都有体香,更不知道自己只有在某些情况下才会散发体香,而流汗则是加速体香挥发的催化剂。   灯光照射下的销金兽影影绰绰白雾缭绕,那丝丝缕缕的雾气正好与长歌身上的异香交织,融合出一种奇妙的香味。   一阵阵晚风,让香气吹得更远。   在萧府溜达的郁淮扬【感谢作者大大还记得我~】突然嗅到了一种熟悉的味道,那种味道他嗅过一次,终生难忘,不,这次更浓郁,甚至有几分甜腻和妩媚……   眉间微蹙的萧珏皱了皱鼻,看向认认真真研究棋局的长歌,深吸了一口气,垂下了头,没有人看见他眼里□□裸的炽热。   纤指拈棋,踌躇不下,静观此态,尽勾消魂。必欲胜之,恐天地间无此忍人也…… ……   “和了!”长歌一声欢呼,“哈哈,恭喜陛下,贺喜陛下,这是天地人和和气生财的吉兆啊!”   “怎么,不是和合之喜?”   “……”呵呵。   “既然和了,那便不下了。”他缓缓起身。   太好了!终于可以回去睡觉了吗?   “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不如——”他向她走来,逼近道,“做些有趣的事情。”   她迫于皇权,一动也不敢动,她不想给温珩煦惹麻烦啊!   “翁有云: 男女静坐,不在几案之前,即居床笫之上矣。 ”   “……?……!”TMD,╰_╯╬竟敢性、骚、扰到本女汉头上来了!当本女汉读不懂文言文么?   自古帝王出种马,TNND,让本女汉代表作者消灭你~渣男啊,颤抖吧!   ┳━┳ノ(°_°ノ)——>(╯‵□′)╯︵┻━┻   长歌一把将桌子掀了,落了一地的黑白棋子,犹自蹦跶,铜香炉咕噜噜地滚出了好远,直缠在了草丛里,沿路撒了香灰成一条断断续续的曲线。   那本来还燃着的沉香更是明明灭灭不知如何。   那香味却更是浓郁。   “劳资不干了!!!”直接走人!   “……”愣愣的,反应过来的萧珏喝道,“站住!”   随即一把扯住她的衣袖就要拉过来一亲香泽——“碰!”一个潇洒的过肩摔。   “你你你……嘶——”扯到了刚刚摔伤的部位,好疼!   对待色狼,就要像十二月的寒风那样凛冽无情!   “哼哼,本女汉可是练过的!”   “你留在寡人身边,荣冠后宫,寡人保你一世荣华。”说着,强忍疼痛起身将腰间佩玉递给她。   佩玉泛着盈盈水光,一看就是价值连城的珍品。   长歌接了过来,在手里掂了掂,退后弓步,压低重心,那块玉牌化作一道流星“pia~”地飞向了天际。   只不过,玉佩不会开口说:“我一定会回来的~”   呵呵,本女汉可是连续蝉联三届运动会铅球和铁饼的冠军!   所以,长歌就在目瞪口呆的萧珏面前大摇大摆地走了。   然而,萧珏是不会这么容易放了她的。   被异香勾出的□□浇上愤怒之油,燃起了熊熊的征服欲。   他是王者,本该睥睨天下。   那就让她好好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帝王。   二话不说,纵身拦上去撕扯她的衣服。   【原来帝王就是流氓……还挺顺口的。】   我勒个擦!竟敢撕坏我男神给我亲手制作的爱心衣服,是可忍孰不可忍?!   爆发吧,小宇宙!拯救温男神的爱心之衣~   顺便打击报复ヽ(`⌒メ)ノ绝不原谅!   长歌当机立断将萧珏揪住,按在柱子上,一边扒衣服一边大喝:“不是喜欢脱衣服么?想要凉快我帮你啊?暴露狂!”   啊啊啊!快来人啊,替朕拉开这个怪力女!   侍卫什么的都是死人不成?!   喂喂喂,明明是你不让他们上前的。   长歌觉得不过瘾,早就看这个拽的跟五百【两个二百五】似的帝x代不爽了,害的他家温珩煦滞留此地这么久,都不能好好地被投食甜品了!都怪他!   想着想着,干脆左右开弓扇起了他的耳光:“……不是长夜漫漫无心睡眠么?我打你是不是很有趣啊!你丫的,不知道残害过多少无知少女了,竟敢跑到本女汉面前撒野,还要不要野了……”   他明明是处男啊喂!还是,女汉是什么?   晚宴上本来就喝多了的萧珏这下子酒醒了大半。   他到底在做什么?   “咦?什么味道——啊!”   远处的草丛不知道什么时候突然烧着了,这会儿正冒着火光。   侍卫们急匆匆赶来,既要护驾又要召集人救火。   只是,这肿着包子脸、衣衫褴褛的丐哥还是他们英明神武丰神俊朗的皇帝陛下么?   另一边,温珩煦被拉议事,不知怎么的,他心里总是急匆匆的,许是长歌不在。   被远处吵吵闹闹吸引过去。   难道是长歌出事了?   使起轻功就飞将出去。      ☆、第 32 章      长歌是被温珩煦打横抱着回去的,众目睽睽之下啊喂!   她根本什么事都没有啊!   嗯,她刚刚教训了一顿皇帝会不会被诛灭九族啊?   不管了,天塌了有温珩煦盯着——谁叫他比我高呢?!   但是——刚刚要是温珩煦对我这么做的话我一定不会反抗的嘶——ˉ﹃ˉ   长歌如是想。   喂!男神怎么会这么猥琐呢?再说你还要不要回家了!?   次日,他们一行人就启程回国了。   直奔京城。   回去的时候路过枫笙,一行人稍作修顿,温珩煦便在路边摊买来豆浆解解渴,意外得知那卖豆腐脑的又赠豆浆的夫妻俩的女儿病死了。   长歌还记得当时那人对温珩煦感激涕零的模样,如今眼里只剩下漠然甚至绝望。   不得不感慨世事无常。   他们夫妻就这么一个宝贝女儿,家里又穷,还有什么盼头啊。   日夜兼程,赶到京城已是深秋。   古代交通真不便利,马车颠得她骨头都要散架了,可是,这已经是很好的待遇了,总比骑马、步行舒适。   一行人进城比较低调,没有预想着的夹道欢迎。   一入城也不做休整,即刻马不停蹄赶往皇宫。   因着温珩煦的关系,长歌得以入宫,但是却被留在了贵华公主处,这一次,溪宁不在宫中,她挺敬畏贵华公主的,也不多言,就静静地坐着。   贵华公主执了本书斜倚在美人塌上,瞥了端坐着的长歌,轻飘飘地问道:“怎么不带面纱了?”   “回公主的话,民女觉得闷得慌。”   “不必拘谨,自称臣妇即可。”什么意思啊喂!   “……臣妇遵命。”谁的妇啊,她明明梳的未出阁少女头好吗。   “呵,此次出征,温大人劳苦功高,必得官禄。”   “公主过誉 。”找不到形容词回话啊!   “本宫不是在夸你。”这菇凉傻了吧唧的,说话不合逻辑词不达意!   又扯了几句,有人来报才知是退朝备宴了。   她得了公主首肯,梳洗一番又得了新衣。   果然宫中不得自由啊!退朝都过了几个时辰温珩煦都没有来找她,木有他的黏糊糊不习惯呢!   宫宴她也去了,公主指点了她几句,她点头称是,也不多言,多说找死,宫斗小说不都是这么说的么。   好几个时辰没有看见温珩煦了,好想念怎么办呢?   长歌小心翼翼地四处打量,瞥见他换了一身新衣,原来他是换洗去了,都不喊她!虽然知道自己这么想有点不对,但是心里还是不舒服。   看见他被一群人围在中间,意气风发,心里越发别扭。   哎,都是认识的人,就我一个局外人孤零零地,独在异乡为异客啊!好想回家……   长歌想到这儿,低着头退到暗处,举袖就抹起来眼里泛起的泪水……   刚放下手,衣袂就被人扯住了。   “怎么了?”清越如淙淙流水之音,他轻轻抚了抚她肩上的褶皱,伴随着一缕缕特有的清香。   这样的清香,她没有认错。   而刚刚那群人早已散去。   这样的他,让她如何是好。   “没事。”她笑了笑,还是那么没心没肺地。   “那就过来这边。”   她乖巧地垂首跟着他。   “没有及时去找你是有事绊住了。”   嗯?这是在解释么?   “我知道的。”   “……那就好。”   晚宴很快开始了,她一直规规矩矩自觉低调。   可是,突然就来宣旨这么一出是怎么回事?   还有,温珩煦立功被封官她自然懂得,可是她怎么也被封了个四品宜人。   还有,原来温珩煦并非一介布衣,他也是有功名在身的。   散宴后,众人自然各回各家各找各妈。   温珩煦也带着长歌去了新赐的府邸。   府邸里有开门人有护院有老妈子……总之一应俱全,就是也赐了两个婢女让她很不爽。   长歌一进屋就拉着温珩煦问东问西。   “很奇怪吖,干嘛封我呢?我又不是你那个谁?”   “哪个谁?”他感到好笑。   “就是——”   “娘子?”   “嗯,对、呀?”   “你答应了呢。”他轻笑。   “什么答应嘛!”   “娘子答应为夫了呢!”   “啊?我不是——”   “很快了,婚期就在这个月底。”   “啊?这么快?”   “越快越好。”他还嫌不够快呢,要不是怕准备不好,他都打算今天晚上就成亲!   “我、我还没答应呢?!”   “长歌,难道你不愿意么?”   “我、我、我——”   “你是愿意的对吗!”   “你、你、你——”   她这是继被表白后被求婚的节奏么?苍天有眼啊!想她长歌十九年都没牵过男生的手,这一年不到都要嫁出去了么出去了么去了么了么么么……   “不好意思说也不要紧。”   “可是,这么快会不会来不及呢?”   “不要紧,一切有我。”   他会把一切安排得妥妥当当的,用不着长歌劳心劳力。   啊,幸福来得是不是太快了!   “温珩煦!”一个低沉不失威严的声音。   “太子殿下。”他看了长歌一眼,上前行礼,“不知深夜造访,有何贵干?”   “你到这边来。”他看了长歌一眼欲言又止。   温珩煦给她一个安心的眼神,让她好好等着他。   两人来到竹林旁,月色如水,映照着人影婆娑。   “你今天实在是太鲁莽了!”   “我自知有些冲动——”   “你真不知道你这么做的后果?本来越级擢升已是大忌,你还敢提出这样的请求?!”   “太子殿下,微臣自知出身卑贱,得以侍君实乃皇恩浩荡,可是,微臣一直以来别无他求,所求为她——”   “住口!你知不知道你在说什么?!当年一起立志要结伴同游平天下的又是谁!真是红颜祸水啊!你现在变成这个样子是不是那个妖——”   “请慎言!她是我的妻,我爱她胜过一切!”   “甚至你的性命?”   “包括我的生命。”   “好好好,你很好!”说着,拂袖而去。   温珩煦低头看着月下孤影,惨然一笑,是了,自从遇见了长歌,他什么都不想要了。   长歌看见太子急匆匆走了而他似乎有些不对劲,连忙上前,他却在这时候回头,狠狠地一把抱住长歌,把头抵到她的肩上道:“让我抱一会儿,就一会儿。”   长歌本来还有些不舒服,看他这样也没挣扎,忍着难受,任他抱着。   原来,爱一个人,也要为他忍着,这大概就是包容。   他闭上眼,十多年前的初遇相识似乎还在眼前……   是月夜。   ☆、大结局   【大结局】   立冬以后,日渐寒凉,衣服也厚了。   日子定在了十月廿五,长歌每日呆在府里待嫁,看看书写写文,眼见着好事近了,而温珩煦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她连弹琴也无人和了。   这一日,长歌于书房翻箱倒柜找书。   “长歌!”颜溪宁直接推门而入,“恭喜你呀!不枉我日夜兼程的总算赶上啦!”   “溪宁,很久不见了呢!”   “是么?上个月才见的哈哈哈!”   “这叫一日不见如三月兮。”   “小心被你家温珩煦听见了。”   “呵呵。”   “对了!”颜溪宁将一本书塞给她,“给!送你的新婚礼物,你肯定喜欢!”   “这是——”长歌正欲打开,突然——   “长歌!”温珩煦听暗卫汇报说溪宁县主来找她,赶回来了。   “温珩煦。”长歌迎了上去,“你怎么这时候回来了?”   “我回来看看。”他淡漠地扫视了颜溪宁一眼。   “我我我突然想起来,萧煜还在等我吃饭呢!我明天找你喝茶哈!”说完,便往外溜。   “等等,我送送你。”   长歌放下书看了温珩煦一眼,就随她出门了。   “一起去吧。”温珩煦温柔地道。   “不用了,马上回来。”长歌破天荒拒绝他的话。   温珩煦心里咯噔一下,莫非是最近接触太少了点?   他的目光追随着长歌离开,直至看不见了才回过神来嘲讽似的摇了摇头,瞥见桌子上的书,想起好友们赠送的各种xx书oo画,噗地笑了开,拿起来翻了翻,那笑意瞬间凝固,眼里是一片冰寒。   一路上两个人叽叽喳喳聊天,不知不觉竟然到了大街上,热热闹闹地,便干脆在路旁的小吃摊坐了下来,各要了一碗豆腐脑,一个加糖一个要辣,吃将起来。   “很久没这么痛痛快快地吃痛痛快快地聊天了!”   “我也是啊。”   “没想到你也是穿越老乡啊,藏的真够深的!”   “那时候不是不清楚情况么?”   “难道现在就清楚了?”   “依然木有!”   “唉呀,你这个傻菇凉,你太依赖你家亲爱的了,整个人都傻不愣登的,不能再这么下去了来!”   blablabla……   “……就这么说定了,明天下午在‘一叶扁舟’喝茶,不见不散哦!”   “好!”   “你要一个人来,别带温珩煦了。”   “……好吧。”   “喂喂喂~你家亲爱的找来了,我先走了。”一溜烟跑了。   长歌有些心虚地对着同样心虚的温珩煦道:“一起走走吧?”   “好。”   “让一让啊让一让!”一个大汉背着个人冲过来,长歌躲闪不及,往前一个趔趄,右手无意中碰到了温珩煦的左手,瞬间被他抓住,她愣了下,站稳后想抽出,却被他握得更紧了,相视一笑,转而十指相扣,继续并肩而行。   刚刚好走到医馆门口,看的那人在给自己的孩子求医,目睹了只是因为钱没带够无法抓药而急的团团转。   两人对视一眼,温珩煦走上前帮那人付了钱款,摆手示意那人不必感谢,这才回了长歌身边继续前行。   “我小的时候来京城玩,生病了,师父钱丢了,刚刚好碰到一个带孩子看病的好心人……他代师父付了钱款。天下的父母,孩子生病了,都恨不得以身相代……”   可怜天下父母心 ,那么,她远在现代的父母此时此刻是不是已经找她找的发疯了呢?!   一时间,她竟无言以对。   “进去吧,到家了。”   “你师父——会来么?”   “不知道。”   守门人上前道:“老爷、夫人,有贵客已在厅堂。”   原来是温珩煦的师伯和师弟来了,稀客呢!   不过,关她什么事呢?这个世界,她没有一个亲人。   想起来颜溪宁给的书,她便径自去了书房。   怎么也找不到那本书之后,她心生疑惑,越发想知道那本书写了什么,干脆直接去找温珩煦。   在“一叶扁舟”的雅致茶间,颜溪宁小心翼翼地隔着屏风对着里面的人汇报了情况和进度,那人示意她下去,按原定计划进行。   颜溪宁退了出去后,门“吱呀”一声开了,一身紫衣华服的太子踏了进来,屏风后的人抚了抚流光隐隐的龙形佩玉上系着的粉蓝两色双股丝带,那丝带还带着是撕扯下来的毛边痕迹,幽幽地笑了。   出去的颜溪宁在心里长叹一口气:长歌啊长歌,你不是想回家么?这算是成全你吧?我也有我想守护的……   今天发生了不少事情,长歌开始感到有些迷茫,想一想颜溪宁说的话,心里总觉得怪怪的。尤其是她联想到了自己的父母,更是悲从中来不可断绝。   她在等温珩煦主动解释那本书的去处,所以,就一直在书房等着他。   果不其然,他过来了。   长歌问道:“你有没有看见一本书?”   “有。”他并没有否认。   “在哪儿呢?”   “……那本书——现在不适合看。”他心里有些慌张可面上不显。   “哦?莫非看这书还有什么讲究?”   “可不是吗?”他灵机一动,凑近她,微微一笑道,“这种书还是留到洞房花烛夜一起观摩比较好~嗯?你说,是也不是呢~”   这无比荡漾的话说得好生暧昧,长歌瞬间联想到了什么脸都红了,心里嗔道:这不正经的颜溪宁,怎么送这样的书?害的我在男神面前丢脸丢大发了……   殊不知,温珩煦眼里闪烁着的是丝丝不安。   是夜。   长歌一人独寝,梦里她魂归故里,像看一场默片一样看到现代的父母对她的失踪很是伤心,自己的失踪事迹甚至上了头条,后来画面一转,她的父母又有了一个儿子,她呼喊着,他们却不理会,她深深地记得梦里的恐慌和绝望还有无尽的伤心!然后,有一个白衣人来了,潜意识告诉她这个人就是温珩煦,她梦见他化身成兽,张着血盆大口向她扑来——   “啊——”她惊醒了,原来是一场梦靥,可是泪却湿了枕头,梦里面的她是多么的伤心啊!   醒来独自绕阶行,人悄悄,窗外月胧明,欲将心事付瑶琴,知音少,弦断有谁听?   已三更。   听着远处的梆子声,人有些半梦半醒的,这一切都是真的吗?会不会一觉醒来,发现自己还是身处在那个科技发达的现代社会中?   整个上午她都在补眠,下午,温珩煦一如既往地忙,她独自前往“一叶扁舟”。   暗卫正欲把她的行踪报告给温珩煦,苦于温珩煦正被太子绊住,只得等着。   径直去楼上雅间,推门便见颜溪宁端端正正坐在那儿,长歌哑然失笑——这倒不像溪宁县主的风格,感觉屋里好像有别人,长歌抬头望去,正对上萧珏意味不明的笑眼。   “长歌姑娘,你不是想回家吗?我这里有你回家的方法。”   “哦?我怎么不知道,什么时候我朝的溪宁县主干起线人的活了?”   “长歌,北帝说得是真的,我也是想让你能够顺利回家啊!你知不知道温珩煦看你看得有多紧!”   “那你也不用这样啊,你直接说不行吗?”   “你难道不知道温府是有暗卫的么?你以为他会乖乖放你回家么?”   “……”   “昨天给你的书看了吗?”   “没有,你还好意思说——”   “为什么不看?之前在北荒你不是一直都想看的吗?!”   “我怎么会想看——”   “……你自己看看。”颜溪宁扔给她一本书,“还好我手抄了一本,就知道有人故意从中作梗……”   “这是——”长歌翻开看看,越看越心惊——这是个什么样子的世界啊!这本书到底是怎样的混杂啊!后面竟然记载了穿越秘术!   说好的小黄书呢!怎么变成这样子了?!   “啧啧,某些人看上去人模狗样的其实是故作一本正经,背地里呀,是不是衣冠禽兽伪面君子谁知道啊!”   长歌默不作声。   “先不要说这些。”萧珏打断她们两个,“先说说温珩煦是怎么一步步地骗你的吧……”   长歌蓦地瞪大了眼……   日暮时分,长歌才疲惫万分地出楼回了府。   夜幕降临之后,温珩煦才回来了,一回府就听了暗卫的汇报,急匆匆地赶到书房里。   推门见她一如平常地捧着本书在看,遮住了大半张脸。   “今天出去了?”   “喝茶去了。”   “嗯,还有三天,大喜之日。”   “什么时候可以回枫笙?”   “怎么?”   “想回去看看,毕竟留囚山是我来到这个世界,待的第一个地方。”   “成亲之后吧,现在来不及了。”他抽了一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来,“成亲之后立刻带你回去。”   “有那么长假期么?此去山遥水阔,快马加鞭也来不及吧?”   “山人自有妙计。”   终于到了十月廿五,天都没有亮,整个温府张灯结彩好久热闹。   长歌早早的就被喜娘从被窝里赶出来,梳洗什么的。   然后,她一整天就是顶着红盖头当一只听话的阿法狗,静静坐床沿等着。   众人吵吵嚷嚷要闹洞房,被温珩煦一一打发了,等周围一片寂静时,已是月上中天,夜色如水。   温珩煦进房挑开了盖头,相视一笑,默契地走至桌边共饮交杯酒。   饮罢,二人换衣拆饰,温珩煦早早地命人准备了洗澡水,当下各自洗漱一番。   等到一起齐整完备又重聚一室,未免有些尴尬,眼睛都有些不知放哪好了。   温珩煦掩饰性地咳嗽道:“咳咳,夜深人静,早些安置了罢。”   “嗯。”长歌几不可闻地答了声。   “娘子,为夫,想听你喊一声相公。”   “相公。”   “歌儿,以后你就叫我珩煦吧?叫相公也行。”   “好啊。”   “那——就上去睡吧?”   “……好。”   两个人只着了中衣,躺在床上,中间隔了半个枕头的距离。   “娘子,为夫想抱抱你。”   他的手慢慢渡过来,摸到她的柔荑,紧紧握住。   “就抱抱,可以吗?娘子。”   “可以的,相公。”   他顺势一把捞过她,揽在怀里,下巴搁在她的头顶,亲嗅着她的发间,喃喃自语:“我终于娶到你了……”   “我不是早就是你的妻了么?”   温珩煦愣了愣,在心里反复思量这句话的意思。   户籍上写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如果不是颜溪宁这次告诉自己,他还要瞒着她多久?为什么他不肯坦白说开,他到底怎么想的,爱情,不是应该互相信任互相坦白么……   两个人各怀心事就这么度过了洞房花烛夜。   后来温珩煦带着长歌回了枫笙城,一切都是那么的熟悉,那么的让人不舍。   城墙上醉心和鸣,小巷里撑伞徐行,大街旁共食一碗汤圆,葡萄架下起舞弄清影,梧桐树荫中闲翻旧书,月色如水时琴箫相和……这一切的一切又让她怎么忘却怎么舍弃?   更重要的是那个人,那个一想起心里就柔软了的人。   没有他的风景都是残缺不全的,他才是最风景。   可是,长歌回想着颜溪宁和萧珏的话,不由得心里硬了三分——这一切,是不是梦幻泡影,都是阴谋诡计呢?   想当初,自己还幼稚可笑地想改变这个世界的不合理,如今却落荒而逃无处躲。   真是讽刺啊。   行至留囚山上,站在那座竹屋门前,恍惚中就回想起当时初见温珩煦的情景,第一次涉足这里的时候……   那时的留囚,繁花似锦,鸟啼不息。   哪像眼前这一番萧瑟呢!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   是啊,人若一直如初见,那便一直是敬畏又好奇的,便渴求而毫不畏惧,哪会瞻前顾后思前想后呢!   长歌回到了当初住过的房间,收拾了一番东西,除了早已经自动关机的手机和钱包以及证件其他的都留给了温珩煦,放在这间房里。   朝食的时候,温珩煦还兴高采烈地说等太子登基了他就卸任,和她一起策马执笔,写意江湖。   呵,他们之间,哪有什么未来?   本就不应该相遇的两个人。   别无奈,只因时空交错,注定不得于此执手。   温珩煦早已发现不对劲了,推门而入,拉着长歌就要带她回京城,才出门就被人团团围住。   为首正是萧珏,其旁是温珩煦的师弟,萧珏痛斥温珩煦欺瞒长歌“十宗罪”,说的是掷地有声。   温珩煦想要阻止却全身发软,原来是长歌在饭里下了药。   “长歌,娘子,你不信我么!”   “不,我信你,可是,你不应该欺瞒我!我知道,你是不想让我回家的,你总是觉得自己很对,可是,你有问过我么?对不起,我累了,我只想回家。”   北荒国宝龙纹玉佩加上囚琴正是破解“良缘”的秘术,可是,如果有心人故意从中作梗,那便是另一种秘术了……   这时候,一只雪白的狐狸,紫眸里闪着深幽幽的光,从树林里冲了过来,衔住了那块本该镶嵌在囚琴上的玉佩,朝温珩煦一丢,他发中簪着的“如意”光芒大盛,与此同时,她的面前开了一道光幕,里面吹来微微的风,那就是时空门 。   现在,除了她所有的人都被定住了,她回首看了一眼满眼通红做心肝欲裂状的温珩煦,狠心地踏进光幕,那道光渐渐吞噬了她的倩影,最终也消失了。   一滴泪,打在了他的脸上 。   诩风流   把盏酒香盈袖   玉宇楼   满座笑迎怀羞   金钗犹   只将情藏白首   半纸红颜成赋   再倦梳头   日暮入旧   钟鼓久闻琴声悠   残阳照尽飞雁任水东去流   许难将这风月看透   看情锁为囚   红烛又守一夜雨疏风骤   不懂愁   慢拢一袭水袖   人心旧   谁道曾亦绸缪落花融   未料一朝逢秋   不过此夜云游   何苦挽留   重描眉柳   不见当年故人游   妄将这厢饮罢可销愁千斗   琉璃瓦染霜风沾袖   叹君子好逑   只是多添一缕愁绕心头   ——《情囚》   【全文终】      ☆、【番外·回家之后】   【一·我回家了】   在看见导游手中标志性的小旗子之后。   我知道,我终于回来了。   只是,我这一身古装惹得众人围观。   我已经没了旅游的心思,立马退了团,奔回家。   坐在高铁上,透过窗户看着外面的风景快速的后退,心里的激动也渐渐地凉了。   高铁上的时间还是显示我当初穿越的那一天,这有些奇怪,但是,我的父母便不会担心我“长时间”的失联。   在看到熟悉又陌生的防盗门时,我站住了,许久没去开门,这时候,大门自己开了。   “长歌,放假回来了啊?怎么还愣着呢?快进来啊。”   正是妈妈瘦弱的脸。   “……妈……”我一开口,声带哽咽。一年了,我在那个世界一年都没有见到父母,心理上害怕再也见不到他们的恐惧更是折磨。   进门都忘了换鞋,又被妈妈数落了,没办法,在古代从来不换鞋都习惯了。   喊了一声靠在沙发上看报纸的爸爸,他随意地“嗯”了一声。   我先去洗了个澡,拿学校演出搪塞了这一身古装的来由,回房给手机充电。   我就这么回来了,回到了那个现代社会,做个依然平凡的学生。   如果不是手机里的照片我几乎都要以为自己只是做了一场梦,而现在却恰好醒来。   “长歌啊,我最近怎么总听你半夜的喊什么温xx,你是不是早恋了?”   “……没有啊!”她竟然做梦都在喊温珩煦么,只觉得没有他已经有些很不习惯了,“还有,我不小了,就算有也不是早恋啊?!”   “欸?你这糖是不是吃太多了,不怕坏牙齿啊。”   “知道了……”   这些东西都没有曾经的那种味道,想想再也没有那样一个人,如煦春风,会很温柔地唤我“长歌”,眉眼竟是溢满的笑意,这样想来,心里有些怅然若失。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孩子,该醒醒了,答辩之后你就可以滚了。   【二·她回家了】   “……不!”不要!我的长歌,我一个人誓要霸占到死的长歌,怎么能就这样轻易的走了,那我这么多年的苦等,这一年的痴守——竟成一场空梦么?   我恨,好恨自己的无能为力,更恨眼前这些阻碍我留住她的人——毁了吧!既然她都不在了,那么这个世界也就不必存留!   我只感觉内心的愤怒已经积蓄了可以毁天灭地的力量,眼前这些人口吐鲜血,像一群蝼蚁一样承受不住威压跪倒在地。   一道白影掠过,这双紫眸,我曾经和她见过,就在军营旁边。   我下意识地伸手——   “珩煦我儿——”   这声音——   “师父?”我有些不确定带着些欣喜。   “为师其实是你的亲生父亲,被贬此界历劫,如今有感天应,该是重回,只是放不下你,这便送你夫妻二人另一界重聚,你且闭眼……”   我闭上眼睛,心里直呼,长歌我来了。   ☆、【番外·黑化的忠犬以及嘿嘿嘿】   【番外·黑化的忠犬以及嘿嘿嘿】   长歌毕业了,为找工作她就投了不少简历,无一不是石沉大海。   终于,这一天竟然收到了一家公司的offer,“歌行”这个名字她很喜欢,于是欣然前往,只是为什么面试需要带户口本?还有,面试地点怎么这么偏僻?她怎么感觉有点坑啊?   要不不去了?唉,这待遇好的没法说啊,而且这家公司也是鼎鼎有名的,专业也比较对口……   纠结了一番还是决定去了。   穿着职业套裙,踩着小高跟就下楼准备打的去。   只是,这停在面前的车是怎么回事?没听说哪个公司会有新人面试还提供专车接送的。   下车是一独栋别墅,奇怪,感觉越来越不对劲,面试哪有酱紫滴?   进去之后,路痴表示——迷!路!了!   之前带路的人不见了,周围也没有人,长歌说她想回家了。   这时候,有人客客气气地请她去喝茶——哦,不,面试。   这别墅倒是很古典,看着像园林,她就坐在客厅,有人倒了茶她也不喝——怕找不到厕所QAQ。   案上的香炉青烟袅袅,她怎么感觉头越来越晕了呢……   “醒了?”声如淙淙流水,人影晃动间,环佩叮当。   “……温珩煦?!”长歌睁开眼看着面前的人,惊讶不已。   “是我。”   只是——她怎么会呈大字被绑在床上啊喂!!!这么破廉耻的姿~势~   “放开我啊!”   “怎么?就这么想逃离我?”他解了束缚,“捆着难受吧?为夫可是舍不得娘子受苦的。”   “没有啊,我只不过是想回家……”   “你逃不掉的!”   “你听我解释!”   “你乖乖待着,一步也不许离开!”他拿出一条细细的精致的锁链,把一头拴在了她的脚踝上,另一头锁在自己的手腕上。   “这下子,你总算跑不掉了吧?”   “钥匙呢?”   “没有。”   你混蛋啊啊啊!   从此,温珩煦和他的长歌过上了再也解不开的生活。   全文终。   才怪。   还没有那个啥呢~   温珩煦一点点地撕掉了她的衣裙:“以后,你只能穿我穿过的衣服,每一天身上全都是我的味道才行……”   他的手摩挲着她的脚踝,轻拢慢捻抹复挑,引起她一阵阵的战栗,不由自主地往里缩。   他握住她的脚踝,不许她动:“嗯哼~想跑?你说我是这样把你锁着好呢还是直接打断你的腿好呢 ̄﹁ ̄?”   “都不好,我再也不跑了,真的!.·怀(>▂<)怀·.”   从此,忠犬和他的妻过上了幸福的嘿嘿嘿生活。   嘿嘿嘿。 ☆﹀╮========================================================= ╲╱= 小说TXT下载尽在http://www.bookben.cn - 手机访问 m.bookben.cn---【书本网】整理   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版权归原文作者! =============================================================═ ☆〆